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2|閱讀時間 ‧ 約 68 分鐘

2024/6


    換思維思考

    我們都知道換一個腦袋、換一種思維模式,用不同的、以往沒有嘗試過的角度視域與觀點看法,來提出自己的理論見解,或去分析一項事務,針對某種現象進行批判式的觀察與洞見描述,會有更不一樣的形貌,也許可能會讓自己的論斷、辯證與論述更全面、更多方位,並且深入有層次,但是如果一直在換角度、一直(甚至已經變成刻意為之的)用不一樣的角度看事情,也會顯得「沒有定性」,甚至久而久之容易疲累,導致自己力不從心、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因為一直都在變動,想法觀點的利基處找不到定錨的所在,就只會一直亂跑、偏離軌道,雖然這樣能擁抱多元、多樣性,邁向更豐富的生態與景況,但是每一件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這樣也可能會造成所謂的副作用與劣勢的存在,任何事情都一定會有壞處、缺點,因此將概念的架構模式頻頻抽換、更動的後果,就是可能會造成自己跟不上進度,不知道自己現在在想什麼,甚至迷失、徬徨、迷茫,讓此時此刻的自己無法真正確立自己的屬性與角色為何,導致所拋出的論點過於跳tone、抽離、散亂、混亂,自己自然也會感到倦怠、軟弱,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沒有動機、意願、沒有力量感,造成整體的效率低下、能力不足(但不是真的沒有這個能力與程度,只是剛好當下無法適當最大化的體現發揮出來),然後到最後導向不理想的績效與結果,這難道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嗎?我們能站在更遠的角度、更長久的時期階段來觀看,再推回到自己當初的選擇、決定是否真的合乎邏輯,也許這種跳來跳去的思考迴路,會幫助我們在蒐集資料訊息的過程中,能更加豐富、充足的累積足夠的份量,但是量歸量,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內容的品質,如果一味的在乎數量的多,卻不在乎品質的好,那就只是本末倒置,無法真正產出有價值、有意義的表述,當然每個人的想法不一,也不能有權利與能力干涉、阻擋別人是如何操持一種想法與行為模式,也許別人認為一直在跑的論述,自己比較適應習慣,也不會覺得混亂,那當然也是可以成立存在、可行的,因為一切的認為都只是主觀的斷定,每個人認為怎麼樣,事情就是怎麼樣,並沒有一定的標準規制的依據限束,所以一切的事物都是浮動、暫定、可以再行調整修正的,世界上所明文規定的那些標準(如產業規定或法律條文等等)這種死硬的規範框限、劃疇,最一開始其實都是人造的、人為訂定的,不合乎自然法則、不是創世起就存在於這個世界環境上,沒有一件事是自然的,一切都是人類自主介入、參與更改、甚至竄改的,所有的事物都不存在,但因為有人,所以這些東西都存在了,其實說來人類也是非常奇妙的一群生物,能「化腐朽為神奇」,能將本來不存在的事物,就這樣憑空生出來、浮現得有模有樣,並且賦予它名字與意義,甚至是一大堆形容詞彙,所以我們才會有如此多樣豐富的情緒、心境與各種想法,無論多麼千奇百怪、多麼天馬行空,我們都會將其視為珍貴、不可或缺的,畢竟我們身處在言論自由的世代,只要不觸犯最基本的法律之類的原則,說什麼做什麼都是可以的,只要能夠自成體系、說得頭頭是道、自成了一個闡釋系統,自己的認為、覺得、感受就都可以成為真的,雖然我們身處在如此追求群體團結的眾數社會當中,但光是這方面,已經夠個人主義了,就已經充滿了個體獨立的非凡色彩,此時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也不用追求什麼統一、共同、集體的這種字詞,而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這件事是常見的,只要多多講,每個人就會習以為常,所以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同時也都是平凡無奇的,只要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這件事成為了常態,那麼每個人就都是不獨特的。



    覺察自我與否

    每個人所處的環境會影響個人的行為展陳、表示與思想的路徑狀況,由內而外或由外而內的影響心境、心性以及身心靈狀態,但這種洗染式的影響強烈與否,都還是得端看個人的精神態勢與意識認知情況,再來當作依據判斷,沒有絕對正確的標準或任何相關單一絕對的方式,能有系統的評量一個人在若干時刻階段顯現、呈表出什麼樣的形貌樣態,因為一切都是非常不穩定、可變動靈活、具有彈性、甚至不可考的,每個人在每個時期所持有的想法、概念、感受、情緒都會不相同,甚至連自己有時候都不知道現在自我的感受與想法為何,有點抽離自自體的靈魂之外,將自己他者化、沒有活在自己的世界,由於在外界所營造的環境、社會與空間當中,忘記了自己還有意識,還能夠自我覺察,進而喪失了一些感受自己的感受的能力與層次,其實就極為可惜,但這也不那麼可惜,因為人們本來就是矛盾、互相牴觸的,也許在別人看來很可惜的事物,自己就不會這麼認為,甚至還會覺得非常值得、有意義與價值,因為世間上任何一件事物都沒有所謂的對錯與好壞之分,再者,將自己公共化、不那麼在乎或審視自己的心思、思緒,其實也沒什麼不好,誰說一定要時時刻刻非常self,aware,並且竭盡心力地在每分每秒皆專心的只看自己的感受與想法,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當中,因為我們人類本來就是集體共同的社會生物,是一個聚集在一起多數決的大熔爐,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活型態與方式,但追根究柢到頭來都還是得要服膺、融入這個社會所制定的無形規範或限制框束,雖然有些人遵守得很不情願、非常勉強的勾到邊而已,但每個人多多少少都必須做出基本的行為與思想,以符合作為人的本性要求,甚至有時候是滿足自己的需求,也就是在盤查、觀測、剖析自我,以及活在外界的世界中、不去刻意了解自己的感受,這兩者之間做平衡、擺盪,也許每個人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完美的平衡、比例占各50%,但是如果從更深一層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兩者根本就不是兩個極端,在光譜中一個站左邊、一個站右邊的存在形式,而是兩者不相關、也互相彼此不衝突的事物,可以同時操使運用,也可以全部摒喪、拋除,不會因為追求了這個而就失去或降低、減弱了那個,也不像許多運動項目一樣,一旦就沒接觸、訓練,就會顯得生疏、陌生、提不起勁、無法上手,只要你操持了、接觸過、有做過了,就算經歷過一段長時間都沒有再次碰到,如果想要持有這種狀態還是可以重新來過,並且很快就能夠上手,沒有箝制阻礙,因此兩者是可以兼得的,但我不是在這裡呼籲每個人都一定要兩種都達到非常高的分數、完美的地步境界,這樣才是叫做「好」,才有資格成為一個「全人」、完整的人,在這個社會上生存,因為除了這個世界上沒有好壞的絕然二分標準之外,更重要關鍵的因素是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追求與所想要的存在模式,根本沒有人規定一定要兩者正中間、或兩種兼具才叫做好、才有資格稱作好,好不好是自己訂定、任人詮釋解讀的形容詞與人造產物,一切都是由主觀意識出發,只要說得通、有這份感受,並且能問心無愧、沒有後悔的心態,自己講什麼、認為什麼,那都是對的、都是好的,但這似乎有些偏離傳統主義的道德倫理觀,畢竟如果真的是如此的概念觀點,每個人所認為的好都是好,每個人認為的壞都是壞,那麼好與壞就沒有一個明確的目的與標準,甚至連既定共同的想像都沒有了,因為每個人所認為的好與壞都不一樣、因人而異,甚至有些所謂的法律違反者(罪犯、犯罪者)他們所認為的好事根本就不是名義上的「好」,會不會產生許多弊端與問題仍然值得討論、深究與探悉,而我相信只要這個社會上還有法律存在,保有最基本的底線,先將人的行為框束在一套有邏輯系統的範疇之內,只要不跑出那個範圍、出格、偏離最基本那寬闊、寬鬆的軌道,也就是法律條文的規制,那麼每個人說什麼、做什麼,都是可行的,只要不違反法律,而這才是自由的定義、體現與象徵。



