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隨手寫

二十四歲那年,我買了人生的第一間房。當時好像只付了十萬訂金,有時候傻人有傻福。大家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年紀那麼小就買房子。因爲我記得巴菲特說房子要越早買越好。我不是投資客,但我會勸身邊的朋友,買房要趁早,如果是自己要住的,它不但會強迫你儲蓄,更重要的是抗通膨。過了這些年,房子已經漲了三倍,如果現在買,對我來說是很大的壓力和負擔。

我對奢侈品也沒啥特別的憧憬,但我的皮夾一定是上萬的名牌,因為我不喜歡一直將重要的證件換來換去,上一個LV是某年生日家人送的,一用就是十年,現在的PRADA是自己送自己的,也用了好幾年了,長夾很方便。

對於金錢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價值觀,要不妨礙他人,真的沒什麼不可以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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