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7|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正職工作

    退伍前1個月開始投履歷,寄了20家公司,2家通知面試。退伍第3天面試,面試後通知隔天上班,我的第一份正職工作開始囉。

    這是一家專利商標事務所,公司業務內容是協助企業或個人對於專利、商標的申請、轉讓、授權、延展、變更、補證、質權設定等服務。

    當時在高雄分公司一共才4個人,主管(面試我的人)、業務2人(我與另一人)、會計1人。後來知道本來只有主管1人,一個月前擴編,新組織除主管外最資深的會計(1個月)、比我早1星期的業務。所以當時實際上只有主管1人在跑業務。我跟另外2位同事是新人,對專利商標相關業務完全不了解,還沒有戰力可以投入。每天在公司看專利商標相關法規,上主管空檔安排的教育訓練。對於公司貢獻只有翻黃頁電話簿找公司行號打電話,詢問有沒有專利商標的需求服務,外出收送客戶的文件資料。

    上了二周的班後,感覺工作不辛苦,只是隱約覺得這份工作不適合自己,加上一周前早我1星期的業務離職,跟進效應,所以決定也離開了。

    休息了幾個月(上班半個月,休息了幾個月。),開始第二份工作(其實這幾個月還是持續找工作,但三、四個工作都是做1天2天就陣亡了。)。這份工作做了一年,也在這公司認識了當時同事,未來的老婆。

    這是一家OA事務機販賣出租公司,我的工作是OA事務機售後或出租後的維修保養。剛進公司先到台北訓練中心上課,學習OA事務機的維修保養。感覺作一個月的學生,但這次是公司包吃包住,還給你全薪,棒。受訓後回到高雄分公司,上班非常愉快,我是外勤人員,大概80%的時間在外面,主要是到客戶(中小企業及個人工作室)維修保養OA事務機或送紙張碳粉等耗材。應做的工作做完,剩下就是自已看要幹麼的HAPPY TIME。20%的時間在辦公室做內部文書作業、開會。

    我的職務每一段時間,特別是新進人員每三個月會評核一次,合格就加薪,同事及主管也都很合得來,那時覺得這份工作真是棒。

    世事難料,人事無常,進公司10個月後,主管(面試我的人)退休了。新的主管到任,新官上任三把火,規定這,規定那。心中的不滿開始累積,加上當時年輕氣盛,終於有天不滿他要求假日無薪上班,我不配合又故意激怒他,結果就是離職走人。

    一個月後,我在職場最後的工作,一作25年的7-11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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