    大看抑或小觀?

    有時候太將事物大而化之、用諦觀俯瞰的視角去觀看,用過於圖像化的視域來體察、分析、解剖任何事物,雖然會更全面多元、包納、四方兼備,但也會可能造成細節的部分無法處理完善,導致雖然勾到的範圍、內容非常廣泛,但整體來看並不完整,沒有很豐富,但這也不能強求,畢竟任何的選擇都一定會有所好處與壞處、優勢與劣勢,選擇了其中一種,必定需要犧牲另外一種與之相對或不相關的,這種取捨的過程雖然很艱難、艱苦、兩難,也很折磨煎熬,讓一個人時常焦慮、躊躇了許久都還沒做出決定,但這也是好事,每個人都不是打從一出生就會這麼有能力做出決定,一定是經過一次一次慢慢接觸、熟悉、訓練之後,才能陶冶成的一種心境與狀態,絕對不可能一開始就十分熟稔,做任何決定都十分快速、不假思索,一定得要付出許多的時間成本與精神心思、氣力與能量,才能終於獲得良好、或至少理想的地步境界,達到自己的目標,每個人所付出的努力並不會馬上見效,體現象徵在若干績效的展陳、顯現之上,而是一種不斷經過紀錄、反覆雕琢鑽研、細細研磨,才能慢慢促成、形塑的過程,而在個體自身付出努力認真、用心拼命的歷程當中,都時不時的會發現或看到自己的努力被實踐,在任何階段時期的外顯行為表現或內在心路歷程、思想意識認知的進步與蛻化的時候,最後的績效與成果正在一步一步的被產製,循序漸進、越疊越高,累積、攢足了充分豐富的本錢之後,慢慢形成,而不是一蹴可就,任何的努力都一定要經過累積、不停的堆疊成果,藉由一次次的反覆演練、實踐,才能一次次的反映在實際的結果表現上,每一次的接觸與訓練,無論多麼艱苦、吃力、折騰,都一定會藉此不斷累積自己的各種不一樣的能力值,使自己的程度越來越好、越來越高,我們都說努力一定會有回報、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雖然這種說法不一定完全正確,自己所付出的努力認真與最終的結果不一定會成正比,也不應該成為正比,因為這個社會本來就充斥著所謂不公平,而這種不公平也是一種公平,因為一個人是否會成功、達到理想的成果,並不是全然只能憑恃該人在若干事件的進程當中,付出了多少努力心思、時間與精神、態度有多好,而是跟其背景脈絡因素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周遭的人事物、社會環境與獲取的資源、資本等等,其實都不可割裂、化約,有著不可或缺的牽扯關係,再者,每個人所定義的成功也都不一樣,隨人解讀詮釋,而每個人的「成功」都不同的情況之下,就會有不同的追尋之路,以及途中付出的努力程度,以及在努力在哪裡、哪方面付出心力,所以一切都是非常複雜、多方面的,不能單一片面的、扁平的只看一個人在這個過程中付出的努力程度,而且這種努力也沒有被標準化、形式化,沒有一個參考的依據,能遵循著評量、臆斷、測試這個人到底多麼努力,沒有絕對的量化準則,可以以有系統、邏輯的判定這個人是否很努力或不努力,而且每個人對於努力的定義又不一樣,所以就又更難說得通,也不能用一句話,就簡單的說清楚明白,一切都是如此模糊、容易變動,但即便是如此,我們仍然還是能自我選擇,追尋自己想要的路徑與目標,並且問心無愧,看著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記錄下來,實踐在所處的空間情境當中,並且藉由能力程度的不斷累積,來自我審視、臻至完美、達到最終目的與結果,而這種結果是靠每天的反覆接觸、訓練、操演,來逐漸愈趨得來的,並不是馬上就能得到,許多人享受榮耀、成功的「當下」時刻,並不是就是代表成果的體現就只有在這一刻,所有的努力都集中起來在此時一次爆發,並不是如此,而是個人可以在心中不斷反覆確認、印證自己的努力有獲得回報、報酬,即便沒有實際、實體的被記錄、被看到、被評價、被讚賞,自己的心裡還是有覺知,知道是真的在進步,並且成果是一天比一天多、一天比一天高,而這樣就夠了,不需要向他人解釋,只要自己對自己說得通,自我理解、認識、說服,自己心安理得、舒適暢快,其實就是一種成功,就是良好的表現。



