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任何的理財行為之前,建議先計算穩定的個人收入,後續才知道有多少閒錢或非閒錢可供使用。
至於年收入應該要怎麼算才對?有人是用月薪 x 12,有人是看年度總收入,有人是看扣繳憑單,沒有所謂的標準算法。但自己在估算年收入時,建議只計算「經常性給予」的數字,不要算「恩惠性給予」的數字,以免高估收入導致做出不妥的決策。
「經常性給予」:勞工因為付出勞力工作而獲得的報酬(法律上的說法是「具有勞務對價性」),多指每月固定領取的薪資,用什麼名義發放不是重點,關鍵在於金額不應受業績、績效、KPI、...等影響而增減。
「恩惠性給予」:若沒有白紙黑字清楚寫出細節的都算這類,發放的周期和金額多半不固定,常見的就是各種獎金、紅利、分紅、津貼、補助、三節、年終、...。
參考資料來源:勞動部。
以「年終獎金」為例,一般來說年終獎金是屬於「恩惠性給予」,若沒有明確載明細節,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間的:
前者只說福利有年終獎金,但既沒有提到保證發放,也沒有提到發放金額和種類,萬一到時領到一個禮盒,也算是有領到年終。
後者則有明確說出發放日期、發放金額與發放種類,則年終獎金就由「恩惠性給予」變為「經常性給予」,若公司沒有做到是違法的。
同理,若工作合約沒載明相關內容,「中秋禮金是一顆柚子」這件事沒有問題。
但大多數的企業,基於各種考量,在制訂工作合約時,多半會在條文上預留足夠的緩衝空間,已備日後不時之需。
以自身為例,除了每月固定實拿的薪資$35,000元以外,還會有不定期不定額的獎金收入,例如業績達標後可以領到的業績獎金,但我不會將這筆獎金算入年收當中,因為這個月有拿到,不代表下個月也能拿到,同樣的,假設今年有拿到年終獎金3萬元,我也不會計入年收入,因為明年的年終獎金,可能只有2萬元,若我用3萬元去估算我的年收入,很明顯的會高估。
若是把勞保、健保、勞退提撥等數字加回去後,月薪可以號稱四萬,但每月實際入帳的金額約為$35,000元,因此後續在規畫預算時,皆是以實際可支配的金額去做規劃。
沒記錯的話,2017年的扣繳憑單金額為近70萬元,2022年的扣繳憑單金額為近50萬元,差距20萬元,約為6個月的薪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