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颱風假對新鮮人的影響與相關法規解析

方格是個今年夏天剛畢業踏出校園進入職場的新鮮人,他原以為大學是社會的縮影,大學生活和社會生活應無太大的不同。但到工作後的第一個颱風來了,他才發現原來默默從小學到大學一路陪伴他16年的颱風假居然也跟著畢!業!了…。

方格查了一下資料才發現,原來遇有颱風來襲,各直轄市、縣(市)首長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係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該辦法第1條:「政府為使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在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有所依據,特訂定本辦法。」及同辦法第3條:「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規定,原來平時在新聞看到的停班停課訊息其實只有適用於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在方格拿到畢業證書的那時,政府放的颱風假其實也跟著畢業了!

該辦法第18條:「…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在民間企業工作的方格就不能再用過去學生時代看新聞報導的停班、課訊息作為公司是否跟著停班的依據。

再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3點:「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及勞動部106年3月3日勞動條 2字第 1060130136 號函略以:「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及相關工資給付事項,由勞資雙方協商」參照,究竟方格在颱風天是否需要出勤及工資如何計算其是要看相關法令及公司的工作規則、團體協約、勞資會議決議、勞動契約等規範及協議內容

而民法第266條第1項:「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原來颱風天造成勞雇間任何一方之停工,係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所以方格要是颱風天如果沒上班,他不必補服勞務,方格的老闆亦可不發給工資。無論颱風天無論有無出勤,生命財產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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