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2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存證信函的內容不實怎麼辦?收到存證信函一定要回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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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您收到前夫的律師發的存證信函,要你還他離婚前放在家裡的東西時,即便明顯與事實不符,也千萬不要不予理會,否則後續會變得很麻煩。因為存證信函常被用於法律上的事證,也是要求行使權利的告知行為,而如果是向你要回結婚時的聘金,原則上他是不能這麼做,但如果這部分也有收到存證信函的話,最好也要依據事實反駁,因為這有可能是對方或對方律師的訴訟策略。


    存證信函與事實不符該怎麼辦?

    對方會寄出存證信函,很有可能是打算用存證信函來申請支付命令,或者把這個做為刑事侵占罪的間接證據,雖然對方有可能是出於善意通知,但果都請律師寫存證信函,基本上就不太可能是善意通知了。因此,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您也要寫存證信函回函,並且將彼此的存證信函留存至少兩年,因為原則上刑事告訴的效期為六個月,民事訴訟則為兩年,如果在這期間您沒保存好證據,哪天對方突然申請支付命令,或是提出刑事告訴時,您會吃上大虧。

    提醒:存證信函內容如果不太對勁,有出現任何看不懂的地方,最好諮詢專業意見在回函,回函內容用字要斟酌,以免對方利用文字上的漏洞來找麻煩。


    如果前夫提告侵占罪怎麼辦?

    對方若要提告,您可以提出抗辯,要求對方先提出能證明物品在離婚前就留在家中的證據,並要求對方證明你悉知物品存放在家中何處,不過這是比較單純的預設立場,因為您不知道對方是否有聘請律師,或是私下是否已經有向律師付費諮詢過,因此早就擬定好訴訟策略。

    比如對方當時離婚前放什麼東西在家裡?如何證明這是他個人的?雙方當時如何處理離婚的財產?是否有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或是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等等,這些都可能或左右官司的勝敗,也可能是打破對方訴訟策略的關鍵提問!因此,還是要以實務狀況及法官認定為準。若有不放心的地方也可以隨時撥打免費法律專線詢問。


    對方刑事侵占罪告不成,也能告民事不當得利

    就算侵占罪不成立,對方仍然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如果是要你返還他放在家裡的東西,處理方式原則上跟上述類似,而如果是聘金、聘禮,一般來說都是送給對方的贈與物,在法律上贈與物不論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還是對方事後反悔,只要是正當的方式取得,基本上都沒有返還或拿出來分配財產的必要。


    聘金、聘禮是「附條件的贈與」

    附條件的贈與,意思就是我送你這東西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履行婚約」,如果只是訂婚,原則上對方可以要回,但如果婚已經結過了,即便已經離婚了,對方也不能再把錢或東西要回來。但是!如果是房車這種高價的資產,就很難說了,雖然原則上不可以,但對方可能會蒐證試圖證明你是為了能過戶房子到自己名下才故意結婚,並已經計畫好拿到東西就要開始搞離婚,而這種高價物自然值得對方聘請律師,並且把案件弄得很複雜,面對這種較麻煩的案件,建議謹慎處理,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以免得不償失。


    小心對方別有居心!

    前夫請律師寄存證信函可能只是一種手段,目的並不是要拿回什麼東西,而是別有居心。因此,如果前夫有什麼精神上騷擾行為,建議您蒐證後聲請保護令,尤其如果是找藉口要進入您的住處,建議別輕易答應,我們永遠不知道對方離婚後可能在打什麼算盤,有什麼法律問題,就用法律解決就好,有安全上的疑慮可以請警方協助,若警方不能提供實質協助,也可以撥打免費法律諮詢了解該怎麼做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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