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4|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我們真的...自由了嗎?

辯題:大數據時代使人更自由/更不自由

思考歷程

一、正方可能主張什麼?

  • 協助我們更好地做出決策

大數據的技術協助我們彙整過往未曾真正重視的零碎資訊,把散落在各處的細微資料統合起來,並以此達成更好的趨勢呈現、現象預測、風險控制,甚至個人化的偏好管理(e.g. YT演算法),讓人們能夠在更小的成本下,得到相較過往更加契合目的的精準成果,也更好地達成我們所希望的目標。

二、反方可能主張什麼?

  • 標籤化的過度化約

大數據所帶來的成效來自於巨量資訊的學習與化約:透過整合數據的「大致」樣貌(e.g. 100次中有70次是這樣),彙整出一種類型,並以此作為歸納和預測的依歸。而這樣的作法其實過度簡化了人類生活的立體樣貌,強制加諸不完全合理的標籤給特定個體(e.g. 用過往犯人的再犯率套到新犯人身上),忽略了不同個體間的差異性,也消弭了不同個體自由開展個人自我的機會跟可能。

論述嘗試

大數據時代使人更自由(正方)

問候在場各位,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電腦能夠處理我們過往未曾真正認真看待的細微資訊,進而,量變引起質變,人類社會的生活樣貌也逐漸經歷嶄新的典範轉移,人們開始對於「決策」有了不一樣的視野,而我方認為這樣的技術進展,不僅提供了個體證立所必要的立足點,也不會過度簡化社會生活樣貌,因此將讓人類生活變得更加自由,以下論述:

首先,究竟何謂自由?參酌一般社會下的法律規範以及互動倫理,可以知道,「自由」必然不是指稱完全不受拘束的狀態,或至少,這類的狀態不是我們所崇尚與追求的「自由」概念,因為一定程度的合理限制,能夠為共同生活創造相應的秩序與利益。反過來說,在如:政府限制人民進行賭博行為、父母禁止兒女從事嚮往的藝術家工作等,缺乏合理客觀理據(e.g. 公共危害)的情境下,卻容易引起一定程度的限制個人自由的爭議,由此,可以說,「自由」的核心其實在於:(在缺乏合理限制理由的情況下)能夠真正為自己做出決定,而不至淪為沒有選擇的被決定方。

一、自我證立的立足點

既然核心依歸在於為自己做決定,勢必得先真正認識自己,而其實除了一定程度的內省之外,人們認識自己的方式絕大部分來自於,透過他人的外在指涉來建構自我的內在指涉,亦即如照鏡子般看見自己所未能全面知曉的自我面貌(e.g. 優、缺、好、惡等),進一步你我才有可能形塑穩固的自我證立,並開展個人生活。也因此,人們總嚮往人格測驗的劃分、重視外在的各種評價,為的並非客觀上的名聲,而是在主觀上有著了解自我的強烈傾向。

所以,適當的化約與標籤便對人類生活來說必不可缺,在我們呱呱墜地時,是父母「告訴」了我們作為「人」的獨特性;在你我年幼無知時,是師長「指點」了我們對與錯的方向;而在我們成長茁壯後,也是親友不斷地「提供」你我修正的可能,即便後來幡然醒悟、即使在某一刻價值觀戛然轉變,都無法否認,初始的化約與標籤,給了我們開展人生的第一步可能,否則你我或許連第一步選擇都自始無法踏出,更遑論後續的思想轉變云云。標籤雖然有所侷限與不完美,但卻是人們構築自我最初的浮木,就像在《神隱少女》中對於「姓名」的重視,也在在提醒我們最初標籤的重要性——即便語言學中具有所謂的武斷性(如外國俗諺所說:玫瑰不管稱做什麼,都一樣芬芳),但這種本質性的初始標籤,卻是一切自由開展的可能起點,我們甚至無法在缺乏既有標籤的情況下創造「自己」所想的「不同」。由此,大數據下的適當化約,其實恰好提供了人們開展自我的最初立足點,讓我們能夠在科技所給予的(相對)精確預測下,去真正開展自己的想法並為自己做出決定、為自己負責。

二、化約的逃脫可能性

有人可能認為,大數據時代下的化約,將過度侷限人們開展自我的可能,而不僅是作為一種「初始」的參考,但從現實上反思,可以知道,這類的化約往往不具有強制加諸的必然特性,我們仍舊握有一定程度的他為可能,舉凡:參考預測後進一步查閱詳細資訊、審酌趨勢後納入個人價值的評估,甚至在YT的演算法推薦下,我們都可以登出帳號換取「乾淨」的首頁,種種都顯示,大數據的標籤與化約並沒有扁平化你我的生活,讓社會變得單一而無法回頭,反而是人們必須意識到:化約作為一種生活秩序上的必然前提,不是什麼不可語的魔鬼——不是不能夠化約,而是必須要深入了解背後內涵,避免「只是」化約。

甚而可以想像,我們會忽略了這樣的他為可能,深怕人們被大數據全然滲透,其實很可能正是因為大數據「做對了什麼」,讓我們不願意離開既有的化約與標籤:

不是「不能」離開,而是「不想」離開罷了。

#只寫原本心證不認同的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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