    沒有真實的自我

    每個人都在演,每個人都在裝。看誰演得像、演得比較開心起勁而已。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的在做自己,做自我身體或精神、靈魂上的主人。因為每個人一生下來被賦予的各種角色,本身就已經有了許多期望期待,以及在若干環境、社會脈絡、背景、人事物情景等等綜合因素之下,每個人都被冠上了某種特定的屬性,必須要表現出什麼樣的人格、特質、氣質與風格特性,要呈現什麼形貌樣態早就已經被註定。但也不是說每個人都沒有辦法主宰決定自己想要表現出什麼樣子,而是或高或低的比例。有一部分人們是天生就已經被設定成某種角色特徵,不會再有太大的變化卦動。所以,再怎麼有自我主體意識與認知,都再也不會有太過劇烈的性格改變。這是天生就已經埋下的種子,而種子能決定日後未來會開出什麼樣的花,或成長耕耘茁壯為什麼樣的樹。所以要怎麼開、開得多高、多美、多強壯、多鮮豔等等,就是要靠後天的培養。在成長或不斷變化的進程中,個人所受到的社會環境洗染影響,與自己自身的介入參與改變與展演,因此其實每個人都是在某一方面是假的、不真實的。因為每個人都是在搬演矯飾,我們常常自我說服,現在所表現出來的外顯行為的自己是「真正的自我」。但其實根本就沒有純粹的、絕對的真實自我這回事,這樣的形體軀殼存在。因為自我是抽象的概念,它不可捉摸,好像也非常模糊。模糊到每個人都不知道應該要如何獲取或持有並且操使出來。每個人都在自己的身軀形體之內,在有限的情況空間之下,盡量展陳顯現出自己想要自己表現出來的樣貌。也許是為了討好迎合外界的反饋回應機制,又或者是單純為了自己的想望而作出的若干行為與行動、思想辯證與思考路徑。每個人都在自己的人生階段,除了不斷抽換轉變之外,每一個當下都是有意識地在扮演某種角色。這個角色可能會因人而異,不盡相同,也可能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刻會有不同的形貌出來。這個角色的各種面向與複雜多層次的亮點,是個人建構的人造產物。因為這個社會要求人某個族群的人們應該要怎麼樣,所以個人為了要展現出在這個社會中融合混入、很合群的樣子,就只能盡可能地演出大眾集體共同想像中多數人會認同溝通、肯認的行為與思想模式。但其實這不是真實的自我,又或者真實的自我根本不存在。每個人都在尋問所謂的「自己是誰」,透過不斷的自我覺察、體認、領會,來進行有意識地了解認識自己。但卻發覺如果真的要這樣深究下去,到最後就會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找不到真實的自己。因為自己是誰,到最後都還是無解或難解。我們大可以說每個時期、階段的自己都是真實的自己。無論是在外人面前演出來的,還是真正為了自己的利益導向目標而努力表現出來的樣子,都是自己的一部分。因為自己本來就是多方面複雜的,每一種性格的特質所能描寫的形容詞套在自己身上,好像都行得通,都可以表現出來。每個人類都是可塑性極高的生物,沒有任何的限制,只要自己肯搬演,自己願意表現出來,自己就是什麼樣的人。所以別再用兩三句話或幾個字詞、用以形容人的詞彙來篤定地斷言或描述一個人的性格,因為這樣是不準的是片面的單方向的。人們都以為自己看到的他人性格是這樣子,那他就真的是這樣子。然後用極為簡單的兩三句話或幾個形容描述人們個性的詞彙,就來斷定或評價甚至批評該人的特性與表現行為,以為這樣就可以很全面地了解認識一個人。但其實這樣根本就完全不精確,也沒有邏輯可言。我們所看到的每一個人,都只是那個人在那個時候所展演出的某一部分的自己。而除了在這個時刻所展演出來的自己,其實還有千千百百萬個自己沒有展現出來給別人看,或自己根本都不知道有這樣的特性。性格不是天生持有,或自己想要展現就可以展現得出來,這跟自我覺察與意識也可以說都沒有關係。而是與當下的情境、背景、環境與人事物來決定的。所以人沒有完全固定的性格與特質風格,只有隨著環境的不斷遷移、遞嬗變動推演來不斷改變抽換的性格操演,更遑論所謂真實的自我。因為每個人自己都只不過是某一部分的自己。每個人說自己多麼了解、多麼認識自己,其實都是不認識自己的。因為自我是隨時變動的,極其不穩定的。自己的性格種類應該是無限種,也不應該有任何的侷限。因為自己認定的性格其實都適用於當下的自己,自己應該是所有性格。因為人是活的,本來就是多面向,像一顆球,沒有扁平的面,只有不斷滾動移置的形態樣貌。



    衝突的必要性

    衝突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知道已經有必要衝突,因為此時此刻的雙方彼此兩造之間已經出現矛盾對立的情況,互相看誰都不順眼,卻還尚未有牽扯羈絆的關係引發爆發衝突。這樣才是真正令人髮指、聞風喪膽且非常恐怖的一件事。衝突本身反而能更有效率地促進彼此的關係確立與周遭人事物的情感和想法之間的基本盤激盪與刺激,反而對於人與人之間人際的交流互動往來是好的,因為這樣才能真正確定自己與他人之間相互的關係為何,不用再猜疑、猜忌、揣測對方的心意以及心裡在想什麼。因此,我們大可以直接一點地就表明自己的真實想法,不用遮遮掩掩地藏匿隱蔽自己的真實感受與見解觀點概念。

    因為這些都不是促進人與人之間關係良好的互通交流最完善融洽的一種方式。並不是說與每個人都要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對每個人都很好,沒有任何爭執、吵架、衝突,也不能不苟同肯認他人的意見看法。永遠要這樣和樂融融的關係才是好的關係。有時候,良性的衝突、適時的介入、參與人與人之間的吵架甚至打架也是促進交流的一種方式。沒有人規定人與人之間就只能以禮相待,討論不是這樣的。有時候每個人所持有的想法、觀點都不同,就是因為他們每個人的背景因素、學經歷、天生性格或後天培養成的風格、氣質等等各種綜合複雜的條件,本來就與其他人都不相同。只要是不相同,就可能會在若干立場或認同上有所分歧,當分歧出現的時候可能就會出現衝突。而此時,每個人所需要做的就是讓衝突自然發生,不要刻意避免規避甚至掩蓋事實讓衝突不要爆發,因為這樣只會越積越悶越久,形成惡性無限循環與發展,對於你我雙方都是不太好的狀況。

