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言形,同時亦涉及對「力」的說明:
力,形之所以奮也。(〈經上21〉)
力:重之謂下與重舊也。(〈經說上21〉)
從〈備城門〉下諸篇來看,[1]〈經上〉對於「力」之定義,是從備戰時、戰爭進行中士兵的體力、能力或身體動態有所觀察而來,它根植於身體牢不可分。況且,「力」伴隨行動定會顯於身使外在形軀有所改變。故筆者釋此段為:[2]
力,形體有所振奮。(〈經上21〉)
力,看重的是下層百姓與其承擔(事務)的能力,這和舊時聖王之教一致。
(〈經說上21〉)
回到〈經上〉對「生」之界定可知「形」與「身」、「身體」相通。如同「身」,「體」也意謂可見形軀,如「棺三寸,足以朽體」(〈節葬下〉)、「故得士則謀不困,體不勞」(〈尚賢上〉)。除此,「體」於〈經上〉亦有別的意涵:
體,分於兼也。(〈經上2〉)
體:若二之一,尺之端也。(〈經說上2〉)
此文釋義諸家無重大分歧,皆以「兼」為整體,「體」為部分。但進一步問,《墨子》何以使用「尺之端」作「體」之譬呢?尺「以人體為法,故於脛下以乙識之,寸以手卻十分為法,然則尺以足上十寸為法」。[3]所以最早的度量單位,皆參照人身體之部位訂定。[4]
[1]如「持衝十人,執劍五人,皆以有力者」(〈備梯〉)、「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備水〉)、「命有力者三人用頡皋衝之,灌以不潔十餘石。」(〈備穴〉)、「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備蛾傅〉)。
[2]從過往墨學研究成果來看,此段學者在字義訓釋與句讀上頗有分歧,不過多數研究者採科學(或力學)角度釋之。筆者對此曾詳論且有不同觀點,可參檢附之「《墨子》身體觀探研─以『修身』為核心」一文,頁12-14。
[3]《正中形音義綜合辭典》,高樹藩主編,增訂二版,(台北:正中書局,1977),頁363。
[4]「身體思維是具體性思維方式的一種主要的表現方式。所謂『具體性思維方式』正是中國文化中思維方式的一大特徵。中國文化中具體性思維方式較常見的表現方式有二:第一是『類推論證』,這是以某一已知的具體事物類推另一未知的事物;或以某一事物的已知『部分』類推該事物之『全體』之屬性。第二是『歷史論證』,這是從歷史上具體的人與事,論證抽象的原理。除了這種習見的論證方式之外,『身體思維方式』也是「具體性思維方式」的一種表現,因為人的身體是最具體的,是人與外在世界的聚合點,所以從身體出發的思想,必然有其具體性。」參黃俊傑,《東亞儒學史的新視野》,(臺北市:喜瑪拉雅基金會,民90年),頁399。正文雖僅提及身體思維,但其實這兩種論證方式都可見於《墨子》。如〈經下102〉云:「推類之難,說在之大小。」推類有困難,是因類及組成類的要素本就有大小之分。〈小取〉又載「以類取,以類予」,要推論時需以類作為前提。另一方面,《墨子》於論證自己思想時就表示須「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非命上〉),書中又反覆論及三代聖王之行。故我們可說,《墨子》或許未意識到所謂「具體性思維方式」,但它確實已展現於文本中。因此黃氏之說,雖主要是針對儒家而發,但亦可適用於解讀《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