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那年,我曾是個光頭女孩

    大學時期,我參加了人生中第一個社團,是到偏遠山區舉辦營隊,教原住民孩子們基本的健康知識,比如每天刷牙的重要性、不穿鞋子會帶給人體什麼樣的影響等等,以及幫當地的居民進行常見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及痛風的衛教。

    我很喜歡參與社團那種「大家一起熬夜通宵完成一個教案、彼此互相鼓勵」的感覺,投注了許多時間和心力在上頭。


    在大二某次出營隊前的約兩個月左右,我因為騎機車時轉彎不順,而發生了台語所說的「犁田」,右小腿被壓在機車下幾分鐘的時間,造成脛骨前大面積的擦傷。

    原本只是表淺的傷口,卻因為我忙於社團每天熬夜,也不因小腿有傷口而減少走路的頻率,導致傷口感染,併發了蜂窩性組織炎

    在同學的陪伴下我坐著輪椅掛了整形外科的門診,主治醫師告知我必須要住院手術進行傷口清創,若再晚點就醫可能就要截肢了。

    未滿20歲的我,必須打電話請爸媽來簽署手術同意書。


    當時的我,是那種能自己解決事情就自己想辦法解決的孩子。

    從發生車禍到醫師告知我必須要手術之前,我都沒有告訴家人這件事,直到非不得已需要他們的「手諭」我才能開刀時,我才拿起電話和他們連絡。


    第一次清創手術,因為無法完全把傷口內感染壞死的組織移除,我必須靠每天兩次的溼紗布填塞換藥,把傷口內的腐肉慢慢清出來。而換藥時及換藥後的強烈疼痛感,則要靠嗎啡類的止痛藥才能緩解。

    傷口乾淨後,因為原本傷口的深度太深,無法靠肉芽組織填滿,我必須接受「植皮手術」,也就是把身體其他地方的皮層「移植」到乾淨的傷口上,加速傷口的癒合。

    植皮手術中最常見的「取皮區」通常是頭皮或是大腿。當時還很愛美的我因為還想要穿短褲,便選擇將頭皮移植到小腿的傷口。

    也因為這樣,我剃了一個大光頭。


    還記得剃完頭髮的那個夜晚,媽媽看到我光溜溜的頭皮便放聲大哭,畢竟從小她就期待我是個長髮飄逸的女孩。

    倒是我自己對於這個新造型覺得異常滿意,而主治醫師也稱讚我的頭型很美,很適合剃光頭,外加每日一句「阿彌陀佛」問候。


    第二次的清創加上植皮手術後,因為植皮區必須固定以利新皮生長,所以腳上必須打著石膏,無法行走。

    接下來的一個月,我在醫院裡連大小便都必須靠姑姑幫忙才能清理。小腿的肌肉因為沒有活動慢慢地萎縮了,腳踝的關節也被定型成無法行走的角度。

    幸好,傷口的恢復日漸好轉,我也多了一項功課,就是「學走路」:拄著四支腳的助行器在病床旁來回練習。


    光頭女孩成了平頭女孩。

    一個多月後,我終於出院了。

    頭皮取皮區的傷口已經癒合,原本光滑的頭皮也長出像鬍渣一般摸起來刺刺的小短髮。

    因為還無法長時間走路,有許多時間只能靠輪椅移動,就連各科期末考,也是爸媽推著坐輪椅的我穿梭在山上的不同教室間才能完成的。


    原本的我,總以自己的獨立為傲,但那時候我才明白,很多以為是靠自己努力達成的目標,其實是因為背後有家人的撐腰,我才能夠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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