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5|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人為什麼要活著呢?

    好像開始陷入了這樣的階段。

    人為什麼要活著呢?人活著有什麼意義嗎?

    並不是想自殺,然而、每天超時工作,然後沒有時間享受生命、享受人生,

    這樣的人生,活著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一直覺得似乎還在壯年就不全職工作,是罪惡的、是羞恥的,

    但是看著人事主任八點下班,早上八點到班,

    這樣的人生到底有什麼意思?


    人生還有其它的可能性嗎?

    除了老師以外,我還想嘗試其它的工作;

    而少子化的風暴積重難返,無論如何我也不該在奔跑的頭時回望所多瑪了。


    如果一天能工作四到六小時該有多好啊!

    我也不想完全不工作,那會悶的發慌的,

    我只希望能夠追求生活與工作的平衡,

    對我而言,六小時的工作是最舒服的,

    八點上班,TEA TIME下班,還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去運動、與朋友交流、

    多好啊。


    差兩個小時差很多呢,

    何況,臺灣真正能八小時下班的工作,現在還剩下多少?

    為什麼臺灣人的奴性這麼重呢?


    我終於領悟並且感受到了,

    賺的再多,沒有時間、沒有健康,都花不到的;

    卻不如有一定的本金,再加上不多也不少的薪水,

    過著安平樂道的生活。


    賺得再多,卻暴燥易怒,這樣的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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