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軸是人類跟自然之對抗的「魔法公主」
曾經我跟我指導教授在電子郵件中有一段爭執,內容大概是,我認為有些人的行為跟態度給我不自然的感覺,所以那些行為態度相當有可能是為了某個不為人知的目的而刻意表現出來的,而我對於這個不為人知的目的以及那個不自然的表現感到相當困擾,甚至是我自己的認知與行為也失去了原本應有的穩定與有良好組織的狀態。
當時我的指導教授回覆是,什麼是自然?我用什麼來判斷自不自然?我當下立刻的反應真的是一整個莫名,因為假如我們都處在同一個社會文化中,具有類似的生活背景,我們對於一個人的行為反應,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合理的預期,如果不符合這個預期我們會說那個人的行為反應「不自然」。這邊比較困難的地方是,對一個人的行為反應觀察,其敏感與細膩度依賴於個人的觀察能力太多,所以對於一個人的行為反應怎樣算自然,個人判斷上也可能有很多誤差或猜測之處。但通常一個「自然的」對於某個行為反應是否合理的討論,應該是會談那個行為反應是基於什麼原因,比如當時他要回應的是什麼事情、行為目的可能其實是什麼、這個行為人本身具有或受限於什麼條件,或是這個人的背景與個性為何等在當時被忽略的因素,而不是直接問判準。所以,對於什麼是「自然」以及與之對立的「不自然」,看起來是需要先有一個預期,並且個人是用某種合理標準來形成這個預期,那麼這裡的「自然」所指的就是一種合理性,但這種合理性又是什麼東西?
我有個想法是,這裡的「自然」跟大自然可能有蠻緊密的關聯,但又在一個關鍵意義上有著很大的差別。後者所說的差別來自於跟一個區分的差異:在一些情境或脈絡當中(比如自然保育的活動當中),與「自然」對立的詞會是「人工」,所謂的自然就是除去人類活動之痕跡或盡量把人類移除在自然之外,而能讓自然完封不動地自行發展。在自然科學的脈絡中,其實也使用這個區分。科學家試圖發現的是一種自然界中本來就有的「道」或「理」,而不是人工介入的扭曲,即便我們可以更深入地問,當我們做實驗或單純某種介入(甚至觀察也是一種介入),這種科學研究所必須的活動,不就是一種人工的活動嗎?那麼要如何在科學發現的過程中移除人工介入?當經過科學哲學與科學社會學的一段反省過後,現在可以說,要移除科學研究中的人工介入以便還原自然本身的這個理念(也就是說科學知識就是完全反映自然原本面貌的「自然之鏡」),應該是一種迷思。這不只是量子力學凸顯了觀察者效應的影響巨大而已,而是科學知識或發現恐怕本身必須含有人工因素才得以形成,也就是說,除去人工介入就會使得科學知識根本不存在,那麼人類也無從透過科學知識認識自然。
有人可能說,我們現在掌握許多科學知識,而且透過這些科學知識我們也得以掌握某些明顯就算人類不存在,也依然繼續存在的那些自然元素(看看那張每個高中生都要學到的元素週期表)。是啊,那些自然元素不是真的存在嗎?由自然元素構成的分子、化合物、生命、大自然、天文星體,就算除去人類不是還是真的存在嗎?