    尤其當一個人太習慣性地想要閃離、從爭執中逃開,好像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將自己置身事外,反而會造成更大的矛盾與糾結羈絆,對對方的不理解,彼此之間無法把話說開,將各自的想法非常自然無保留、赤裸地展現體現出來,就不是一個良好的互動關係。如果要與雙方之間要走得長久,感情的經營要能夠穩定,兩者就應該要知道這一點,並且將雙方的關係立基於坦誠相待,不要有任何的秘密與編造謊言的情況狀態發生。我們雖然都說誠實是最好的,如果可以的話,就盡量將所有心裡所想的告訴人,但其實並不是每一句實話都是如此悅耳好聽,所以有些人就是會下意識地傾向於將其包裝,用另外一種面貌形象示人,或在面對不同族群的時候會有不同的語言來傳遞自己的話語。這是不是一個良好的人性發展不好說,也很難透過兩、三句話單一簡單的敘事與論述,就能夠完整地表明確定個人的選擇是否道德正確或政治正確。

    但是相對的,因為是主觀的意識評斷,因此每個人對於任何議題所持有的觀點與立場肯定都會不一樣,這也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才需要討論交流、對話互動。而不免俗的無可避免需要遇到的爭執衝突,就還是得要去接受面對,不要找各種理由藉口推託或不承認自己所做的事。即便真正說出來之後,對方可能會不接受、不相信,認為那不是真實的,但只要問心無愧即可。因為有些人就是如此虛偽,講不聽,即便自己已經將自己的內心全部掏出來,只差沒有用很粗暴的言語來說大實話,但所說的全部都是真實的,對方還是不相信。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就乾脆算了,不再講了。因為對方已經固執成性,再怎麼樣都無法推動事務的良性發展,那這樣的話就乾脆斷絕來往,撇除與他人的交集。

    對方之間的關係互動是雙向的。如果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怎麼樣,而這個另外一個人也必須用同樣的方式回擊對待,這並不是報復或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類的手段,而是正常的人際交流往來互動模式。本來就應該要正常的樣子,也不是不留情面等殘酷人性,而是正常的交流本來就應該長這個樣子。因為對方如果說什麼都不聽、不理會、不吸收、不接受、不相信,那麼講再多也都沒有用。如果他人不想回覆,自己也不用再過度在乎,因為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沒有價值的。只能說與她的頻道對不上,或事先沒有先有個前提條件把話說死。這樣進行溝通,才比較有辦法在同一個軌道上進行有效並且雙方都能互相汲取、拋出、吸收的互動交流往來關係。否則就謝絕面談,即便未來還會有可能因為某種特定的利益目標導向而再度重聚、重逢或見面有所瓜葛,但這也並不代表再一次的這個見面就一定要以非常歡喜親暱的互動來想要重修舊好。因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既然已經知道了這個人的個性與風格,知道這個人與自己合不來,那就別再勉強別再與其建立起良好的關係,想要拉攏彼此的感情。因為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就算做到,也只是表面上的和諧和平,根本無法促成真正內心覺得好。因此就還不如乾脆把它忘掉,也不要帶有恨意,因為愛與恨不是相反詞。真正沒有關係做出切割,是連理都不想理「我不認識這個人」的這種關係才是正典。恨還代表著自己還對對方有在意的情緒。必須要拋除這種想像與揣測對方心意的不安狀態,過好自己的生活,讓自己保持健康身心靈才最重要。



    難關?

    也許我們都錯了,不應該用我們已經嫻熟適應的方法模式來想事情。也許我們都應該換個角度、換種形式、換種面向層次來思考任何社會現象與我們已經習慣、不假思索約定成俗的事情。如果我們懂得將一件事解剖分析,用更新奇或更本質性的方式去切入,將所有我們已經習慣的事情到最後都冠上一個問號,對於周遭的事物時常處於懷疑的狀態,不斷地叩問與質疑「到底為什麼會這樣?」也許我們就能夠透過一次次的反覆省思與反覆提醒、辯證的論述過程當中,攫取到一些能量與養分,並且在往後未來的生活日子當中能夠持續帶著這種能量更有動力地向前。

    以上說的很好聽,也頗具理想性,但其實真要實踐起來卻極為困難。一般人、普通平凡的百姓或沒有接受過相關特定專長專業訓練的人,是根本無法做到如此地步。我們大部分的人應該也都只能做到換一種角度來思考,或將心比心,不要將自己的利益擺在前面,將自己的想法理所當然地視為別人的,「反正別人也這麼想」。要站在別人的立場觀點來看事情,才能夠更全面、全知諦觀的上帝視角角度來看待任何事物。此時我們才能夠更圓滑、完熟。

    我們目前好像也就只能做到這樣。如果要真的懷疑任何周遭世界上的任何人事物,可能就稍嫌困難也難以做到,甚至會本末倒置,因為不知道實際的作為方法,就開始亂做一通,將自己引導到錯誤的道路上,還渾然不知。但縱使很困難,我們都知道即使已經非常努力在做了,還是收效甚微。難道我們就不應該再做下去了嗎?難道我們就應該要拋除、喪棄這種思想性了嗎?我們就應該從此完全不去想任何事情,腦袋永遠一片空白,因為如果我不去想任何事情,也就不會有片面偏頗、需要換個角度換個面向來看事情的機會了?

    其實也不全然是如此。因為每個人在若干人生階段時期當中,一定都會遇到諸多問題與兩難為難的抉擇困境。而當這些問題出現的時候,如果平時沒有做好相關的思想訓練,或平時就懂得換個角度思考(雖然是持有自己主觀意識的觀點,但為了避免不公平、不全面的情況發生,都還是多多少少會養成多去看看別人的意見看法,吸收他人的建議,並且將其納入到自己的 being、成為形塑自己的一部分),那麼當這些不可避免的人生難關降臨出現在自己的面前時,要如何突圍、破除、打開另一扇門,將自己通往更開闊、遼遠的人生道路,就是這些平時的開創性思想在做的事。

    有時候,我們會看到許多人的人生一帆風順,幾乎沒有遇過什麼困難,並不是因為他們就真的沒有什麼困難。每個人實際上所遇到的難關與掙扎處境一定都還是會有。無論這個人是什麼社經地位、背景、家庭環境、學經歷、職業等等,在任何環境下都一定會有那個環境的問題與弊病所在。只是跟一般人不一樣的是,這些人懂得透過他們的批判性思維或換個角度來抽換思考,將這些抽象的理論架構應用、套入在日常的行為動作演練上,以幫助自己度過難關。無論是面對人際關係的羈絆牽扯,還是事務上的擋礙難行,任何困難都會因為自己的開放思維而看到曙光,並且能夠繼續瞻望展望,邁向更光明的道路。

