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14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資深人員藉由藥物伎倆,解決住民困擾

讀者看過厚黑學這本書嗎?

我還沒看過,未來會看的機率應該也不高。我發現,原來我應該是潛意識抗拒著看這本書。


照舊繼續分享夢境。

住宿式機構,住民難免身心不適,有藥物在使用中。所吃的藥物,一般是照醫師指示、藥袋上的標示使用。

待夠久的工作人員,就經歷過,幾次回診,醫師給的藥物處方,總是無法解決困擾時。(住民困擾?工作人員困擾?這年代,照顧照顧者也是很重要的)。

資深內行的工作人員,發展出一些獨特的方式,在住民現有的藥物中,解決「困擾」。

例如:便秘,我自己便秘的經驗,肚子漲著可難受的呢。想必我們的服務對象年紀大、抵抗力差,便秘一定更不舒服,嚴重時,腸阻塞、嘔吐。

醫師開立,每天吃兩顆軟便藥,沒效。聰明資深工作人員,累積3天的軟便藥,讓服務對象一次吃3天的量,6顆,一定有效。3天都不吃軟便藥,一次吃3天量的軟便藥,就有效啦,這麼簡單的方法,醫師讀這麼多年書,竟然不會?

作者我,其實也不知道這樣對不對,好不好?

等等有空去查查文獻,問問AI,便秘。

剛剛,作者我最愛的天使,問我說:其他工作人員,不知道這件事嗎?

其他工作人員,樂觀其成呀。不照醫囑給藥的又不是我,被發現的話我又不會有責任。拉肚子的也不是我、更不是我的心肝寶貝,我又不會心疼。偶爾幾位體虛,拉肚子造成電解質不平衡,送急診住院調一調就好了。而我所照護服務對象的便秘問題還被解決了,我樂的輕鬆。


夢中,我看到,有時,還可以整合整個機構的所有服務對象的藥物,去給,能發揮更大的效用。

或者,動用自己或親友的健保卡,幫忙開些藥物來懸壺濟世。

作者我不是學法律的,都知道,目前台灣法律,蓄意餵食他人來路不明的藥物,是違法的。

只是我不清楚這蓄意給藥的行為是類似闖紅燈的罰單還是比較類似違法食安法讓顧客吃到不潔食物的罰單就是了。

如果有學法律的讀者可以提供專業,那就太棒了。

以免明明是在懸壺濟世,卻吃上罰單,就好心沒好報了。

最後,資深人員,總是安撫著,這事查不出來,又沒有證據。違法又怎樣,又不可能被發現?這樣做很方便,比請醫師調整藥物方便省事多了。


您家長輩的軟便藥物,如何吃呢?

三天吃一次,一次吃三天嗎?

留言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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