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求給付年終獎金嗎?年終獎金該怎麼計算?到職未滿一年也可請求嗎?需要納入投保薪資嗎?年終獎金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可以請求給付年終獎金嗎?年終獎金該怎麼計算?到職未滿一年也可請求嗎?需要納入投保薪資嗎?年終獎金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某公司當年度獲利創新高,但卻未因此發給員工年終獎金,員工可以請求公司發年終獎金嗎?如果有發年終獎金,但發放金額卻未達基本工資,合法嗎?到職未滿一年的員工也可以請求發年終獎金嗎?

本篇文章將說明年終獎金的常見法律問題。

公司一定要給員工發年終獎金嗎?

針對這個問題,首先要確定公司是否有與員工的勞動契約中約定發給年終獎金。

如果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會發給年終獎金,那麼就屬於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的「工資」範圍內、為經常性給予,雇主有給付員工年終獎金的義務。關於勞動契約的約定,以書面、口頭、招募廣告中列出均無不可。

相反地,如在勞動契約中沒有約定會發給年終獎金,則年終獎金則為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非經常性給予、恩惠性給予,雇主並沒有給付年終獎金的義務。

雖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但勞動基準法並未規定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9條的效果,所以不具有強制性。

年終獎金如何計算?

年終獎金並未有法定計算標準。如勞動契約中有約定雇主每年應發給年終獎金,則應視勞動契約中約定的計算方法而定。

常見的年終獎金計算方法如以本俸計算、以職級和績效計算。

到職未滿一年也可請求給付年終獎金嗎?

需視各公司與勞工間的約定,常見的有以到職天數或月數依比例折算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需要納入投保薪資嗎?

勞保勞退的申報,是依工資而計算,工資為因工作所得之報酬,如加班費應納入勞保薪資及月提繳工資申報。

加班費及三節獎金,如未在勞動契約中有約定給付,則為非經常性給予,屬於雇主的恩惠性給予,則不屬於工資之範疇內,無須為勞保勞退的申報。相反地,則須依法申報。

結論

勞工在面試時,對於年終獎金的約定,務必詢問清楚。雇主在擬定勞動契約時,對於勞動條件的約定和薪資、獎金計算,也務必注意。方可減少爭議的發生,促進勞資關係。

avatar-img
喝杯咖啡,聊點法律_弘曜法律事務所/馮鈺書律師/新竹竹北律師
37會員
214內容數
在找律師推薦嗎?這裡會告訴你律師如何收費、如何尋找到適合自己的律師,以及免費法律諮詢的陷阱。法律充斥於生活之中,舉凡公寓大廈管理、不動產、詐騙、毒品、離婚、繼承、保險、債務、車禍、智慧財產等等。用白話的文字和小故事,搭配法院實務見解,讓你用喝一杯咖啡的時間,學習到實用的法律知識。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ndy老師與女友張家寧分手後爆發公司經營糾紛,Andy老師指控遭張媽媽(家寧母親)排擠,並質疑其查帳權利。本文探討公司法下股東、董事、監察人三者查閱公司帳冊權利的差異,根據法院實務見解,僅股東及監察人擁有此權利,董事則無。
阿花因調職與公司產生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卻恐嚇長官並侮辱同事。本文探討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公司是否能終止勞動契約。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及相關案例,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公司不得因調解事件終止契約,但若有其他正當理由,例如阿花之恐嚇侮辱行為已構成重大侮辱,則公司可在知情後30日內終止契約。
本文章探討公司調動勞工時須遵守的勞動基準法第10-1條的五項原則,並分析當勞工因職務調動遭受精神層面不利影響的情況。雖然最高法院的判決認為精神不利影響不屬於勞動條件的不利變更,但筆者提出反對意見,強調僱主在調動過程中的責任,必須考慮到勞工的精神健康與人格權,才能遵守相關法律規範。
Andy老師與女友張家寧分手後爆發公司經營糾紛,Andy老師指控遭張媽媽(家寧母親)排擠,並質疑其查帳權利。本文探討公司法下股東、董事、監察人三者查閱公司帳冊權利的差異,根據法院實務見解,僅股東及監察人擁有此權利,董事則無。
阿花因調職與公司產生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卻恐嚇長官並侮辱同事。本文探討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公司是否能終止勞動契約。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及相關案例,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公司不得因調解事件終止契約,但若有其他正當理由,例如阿花之恐嚇侮辱行為已構成重大侮辱,則公司可在知情後30日內終止契約。
本文章探討公司調動勞工時須遵守的勞動基準法第10-1條的五項原則,並分析當勞工因職務調動遭受精神層面不利影響的情況。雖然最高法院的判決認為精神不利影響不屬於勞動條件的不利變更,但筆者提出反對意見,強調僱主在調動過程中的責任,必須考慮到勞工的精神健康與人格權,才能遵守相關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