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8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韓國時事分析:持續不斷發生的約會暴力致死事件⋯⋯為何一直無法加強犯案的阻嚇作用?】

raw-image

#34歲的徐東河於慶北龜尾涉嫌以被前女友拒絕為由對其跟蹤及殺害,兇案現場的目擊者是死者的母親......

#國防部直屬部隊現役陸軍軍官涉嫌殺害一起工作的女軍務員後,將屍體遺棄在北漢江。據悉兩人為外遇關係,懷疑因感情糾紛下犯案......

 

上述兩宗均是近期於韓國發生的戀人之間的情殺案,案件的殘酷亦震驚韓國社會。不少人透過浪漫愛情韓劇,或對與韓國人交往憧憬,但必須承認的是,在韓國是不斷發生約會或交際暴力案件。有統計顯示,每天韓國就有一名以上的女性被親密關係的男性殺死或面臨死亡危機。韓國的民眾未能安心談戀愛,為何調查及司法機關一直無法加強阻嚇作用,導致悲劇頻生?

 

▶約會暴力於韓國有多猖獗?從數字就可反映⋯⋯

韓國市民團體「女性的電話」以去年媒體報道的相關事件為標準進行分析的結果顯示,去年韓國被丈夫和戀人殺害的女性至少有138人,加上殺人未遂中倖存下來的女性,共有449人,即有331人因殺人未遂而保住性命。今年11月中一星期就揭發了3宗約會暴力殺人案,包括上述兩宗,僅本月一週內就出現了4名受害者。

 

被認為是交往殺人前兆的約會暴力也呈增加趨勢。據韓國警察廳的數據顯示,2019年有50,581宗的交往暴力相關報警個案,在今年9月已經超過了64,246宗。如果加上沒有報道的事件,實際受害者將比這更多。

 

▶約會暴力來自於感情關係的「高壓控制」,煉成扭曲的執著及霸權

無論任何性別的感情關係,為何會演變成單方面暴力,甚至奪取伴侶的性命?綜合近年多宗引起韓國社會震驚的情殺案來看,很多時動下殺機或暴力的主因,為一段感情關係中一方對一方的高壓支配,成為了「恐怖情人」,而且被支配方難以自行擺脫的情況。

 

據韓國女性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員金孝貞與《韓國日報》採訪團就多宗約會暴力事件進行的分析,指出了情侶變質為「恐怖情人」源於對伴侶的控制慾走向極端時就會發生約會暴力的可能性,首先會對伴侶施加高壓控制,最先採取的策略就是切斷受害者的人際關係。以今年3月涉嫌殺害女友被判斷無期徒刑的26歲男子金來雅 (音譯) 案件為例,調查當局指出金來雅平時對女友表現出非常執著及暴力傾向,平時讓受害者在和親近的同性朋友聯繫時也能聽到通話內容,並使用了免提模式,平時隨時確認其手機,懷疑她與其他男性關係。後來為了不讓受害者與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取得聯繫,更搶走及破壞手機。

 

金孝貞指出,類似的控制受害者手法是為了讓支配者加強自己對受害者的影響力,令受害者的抵抗力減至零。但起初施行這些手法時,因結合了表達愛情的表現,容易讓受害者無法察覺是在加強控制。

 

當受害者認知到危機並想進行抵抗時,支配者就會試圖以更強硬的手段加強控制,除了施暴,或會拍攝與受害者發生性關係影像等作為控制手段,讓他們服從自己的話,金來雅亦是如此支配受害者,跟蹤騷擾、威脅等亦成為了大多數會發生的折磨。金孝貞指出,當感情關係形成了「階級」時,受害者心理就會完全無力化,只能為了不刺激支配者而無條件服從及繼續約會。

 

▶「被拒絕」成為了「恐怖情人」憤怒爆發並殺人的動機

今年被媒體報道後引起公憤的約會殺人事件中,當問到加害者的犯罪動機時,他們均是回答「因為被拒絕了」。

 

據韓國女性政策研究院2024年發行的《為應對交際暴力受害的特性和今後的課題》顯示,支配者控制受害者將其限制在自身影響力內,在關係上佔據優勢的意志受挫時,就會以最極端的方式殺害受害者,對對方拒絕意向的憤怒是犯罪的主要動力。在動殺機前,亦會嘗試以不同方式滋擾受害者,引起對方注意,試圖令受害者回心轉意,但同時亦在施加支配壓力於受害者。

 

▶為何無法遏止約會暴力造成的悲劇?警察保護受害者方面成最大漏洞

即使向警方報警,只得警察一句「戀人之間和解吧」,這是現實中情侶期間出現暴力或威脅時獲韓國警方處理的主要方式,或是警察的回應未能充分保護受害者。以上述徐東河案為例,受害女性首次向警方舉報跟蹤騷擾受害是在今年7月,之後在8月和11月也請求了幫助。移動式CCTV、智能門鈴、開門傳感器等被指為警察配備的「女性安心套裝」是在最後一次申報之後發放,但直到事發為止都沒有安裝。警方設立的套裝支援不僅是設置,民事、刑事責任也都是由女性承擔。有警察學系教授指出,相關護身物品的作用有限,而且沒有直接連接到警局,因而無法得到即時支援。

 

以今年4月發生的「巨濟約會殺人案」為例,案件的受害者從被殺一年前曾報警11次要求警察介入,但沒有得到任何幫助,警察多次表示「戀人關係可能會吵架」的方式並尋求兩人和解,最終以受害者同意「不處罰意願」下結束調查。「不處罰意願」是指刑法上的威脅及暴力罪行上的處罰原則,法典上專稱為「反意思不罰罪 (반의사불벌죄)」,如受害者表示不願意處罰,就不能處罰。

 

▶警察無法妥善保護受害者的背後,揭示了成為悲劇禍根的法律問題

當然,受害者選擇不處罰的原因並非事件重點,事件背後更反映出了有關法律制度的模糊界定及不足。所有約會暴力所發生的犯罪,至今在韓國既沒有法律定義,也沒有正式統計,目前韓國限制對女性暴力的法律只有《家庭暴力處罰法》和《跟蹤騷擾處罰法》。現行法律沒有保護交往暴力受害者的方法,只有婚姻及血緣關係上才有相關法例。

 

國會亦反覆曾提議相關法案,但至今仍沒有成果。第21屆國會提議修改自1997年制定以來從未全面修訂過的《家庭暴力處罰法》,將「未結婚的戀人關係」亦列入處罰對象,或新設《交往暴力處罰法》等。但是國會以「交往關係」的定義模糊不清為由,在沒有進行正式討論的情況下提出的法案全部被廢除。第22屆國會亦提出相關法案,但仍未能進行討論。最終,受害的人們只能不斷尋找「安全離別」的方法作為自救對策。

 

數年來,一直有人反覆主張應正確處罰交往暴力犯罪。但當尹錫悅政權上任後,對性別暴力的關注度迅速下降。尹錫悅在候選人時期曾公開表示:「對女性沒有結構性歧視,歧視是個人問題」。如政府一直不正視約會暴力等涉及性別的議題,韓國的社會只會繼續出現不應發生的悲劇。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伍麒匡 Cyrus Ng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