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第一想當作家,是因為我國小五年級的同學她說她想當作家。但我並沒有開始寫,我只是在腦海裡編故事。一直到國中,寫作文發現自己文筆還可以,我堅定了當作家的想法。但那時候我只是想把作家當副業,我還是想要有別的正職,因為我覺得寫作太單調了。
直到大學,我才真正發現寫作有多難,在我寫一部五萬字的小說期間,我感受到人物在我筆下的變化,我對人性的觀察也體現在我的文字我的故事上面。那之後我真正決定我要當個作家。
小時候不懂為什麼很多作家都只寫一種類型,但真正提筆才知道,原來跨類型就會遇到不同困難,而且換個類型就會換讀者,讀者群就累積不起來,吃力不討好。不過我還是寫了很多不同類型,因為一直寫同一個類型真的很無聊。
我是一個很怕無聊枯燥的人,所以我很常一個故事寫一寫,沒有新鮮感了,又開始寫別的故事,甚至也有已經寫了七萬字,可能差三四萬字就完稿了,但我就沒往下寫了。
一開始還是比較常寫愛情主題,畢竟沒什麼社會經驗,寫不出什麼高深的故事,在大學的時候我還是很平常心的亂寫,只完成了一個現代短篇,跟現代長篇,還有一部古代長篇。
出社會又寫了幾部愛情小說之後,就開始寫不同題材,仙俠、奇幻、懸疑、靈異,寫實,全都寫過了。
我時常是太隨興了,都沒有照著該有的規則走,甚至是想到什麼寫什麼,整個故事的順序都是亂的。不過這樣其實也訓練了我的條理,要把一個亂無章法的故事拼湊起來,是很考驗邏輯的,當然在拼湊的時候一定會有遇到邏輯不通的時候,這就是不寫大綱的缺點了,都要在事後修改。不過就算寫了大綱,也有可能寫到一半突然想到更好的,所以不要妄想一步到位,那是不可能的。
寫小說讓我變得有耐性多了,我是一個沒耐性有懶惰的人,但不知不覺間我也寫了快兩百萬字。寫小說還鍛鍊我換位思考的能力,當我要知道角色應該怎麼想,就要代入他的性格他的難處他的成長環境。因為換位思考,所以可以同理對方,因為同理,也就不輕易責怪,不輕易責怪就不會憤怒,這構成了現在內核穩定的我。
為了知道怎麼寫才吸引人,常常拆解別人的小說或火紅的電視劇,看過很多套路,現在劇情在我眼裡不是劇情,是套路。現在陌生人在我眼裡也不是人,是性格模板。每當新認識的人說了好聽的話或難聽的話,我都會想他的目的,跟他說話的技巧,再去分析他的性格,就不會被牽動情緒,心態平穩,就比較容易做出正確決定。
我寫小說主要是寫人性,和我對世界的理解還有我的想法,我思故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