    當然,這一切都得來不易,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做到。有些人就算有了這種概念,還是要經過很長久長期的不斷努力堅持才能最後破除魔咒。一切都不簡單、不容易。但其實我們能夠更超越性地來看。其實每一件事物的發生本身就是難關,同時也都不是難關。因為我們太傾向於將事物歸類劃分,將任何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分成嚴重的或不嚴重的、困難或簡單的,甚至落入二元對立、黑白歸類的這種框架版限制當中,無可抽身脫離。我們遇到一件事物時,在當下認定它是困難的,它就是困難的。但多麼困難都只是自己認為、自己覺得那是難關困境必須突破。但其實自己認為是難關的,別人不一定會認為是難關,也就更不會想要破除,根本就沒有這種概念。也許對某些人來說,這就只是個問題,解決完就好了。

    因此,事情難不難全然都是端看自己的想法與看待角度方式。所以一切都與主觀意識認知有關。不是事物本身太複雜、難懂困難,而是自己給自己過多的詮釋自由空間,能夠讓自己建構出自己想要讓自己想到的、看待的屬性與特徵。也許這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真正、純粹、絕對的困難與困境。一切都是人為建構、人造的產物與抽象的概念。而人們就是不斷地透過這種自我衍生、無限繁殖各種抽象名詞詞彙,並且將這個詞彙的屬性硬套在自己身上,導致自己產生各方面多樣化的情緒狀態,來從中獲得樂趣。



    廢話的必要性

    講廢話的功力是可以訓練的。不要以為某些言詞語彙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冗言贅語,不應該大量存在、必須要省略刪減節省。有些人就是喜歡這種澎湃豐沛、富含大量文字的文本論述內容,這樣才是所謂「好」的作品。每個人的價值觀與認定好與壞的標準依據都不同,不能以一化之,認為所遇到的人都是排斥這種以量取勝的手法,所以每個人都是這樣認為。並不是每個人都如此狹隘。

    當然,這也並不是說這種以量取勝、文字寫得越多越好的概念想法觀點見解理論是多麼高尚清高開放包容的態度。每個方式都一定會有所好壞之處、優劣與優缺點所在,一定都是一體兩面的。不可以將一個人的想法斷然全部絕對地認為是好或壞,因為好壞從來就不是黑白二分這麼簡單粗暴的劃分歸類。而「好」的人一定都會有壞的地方,「壞」的人一定都會有相對好的部分。每個人在若干時刻所當下產出、接收或輸出的感受想法也都是一樣的。好/壞一定都是並存的,只是比例多寡以及個人主觀意識認知當中的想法好佔了多少、壞佔了多少而已。

    有時候文本量太多,對方會不想看,所以就會編造(不一定是憑空織造,更多時候是看似照理說明)的建議,如:「寫得不好」,用應該要再精簡、簡練一點的語氣來勸阻或建議自己不要寫這麼多,否則就是在講廢話。但這有時候都只是對方不想要整篇看完的藉口而已。說了這麼多,自己還不是因為懶得看,所以就用許多替代性的言語來當作是良心善意的規勸與訴求,但其實根本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自私的考量來做決定判斷。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真的看完整篇文章之後,發現文字真的在他們的認知語境當中是過於廢話、冗言贅字太多、過度拖沓、沒有重點、進展不夠快、沒有辦法非常精準地將重點標示出來,所以提出了這個建議。這樣理性的觀察與提出分析評點也可行。但是這個「可行」與否以及對方的評價自身是否有辦法承受,都還是要回到自身的感受與各項預設觀點來認同。所以一切都是互相往來,雙方彼此用自己的感受來抒發,沒有絕對的標準,甚至已經沒有標準到「有了標準」,不是那種人們集體共同的印象想像,並且將這份想像化成評判某個文本論述的關鍵標準依據。

    而是更深一層、更超越地來看,就是在自己產出內容而對方接收到之後回饋反推到自己身上的時候,自己如何接收對方接收了自己的文本之後給予的文本內容。而這項互相往來的過程,是有標準以及界化固定的流程與儀式可依循的。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活著,一定都希望有所規律,可以安然無恙地遵照既定的規則,就這樣和平、有秩序系統地活下去,不用永遠處在不和平、動盪不安、晃亂紛雜的環境與時間軸當中。所以人們往往刻意建構出屬於他們自己共同認可的標準,然後每個人就照著這個標準來行事、操持任何事物,無論自己是否願意、有興趣、真正有自主動機想要做,都還是會被逼迫去主動做,也就是被動地主動投入。而在看似主動從事的過程中,自己好像越做越開心,因為當事情有了一定的規律秩序之後,做久了就會熟悉、熟稔並且善於把弄這些事項的眉眉角角,越做越起勁,因為已經在一個領域或情境之內「混熟了」,甚至爐火純青,所以他們在這個情境階段當中就會感受到更高程度的快樂。

    但這種快樂又不立基於自己因為付出更多努力而得到的更多成就感,而是因為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付出再更多的努力與認真用心在某一件工事上,從頭到尾都是持有著一樣的力氣與能量精神心思在同一件事物上,不偏不倚。因為說實在的,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純粹的熱情與衝勁、動力能夠支持支撐他們做到現在。如今的元素就只有這種儀式感與秩序規律,透過一次又一次重複反覆往來的動作或思想路徑,個人可以在行為與思想的過程中不斷反覆操演、演練自己在這個領域中的定位與所需要做的事情,把它視為一種本份責任,把它做好就好,不用做得特別好或者是拚了命地用力做。所以從一開始到最後,付出的力量都會是平均的、同等的在出力。這樣會獲得的收穫是好是壞尚不清楚,畢竟這還是要回歸到個人的觀點認同與如何看待某件事物的角度態勢。但是絕對會讓一個人的身心趨於平衡、穩定,甚至如果突然中止中斷,還會感到不適應、不習慣。



    無法放下

    明明事情已經過去了,為何還是會不斷糾結、牽扯、羈絆,時時掛念、在乎、關注,無法擺脫焦慮、心煩意亂的態勢與心境呢?也許就還是要回到最本質根底的因素來看,也就是自己在若干時期階段,如果太過將某一份領域內的任何事務視為重要、極為迫切、舉足輕重的生活重心,那麼自己作為一個有思想、有意識認知以及情緒狀態各種身心靈情況的個體,就會無時無刻、每分每秒都在想這件事。

