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主要是透過實際案例的分享,讓民眾了解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法是如何運作,也期勉社會大眾有防範意識並避免模仿效應:
高雄檢方近期破獲了一起驚人的保險詐欺案,發現詐欺集團以製造虛假車禍的手法騙取保險金。這些行為人成功地從保險公司詐得了高達新台幣五百六十七萬元的保險賠償金,最後被警方查獲,並以詐欺罪起訴了六名涉案成員。
詐保集團的運作模式
這個詐保集團由行為人與他的友人組成,專門收購高檔的二手進口車,或以低價購買流當的權利車。他們向保險公司投保高額的車險,然後安排人擔任二手車的車主。接下來,他們製造一系列虛假的車禍事故。例如,一輛轎車在路口準備轉彎時,後方的轎車不減速地撞上去;或者是讓轎車駕駛失控,撞上停放在路邊的車輛。他們以這些假車禍為手段,將車子撞爛後,向保險公司申請損害賠償。
這個詐保集團總共向保險公司申請了十七次理賠,其中七次成功詐得保險金,共計五百六十七萬元。保險公司在事後察覺這些事故並非單純的車禍,遂報警處理。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其中幾起車禍的撞擊方式確實有異,例如在寬敞的道路上失控車輛仍會撞上停放的車,又或者是兩輛車都嚴重損壞,無法修復。進一步追查後,發現這些肇事車主都是同一家空殼公司的員工,甚至互為社交媒體上的好友。
詳細追查與拘捕行動
經過警方和檢察官的長期追查,發現該詐保集團自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二月起,鎖定折舊率高、交易價格差的特定高檔二手進口車。看中其高折舊率與低流通性,找來有投資意願或有債務問題的朋友充當車主,以三十萬到五十萬元不等的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車體險、全損免折舊付款及第三人責任險。然後,他們通過管道取得低價車,再安排撞車手故意和名車互撞,製造假車禍。
警方在長時間蒐證後,於高雄的鼓山、左營等地區同步展開搜索偵辦行動,拘提了以行為人為首的十五人到案。經過訊問,檢方以詐欺罪起訴了其中的六名主謀。檢察官考量其餘七人無前科且已坦承犯行,以緩起訴處分,並要求他們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十萬或十五萬元。其餘兩名嫌犯因證據不足以認定事故是故意所致,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
全糖律師觀點:
實務上詐領保險金的手法眾多,處理過傳統的裝病住院險,由首腦協助有經濟需求的弱勢投保後,教導其如何受傷並向醫師陳述的方法,博取住院機會,(檢察官懷疑醫師也是共犯),領取之保險金會進要保人帳戶,該帳戶則由首腦把持帳號密碼與印鑑,防止黑吃黑等,獲利金額上千萬。只能說這些人將刑法研究通透,智慧都用在歪路上,每每讓我們與檢察官嘖嘖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