2023-07-03|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和憂鬱症一起走過的日子-承-03】

    生不生病,都不是我可以選擇的。
    而要到怎樣的程度才叫做好起來,也不是我能決定的。
    但,其實我覺得,只要不嚴重到可能有點精神官能症的狀態下,也就是說至少沒有幻聽幻覺,我的心情到底怎樣,從外表上是可以「演出」的。
    而我就長期處於一種「演出」和「半演出」的狀態下活著。
    因為多數的人無法理解真正的鬱是有多黑暗,而躁又有多狂暴,所以都會認為「長期吃精神科的藥不好,要快點好起來」這種fucked up的想法。一旦身邊有人期待我「快點好起來」的時候,我常常就必須得要負責「演出」好像我有比較好,即使我內心仍然知道我根本沒甚麼改變。
    但是你已經成年了,而且又成年了那麼久,一定要賺錢養活自己呀!
    Holy shit,最好是最好是最好是啦!
    我難道不知道長時間吃藥對自己的狀況會影響到多糟嗎?欸,真的在吃藥的人是我欸!我難道不想要振作起來好好工作嗎?欸,真的沒有這麼簡單好嗎?有很多時刻我都會很羨慕有些病友,有家裡的支持,不管是經濟上的,精神上的,那怕是多一點理解都好。但我偏偏就沒有啊。
    所以不得不演啊,即使再怎麼提不起勁,也得要演出好像有那麼點活力。即使再不想面對其他人,也不得不硬要自己去面對其他人。對於這種push myself so hard的情緒,無力感即使像海嘯般沖蝕著自己的心靈,也得演。
    有時候我會想,說不定我從更早更早的時候就已經病了,因為我總是有一種奇幻的想法,不喜歡小孩子,就強迫自己去帶主日學、去教書。不喜歡面對很多人,就強迫自己去帶活動,還參加最累的活動組,必須各式各樣的自我強迫,都是很早以前就開始的了。
    而我也知道自己在強迫自己,我那時總是不斷說服自己,我要挑戰自己,贏過那個討厭多過喜歡的自己,也許這樣,我能更愛這個世界一點?我能更對這個社會有眷戀一點?我能更了解自己一點?
    事實證明,討厭的東西也許有一天會不那麼討厭,不想面對的事情也許有一天不再那麼怕必須去面對。但,前提是在-我沒有強迫自己去做的狀態下。
    我先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大姊姊,每周回家的時候都有小朋友等在我家門口等我回家陪他們玩。然後我是一個很受歡迎的英文老師,我有教成人,也有教小孩,每到假日,總是會有學生邀請我跟他們闔家出去玩。跑到我住處狂按門鈴,狂打電話。學生家長希望我能在補習班之外在社區自己開課。
    如果這些是一個正常人的話,可能?會覺得自己很成功。但是對我來說,我的工作已經選擇了我討厭的事,也許我潛意識裡也希望能得到父母...也許自己也有...的期望。我也許想要挑戰自己去成為那個不管是誰心目中比較理想的形象的那個人,但我討厭的東西,始終討厭。
    我還是討厭小孩、討厭教書、討厭人群。
    所以呢?沒辦法啊,只能演啊!只能一直演一直演演到受不了了就逃避吧。換工作啊!我不用太有成就沒關係,但是總有一天演不了、忍不了、逃不了的時候,也沒人想要認真和我一起面對我那殘破不堪的靈魂。
    我從不需要被同情,我想很多病友也都不想被同情吧?我也不覺得自己很脆弱,相反的,我覺得自己正是過分逞強了。
    既然我可以這麼輕易的從別人身上獲取任何一種情緒的來源,當然這些全都成為我的情緒壓力,沒有人逼迫我,但我就是能收到,任何一點的風吹草動。也許就成為我的壓力來源,因為我會無來由地想要幫別人分擔壓力、想要照顧可能或許需要或許不需要我照顧的人,會在乎自己有沒有讓人感到舒服的狀態。
    然後忘了自己,其實才是那個最不舒服的人。
    很難啊,人生。
    做得好不好,過得好不好,活得好不好,都不是外表可以看得出來的,因為只要旁邊有人,基本上我就處於那個演出的狀態。情緒表達對我來說非常非常的困難。(當然要假裝開心是不難,不是一直都在裝嗎?)
    我懂得如何笑,卻忘了如何哭了。
    就像沙士比亞的名劇- As You Like it.
    皆大歡喜,好個諷刺的戲名。
    你喜歡就好。
    我喜不喜歡?從來都不是重點。
    然後人生還要繼續演下去。
    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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