    而這些事物牽涉的範圍很廣,但最終都會歸結匯聚成為一條筆直粗厚的直線,也就是通往某一個有目標利益導向的終點。那個終點就是自己最渴望的終極目標與想望的方向。達到那個終點,人生就可以說是圓滿、甚至沒有遺憾了。

    但是在抵達這個終點之前,必須要無可避免地經過許多波折、困苦、難關與相關的折磨、麻煩的處境與各種負面情緒的堆疊、消磨、打壓,讓自己無論身心靈各部分都感到精疲力盡、力不從心、疲軟累人。想要鬆懈、倦怠,不想要再繼續堅持努力下去的各種情境時刻,而當這種焦慮佔據全身之後,當然會想要逃離,想要就這樣一了百了、全然放棄、自暴自棄、頹廢沉淪。但是心裡又有另外一個聲音在對立面跟自己抗衡,告訴、說服自己千萬不能這麼做,並且極力規勸喊話:「如果真的這麼做,你會後悔一輩子。」因此在經歷過幾次嘗試、發現真的會後悔了之後,自己就到最後只能咬牙硬撐、摸摸鼻子自己認了自己給自己的壓力與所處在的情況,並且承受接納自己的各項優缺點與宿命,繼續操持、執行各種領域內的事務。即便那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有興趣及動機的,也終究得要面對降臨在自己身上的所有事物。一切都不簡單、不容易,但仍然會有那麼一點源源不絕的動力支撐自己持續走下去。雖然常常會有兩種看似矛盾、對立、衝突、相互牴觸的力量在相互鬥爭、瓜葛、拉扯,但個人自身還是無法放下,無法真正將這件事物視為非人生大事與生活中心之一。不將其看得這麼重,因為或多或少,人們還是都會有一些底線。無論再怎麼放鬆、肆意,都還是無法真正完全放棄、當作沒這回事就直接完全不管不顧,還是會有一點點難以忘情、放不了手的情況與心態。

    這其實也很正常。我們常常會認為、甚至批評一個人太過於執著、矜持,無法將一切事物完全放手,讓周遭人事物就呈現他們該呈現的樣子,不去過度介入參與、太過主動積極,就讓事物自然發展,自己不要太去干涉他們。經常開始批判一個人過於緊繃、永遠ㄍㄧㄥ在那邊,死命硬撐,不讓自己稍微放鬆喘息,讓自己有一點空間時間好好調適自己的身心靈狀態。

    但這並不是他們願意的情況。每個人會表現在外顯形式上展現的如此緊繃、uptight,有一部分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願意這麼做、這樣表現,這也不是他們主動自願的行為展演。他們也極想要改掉這種慣性,但是就會發現還是無法,甚至有點欲罷不能,無法克制自己展現出這種模式型態,以及讓人感到有距離感、嚴肅的樣貌,讓人難以親近,導致人際關係疏離、差勁。

    但這些都並不是每個人想要的。就算是那些想要在這方面表現良好,讓別人對自己刮目相看,有一個好的印象的人,也不見得會想要讓自己時時刻刻保持著這種處處警惕、給自己壓力過大的情況。畢竟誰都不想要讓自己身心靈潰堤、崩解,甚至到最後遭遇躁鬱症、憂鬱症等等病灶產生,這些都不是個人樂見的狀態。

    因此別再批評對方為何會如此拼命、認真努力、無法放手,因為他們就是無法停止動作。即使他們想要這麼做,明明知道可能無法獲得相應、應得的回報與績效成果,卻不知為何仍舊這麼做。原因很簡單,並不是他們想要這麼做,而是無法克制自己這麼做。有時候身體會訴說、傾吐一切比腦袋更誠實,甚至連自己的主觀有意識的想要控制操掌自己的動作姿勢作為都做不到。身體就是有這麼強大的力量能夠完成一些事後我們會驚訝、甚至嚇到的事物,覺得自己根本不知道會有這樣的能力與能量,能夠完成這麼多事或這麼「厲害」的事。

    而當事後回頭看才發現自己居然有無限可能,但這種可能的詞彙屬性是偏負面的,會帶來許多副作用以及惡性循環的負面效應,需要身體的疲累損壞、心理健康受傷甚至創痛等等代價來替補、交換、償還的。但自己就是無法控制這種情況的發生,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後悔、想要改變、又重蹈覆轍。在做事的過程中有阻止的意念與想法,卻又無力實踐,然後再次重蹈覆轍,再來事後懊悔、想要改變……就這樣一直不斷進行,環繞這種螺旋式的循環,直到某件大事發生或整個階段歷程結束、停止運作,人也許才會恍然大悟或從中獲得一些體悟領會。人總是要在招致一些後果之後,才能知道一些道理的。




    做什麼事是自由的



    每個人在若干時刻都能選擇自己想要做的事,無論大小、無論重不重要、嚴肅與否,做事情的速度快不快、緊不緊實、是否急促,都是個人的選擇與決斷。可以自由更替、改變、轉換,甚至可以說不做就不做。一切都得按照自己的主觀意志、自由的想法來進行識讀辨認、區判。沒有任何的標準答案,也沒有所謂正確或錯誤的評斷。一切就只有自己想不想做,並且是否真的做下去了而已。

    因此所有的事情被做與沒有被做並不是如此絕然二分,也完全沒有強制性。有些人會習慣有每日必做清單與規律行程,之所以培植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要有一個規律的生活作息與活著的固定(穩定)型態,可以依循按照特定既有的標準模板框架來行事、來操持人生中任何事物。他們會比較安心,也比較能夠適應。如果太需要追求隨機應變、即興靈活、富彈性的反應,可能不太擅長。所以就逕自養成這種每日有規律的必做作息。這樣對他們而言,才比較能在一次次的反覆演練、操作當中逐漸臻至完熟、完美的境界地步。

    這是每個人的選擇,當然每個人都必須尊重其他人對他們人生做出的選擇與作為,沒有權力干涉、箝制、戕害、介入。但是當一切都沒有標準答案,所有事物都可以做也都可以不做、一切都是鼓勵、歡迎的屬性之時,一旦沒有了人在旁邊逼迫著自己一定要做哪些事,有些人就會因而失去目標、迷失、徬徨、迷茫、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麼、要做什麼,然後渾渾噩噩、頹喪沉淪、癱軟在那邊,無所事事、毫無作為。這並不是因為他生性懶惰、好吃懶做,而是沒有人給他一個明確、具體的指引與標準,沒有人強制規定他一定要做(到)什麼事情。所以自己就不知所云,也無法、無力規定自己必須做什麼事情。