只是我們為何如此認為?如果除去人類的介入,它們到底是以什麼方式來做到所謂「真正存在」?我們不是透過儀器才能觀察星體、細胞構造或分子結構嗎?難道不是透過製備技術,我們才能分離跟純化所謂元素跟分子嗎?如果除去人類發現某些元素分子之性質的方法,我們怎麼能夠知道或掌握那些元素分子本身呢?如果我們沒有改善光學透鏡、沒有對某些金屬或化合物進行燃燒或引入某些試劑,如果我們不用膠帶重覆黏貼石墨,我們怎麼會知道我們可以放大目標物質、可以氧化或還原某些化合物,可以在把事物塗黑之外還發現石墨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特質呢?而且這樣的效果還能透過人工的過程繼續發展與改善,而達到科學進步。
只是即便人工在「自然」的發現中是必要的,這也不意味我們不能用自然來意指一種合理性,而(人工)扭曲則代表這種合理性的破壞或喪失。而我要談的便是這個意義下的「自然」。要理解這個意義,我想可以先從一段文字開始:
希臘羅馬的占星學有其合理性, 是因為:第一,在希臘時代,太陽被歸為七大行星之一,人們相信太陽與其他月亮、火星等依樣繞地球轉動。第二,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決定了季節和年曆- 一年的長度是由春分點到下一次春分點來定義的。太陽走過黃道一週,季節也經歷了春夏秋冬的循環,巴比倫人很自然地推測是太陽的位置決定了季節變化,而季節影響農耕,如果不能準確預測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就無法事先預知哪個季節將來臨。農耕的收穫與否,對國家、社會甚至個人的影響太大了-這就是農業時代人們的「命運」。因此,在巴比倫與希臘時代,占星學與命運之間可以說有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行星位置-季節與年曆-農耕-社會的命運-個人的命運。 (陳瑞麟,2020)
在上面這段文字可以看到跟這裡的討論有緊密關係,尤其是占星學在古代是以什麼方式,使得古代人得以合理地認為,太陽的運行與季節變化的關聯,並且也就跟農業活動與收穫量,從而跟個人命運走向有關聯。在這裡,合理性是由自然因果鏈來進一步概念與實質化。陳瑞麟(2025)認為,區分是否為科學的其中一個判準是「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
任何科學的概念、信念或活動都必須針對研究的對象建立一套「合理的自然因果假設」,它被用以掌握自然秩序、並使得被研究的對象可認知、可理解和可說明。
「合理的自然因果假設」會隨著時代背景知識的變動而改變,原來合理可能變得不合理,或者原來不合理變得合理,因為支持一個假設的理由品質,會隨著更多理由的出現而變動。占星學......在科學革命之後它的因果假設變得不合理,因為有太多太多其他農耕之外的因素在影響社會和個人的命運,過去占星學假設的星體位置與社會和個人命運間的合理自然因果鏈已經被破壞了。
合理性在此有幾點應該被強調:
- 它本身不依賴於真理跟實在,雖然是與這兩者相關,後兩者若被掌握當然是可以加強合理性,但基於合理性是一種當時特定時空背景下之社群,透過人跟人之間的論理形成的主體際間的集體理性狀態,所以可以說它具有客觀性,但源頭仍是來自主體的主觀判斷。
- 它跟當時人們的自然觀有更緊密的相關。人們在當時所具有的各種條件之下,對自然如何運作、如何作用在人或社會本身、如何影響人們的命運,以及一種包含人類活動的自然本身理應是什麼東西,所具有的想法與理解,將會進一步形成相關的標準與觀念,來讓人們判斷什麼是合理的。
- 因為跟自然與因果相關,所以它必須符合當前新近研究之下,所揭露的自然現象與因果關係所應該具備的性質,比如規律性、可操作且可想像的反事實性,以及各種關於自然本身的形上學性質。
- 因為合理性是一種集體成就,所以合理性本身的存續(內容、狀態等)也依賴於相關的社群文化,包含慣例、實踐、再製、制度或論理方式。
符合上述幾點的合理性,通常也可說是「自然的」,所以當我說,一件事情的發展是自然而然的,或一個行為舉止看起來很自然,會是在說,那個前因後果被我判斷為是理所當然的,而且是依據當時我對於自然、社會與人所持有的觀念與想法來做出判斷,而且這樣的觀念與想法是可被社群所分享的。
當然我們也可能提出一個不符合「自然」的合理性,而這就意味著要訴諸超自然的存在或力量。我對這個話題寫了一篇短文,有機會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