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繼續宣告針對巴比倫的預言及審判。其中,34和35節以色列民表達了被巴比倫欺壓的苦情,神也回應:「我必為你伸冤,為你報仇,我必使巴比倫的海枯竭,使他的泉源乾涸。」即使以色列民離棄神,他們依舊是神所愛的,神絕不會漠視所愛之人,因此神依然垂聽他們的禱告與祈求。
也許從我們的角度看來,以色列、猶大最終被滅國,不過是咎由自取,若他們遭報、伸冤未果,也是合情合理。但很多時候,我們選擇做對的事,卻還落得比投機、欺騙分子更糟的下場。耶利米也曾詢問神: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耶12章)誠實的人受罰,說謊的人逃過一劫、加害者逍遙法外,受害者卻要承受一輩子的傷痛等等。太多不公不義充斥在生活當中,乍看之下遭受苦難的往往是義人,然而這並非神任由義人受苦難,神允許這些,有神的旨意。例如約瑟被冤枉下在監獄裡,才得以接觸到法老的酒政與膳長、被神調整提升。
問題與思想:
你是否也有為自己或為他人感到忿忿不平的時刻呢?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惡人獲得的看似好的結果,也不過是暫時的,所以我們不需要感到忿忿不平,只管將我們的苦情帶到主面前,主必定安慰我們、替我們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