    當沒有一個外力或外部的環境來影響、形塑他們,並且要求束縛著日常的各種行為模式時,他們就會陷入毫無方向感、甚或彷若黑洞的負面情緒當中,甚至會因此而憂鬱。不可能感到「自由」像脫韁的野馬、放飛的鳥一樣。有些人就是習慣了這種侷束、框架與規則,有特定的模板,他們才覺得這是自由,才能表現、活得比較自在。大部分的人都習慣且希望能不被人管,可以看似自由自在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但有些人就是恰恰完全徹底相反。

    每個人都必須體諒、了解或至少接受、包納每個人的需求與境況。不是每個人的想法都會如此契合大多數人典型主流的看法、見解與觀點概念的。因此,我們必須時時注意每個人在若干階段的需求與想望是什麼。也許不是每個人所定義的自由都是那個特定模型的態樣形貌。在每個人眼中的自由肯定因人而異、不盡相同,也不能強求每個人對於自由的想像都是趨於一致的,且一定要保持這種大不一樣的特徵,才能繼續豢養多元。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持有自己的解讀與詮釋空間。只要自己能自圓其說、有條有理、有據有邏輯、說得頭頭是道,就能自成體系、自設理論,並且有自信地抱有這種概念。在日後當別人問起如何解釋自由這一詞時,才能更完全、完善地表達論述、傳遞自我的意見與看法。而這樣的流動歷程本身就是自由的,亦即每個人都有自由以自身獨特的方式來詮釋自由、演繹自由、解釋自由、體現自由。無論是透過日常生活各種動作行為模式的展演與實踐,還是內化、吸收於心底的思考辯證,都是一種對於自由可行的闡釋,沒有任何的限制與規範。而這個觀念本身就是自由的。

    所以當有人認為所謂的自由其實是一種不自由的時候,他們大可以自己建立、創造出他們心目中所認為的自由。所有的詞彙都是人造人工產製的抽象概念,無論名詞、形容詞、副詞、動詞皆然。而「自由」這一詞的定義也是眾說紛紜,沒有人規定自由就一定得是什麼樣、用什麼方式呈表展陳出來。所以,自由本身就是自由的。唯有每個人對自由的定義互相不同才是最正常的發展,也能營造最好的機會,能讓彼此之間有所交互往來、交流互織的互動,並且透由無限的討論、對話,創造出想法激盪不斷,將概念昇華往上爬升,迎來一次又一次的進步。這才是每個人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所在以及應該要負責的部分,而不是一味陷入無效的爭執、衝突當中,到最後都沒有一個結果。雖然衝突是好的,能促進事端滾動,但衝突也有分能幫助進步的衝突與沒有用的衝突。這兩者之間要如何界定、歸納與分類,還是得要回歸到人們本身主觀的意識認知的層次面向來觀看、剖析才能知悉。所以一切都是未知的可變數,而這也就是這個社會會如此有趣、不斷有新奇的事物、未可預料到的事物發生出現的關鍵因素。



    事情開始做的起頭

    「萬事起頭難」這句話一點都沒錯。每個人在從事、操持任何事物的時候,可能都會認為十分困難。但其實事物的本身不困難,困難的是心中的想像。人們往往無法跨越固有既定的那個框架,限制自己,將自己捆綁在某個僵化的模板框架當中,無法跳脫抽離。直到心中永遠有一個障礙,像過不去的檻一樣卡在那邊,遲遲不肯下手或不敢不想下手。但其實只要一做下去,就會欲罷不能地持續一直做下去,沒有辦法停止。因為所有事情的做都是需要動力與幹勁的,光靠興趣、有意願或是當下的環境很容許有條件等等外力外部或內在的各種因素,都沒有辦法很強效直接地影響到本身願不願意真的實踐做下去。所以,能夠讓一個人有源源不絕的動力與能量精神,持續做下去而不會感到厭倦、煩躁想要放棄半途而廢的要素,可能就真的只有那種難以名狀無形之間所形成產生的動力與越做越起勁的心態。

    有時候,只要事情剛開始做,至少先有個開頭,不要什麼都沒有,一張白紙從零開始。做了一點點,20%左右,可能就得以確保接下來的自己不會不想做或厭倦煩悶。然後再來,因為事情無法真的執行到處理的階段時期而感到不安焦慮、心神不寧。就只要將事物定案,先立定好條目與大綱,知道接下來自己應該會面臨到什麼狀況,應該要做什麼事,接下來就能夠非常順利、輕鬆地自然完成,而不需花費太多精神、腦力、體力等等身心靈的消耗,甚至受損。一切都會是在極為享受的狀態之下完成。當然,這是天方夜譚、天馬行空的幻想。現實不可能會這麼完美如自己所願、照自己的期望期待來走,一切都是極為不穩定的。但這也是很正常的。人本來就在做事的途中,不斷一次又一次地遇到難關與困境問題。而個人每分每秒都在做的事,就是如何在碰到這些問題的時候(或之後)想辦法克服度過。無論是直接將其解決、不讓其再次出現在其面前,還是視而不見、視若無睹的繞道而行,還是直接跨越當作沒這回事發生,都至少會或多或少地訓練人在若干情境之下可能會遇到的窘境與端況,培養每個人靈機隨機即興應變、反覆具彈性的抽換反應能力。而這些都是需要靠實際的事情降臨,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演練與真實的操作之後才能慢慢嫻熟速率加快的,並不是一蹴可幾的,也沒有辦法靠本身的天份、個體自帶的程度與能力來界定判斷。所以是非常公平的,只要肯努力、肯付出心思,就一定會得到相關的相對應的成果。

    然而,許多事物都是矛盾的。既然努力就能得到成果,努力越多就能得到越高的成就與想要的績效,那麼為什麼還是會有很多人想要全然放棄、躺平、耍廢,甚至不想要繼續那麼吃力那麼用力地來存活?除了「會努力就會成功」這句話本身就有一點偏頗、不公平、錯誤之外,人們對於努力的心態也是非常模糊、曖昧、朦朧不清。就因為「努力就會成功」,難道每個人就要付出力所能及最高的努力?而如果為了付出努力、為了得到相應的好結果,而因而破壞了自己的身體、心理,那麼這是好的嗎?這樣的代價與所應該付出的條件是值得的嗎?其實人們隨著不斷演變進化進行腦中意識認知的思考辯證,在這樣的進程當中,人們會不斷反省自己過去所做的各種行為與思想是否都是符合現在當今的情景,還是已經不符合現代所需,全然落入了某種可怕的陷阱當中。而當這種反思反覆過多、越鑿越深的時候,就會發現即便還沒有獲得努力過卻失敗的經驗、自己所遭遇到的都是「有努力就會有相應的成果」,非常公平。但是,他們還是不想要真正地付出全然的力氣、努力認真用心地在一件事物上,至少在外顯行為模式上看不出來是這樣的樣貌型態。但這又是為什麼?因為人們都是矛盾、互相衝突抵制的。雖然已經非常認知、釐清到自己努力就一定會達到所謂普世、世俗價值觀定義的「成功」,但人們還是可能會擔心如果太過度地持有努力這個精神,自己可能就會不小心付出過多的努力。當一個人太過於執著、注重、在乎某一件事物的時候,所付出的精力是可以很驚人的,甚至連自己都不知道剛剛的自己到底做了什麼、自己會做什麼。為了去追求這種心目中理想預期的結果與目標,一個人可以付出多少的經歷是可以說是無限、無窮盡的。而為了避免因過度的損耗自己的精氣神,導致各種器官或身體心理的狀態疲累軟弱,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傷創痛,再來事後懊悔。所以乾脆就先出三分力或五分力。雖然自己沒有辦法如此明確標準、精切清晰地界定或體察、觀測現階段的自己身體或心理到底付出了幾分力,但是多多少少能夠感覺或知道自己正處於什麼樣的狀態。雖然不會到量化精確、科學的表示方法,卻可以透過各種自我感受體悟來發現。而這就是為何他們會就算知道努力可以帶來好成果,卻還是不想如此努力的原因之一。因為太努力也會帶來副作用,也並不是每個人樂見的情況。所以,要如何在努力付出與要得到好成果之間做平衡取捨,就是每個人在各個人生階段所應該處理面對的課題與考驗。



    人際相處理論

    我們似乎都難以做到就事論事、「不以人廢言」的原則。即使是這麼講理性、邏輯、有系統性的人,對他們來說,還是難以作出平衡取捨。也就是在人情與事物之間做出切斷割裂。如果發現自己親愛的人或是與自己非常相近、親密的人突然做錯事或有不智之舉,可能會不忍心怪罪他們或將罪責歸咎於對方身上。由於各種因素,也許是利益導向、目標導向的考量與因素,也有可能是因為單純人情羈絆牽扯的關係,無法真的鐵了心地就事論事,怕傷害到某些人的感情,讓某些相關人士心理不平衡。所以到最後都還是會心軟,而這也很正常。這是人們本來固有原始的反應,因為人是有七情六慾的,並不是像機器一樣只講求事情的正確性與有邏輯與否。一切事物都是難以界定、複雜多變的,不能用單一絕對的標準來看待事物。因為如果用個人認定、主觀認為的預設立場與若干看事情的角度或依據來評判事物的時候,可能就會出現許多弊端或不平衡、不公平的情況。因為這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相對、比較而來的。每個人都是以自己主觀的意識出發,所以每個人所定下的標準就會不同。既然沒有單一絕對的標準套在任何事物上都適用,世界上也不是所有東西都是決然黑白二分的。如果世界有這麼單純就好了,然而現實往往都不是這樣。更有可能會發生、出現的狀況都是人在與其他人交際交流、互動來往彼此之間互相瓜葛的過程中,漸漸愈趨地發現自己越來越不能用同一套標準來看待每一個人。對待每一個人必須要富有彈性、靈活的機動應變,並且隨時抽換更替不同的方式來對待每個人,不能用全然相同、不容置疑的視角來篤定果斷地認為「就是這樣」,畢竟每個人的認為與定義都不同,每個人也都有權利與自由解釋、解讀與詮釋各種道理。只要自己說得通,能自成體系理論框架,那麼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行的。也許這世界上根本就沒有標準,因為每個人的標準都不同。而這就要看個體是如何定義「標準」這一詞彙了。如果將標準解讀成一種非常僵硬、固化、只侷限於某一特定的準則,而這個準則在任何事情上都應該要行得通,那麼這世界就是沒有標準的。因為如同上述所說,每個人出發點都是主觀的、相對的、比較出來的,沒有絕對。然而,如果自己認為標準是可以因人而異、不盡相同的,是可以隨時更替滾動式調整,永遠都是暫定的、沒有一刻是可以永久固定下來且服膺、套用在每個人身上都合適的,那麼這世界就是有標準的、或可以存在標準的、甚至是應該要有標準的。因為這種「標準」不標準,但同時它又是標準的。而每個人活在這個世間上,到最後就會發現其實社會就是呈現這樣子的樣貌型態。每個人都能夠擁有自己獨特的意見、想法、觀點、概念,沒有任何限制,也不應該給予人家限制或自我囿限框束,因為這樣都是不妥當的行為,也沒有辦法在社會安然無恙、如魚得水地生活。雖然每個人都是互相往來、彼此照應、互相牽掛、因果律導致的,但是個人在主體化的過程中也會無形中養成了自我風格。這種自我樹立並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只替自己著想,而是在追求與人共融、合一的同時,也要顧及自己當下心中或腦內的感受與看法,隨時隨地自我體察覺悟,方能達到裡外合一、協調平和的情況與景態。沒有一個人能抽離周遭人事物、社會環境等各種元素自己獨立開來單獨分析,但同時每個人又是無可被取代、複製的獨特個體,不可與別人混在一起亂摻入的觀察。因此,人類矛盾就矛盾在這個地方。一方面每個人都渴望能夠與人交流相處並且能融合、無我,在沒有界限、分野、疆域的情況之下體現人本精神,也就是團體、團結、沒有個人主義的信念。但同時又極為渴望能擁有自己獨到的自我主體意識、認知與價值觀,得以讓自己透過外顯行為或內在性格思想等各種形式來做自我展演,充分完整地呈表出這種獨特性。所以人都是相互交織、混雜繁複的,各種看似極端相反的元素全都揉合、綰入在一起,到最後形成多采多姿、多元多樣的生態。一切都是人為、人造、人工的現象與景況,但又是如此美的。這並不是天生的、自然的,但是人出生在這個世上,藉由操持的事物彼此之間往來互動、不斷發展蛻化、推演進程的這種現象,應該也能算是極為自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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