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與「和平嘗試」的本質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和平嘗試主要由教宗「本篤十五」世(Benoît XV)、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以及1916年後的「同盟國」兩大成員(「德國」與「奧匈帝國」)所發動。此外,歐洲的社會主義者也試圖利用國際聯繫來推動和平。然而,必須謹慎看待這些「和平嘗試」的性質。1916年(如「凡爾登戰役」造成超過30萬人死亡)是戰爭的轉折點,雖然各國社會普遍感到疲憊,但當時的和平提議更多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而非確保持久和平。歷史學家Jean-Baptiste Duroselle甚至將其稱為「秘密談判」。
這些嘗試往往由不在位或已下台的政治人物推動(如法國的Aristide Briand或波旁-帕爾馬的希斯圖斯王子),這使得政府在談判失敗時能避免丟臉。然而,「愛國主義」激發的仇恨氣候,與各國對領土(如阿爾薩斯-洛林)的堅持,使得這些嘗試多以失敗告終並引發激烈爭議。
二、 1916年:初步交涉與「威爾遜」的介入
1. 「德國」的和平提議
1916年,德國國內因勞動力短缺導致補給困難,形勢嚴峻。德國總理「貝特曼-霍爾維格」(Theobald von Bethmann-Hollweg)認為戰爭前景對德不利,於是在12月12日代表「同盟國」向國會提出和平談判。德皇「威廉二世」支持此舉,認為這是釋放世界負擔的必要道德行為。然而,由於該照會語氣傲慢,且德國未表現出撤離「占領地」的意願,「協約國」於12月30日拒絕了提議,認為這僅是戰爭手段而非真正的和平建議。德國隨後以此為藉口,將戰爭責任推給對手,並轉向實施「無限制潛艇戰」。
2. 「威爾遜」總統的行動
與此同時,美國總統「威爾遜」於1916年12月18日向所有交戰國發出照會,要求其明確說明戰爭目標,並提議擔任調停人。「德國」拒絕美國調停且不願說明其戰爭目的,而「協約國」提出的條件(如恢復「比利時」、「塞爾維亞」權利及歸還「阿爾薩斯-洛林」)被威爾遜認為要求過高。威爾遜隨後提倡「不具勝利的和平」(peace without victory)。
3. 與「日本」的秘密談判
「德國」在1916年也試圖與「日本」進行單獨和談。德國提議支持日本在「東亞」的擴張,以換取其退出「協約國」。儘管日本駐瑞典大使與德國代表(包括工業家Hugo Stinnes)進行了多次秘密會談,但日本採取了兩面手法:一方面與德國交涉,另一方面將談判內容告知「英國」以獲取更多利益。最終,日本於1917年與「俄國」簽署防禦協議,德國的嘗試宣告失敗。
三、 1917 年:外交努力的高峰
1. 奧皇卡爾一世與「希斯圖斯事件」
奧地利皇帝「卡爾一世」(Charles I)即位後,急於結束戰爭。他透過妻舅「希斯圖斯王子」(Sixte de Bourbon-Parme)與「法國」進行秘密接觸。在1917年3月的信件中,卡爾一世表示支持法國對「阿爾薩斯-洛林」的要求,並願意恢復「塞爾維亞」的主權。

奧皇卡爾一世
這場秘密談判在「瑞士」納沙泰爾(Neuchâtel)進行,地點隱密到連瑞士政府都不知情。然而,奧匈外交部長「切爾寧」(Ottokar Czernin)堅信軍事勝利,並在1918年公開演說中指責法國要求歸還「阿爾薩斯-洛林」,從而阻撓任何「和平談判」。導致法國總理「克里蒙梭」(Clemenceau)憤而公開「卡爾一世」的秘密信件。這迫使卡爾一世在德國壓力下否認讓步,「切爾寧」隨後被解職,談判因這種「令人震驚的愚蠢行為」而徹底毀滅。
卡爾一世對「和平」的渴望,部分源於「天主教」信仰,部分則是擔心若君主不和談,人民將發動「革命」。
2. 教宗「本篤十五世」的和平照會
教宗自1914年起便呼籲和平,並在1917年8月發出著名的「和平勸諭」。他提議:
* 相互恢復所有「占領」領土(特別是「比利時」的完全獨立)。 * 各國「裁軍」並建立「國際仲裁法院」,以預防未來戰爭。 * 以和解精神解決「阿爾薩斯-洛林」等領土爭議。
然而,教宗的努力受到多方阻撓。協約國懷疑他偏袒德國,克里蒙梭戲稱他為「德國教宗」,而德國將軍魯登道夫則稱他為「法國教宗」。「義大利」為避免「教宗」介入世俗政治,要求協約國將教宗排除在未來的「和平會議」之外。

教宗「本篤十五世」
3. 德國國會的和平決議
1917年7月,德國國會通過了「和平決議」(Friedensresolution),要求達成和解的和平。然而,當時的政府對此持反對態度,德國領導層仍不打算放棄「勝利的和平」。
四、 1918年:戰爭末期的最後嘗試
1. 與「俄國」的單獨和約
隨著1917年「俄國革命」爆發,蘇維埃政府提出「不兼併、不賠償」的和平。儘管談判過程艱辛,俄國最終被迫於 1918年3月簽署《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Brest-Litovsk),結束了「東線」戰爭,讓「德國」能將兵力集中於「西線」。
2. 各國國內的崩潰徵兆
1918年,各國人民的疲憊感達到極點。1 月份,奧匈帝國與德國爆發了大規模「罷工」,涉及人數達50萬人。5月,法國也出現了罷工潮。
3. 最終的零星接觸
1918年春季,「德國」代表在「海牙」與美國使館進行討論,但條件對德方極為不利。美國觀察家George D. Herron也在瑞士與保加利亞及「奧地利」代表(如Heinrich Lammasch)接觸。Lammasch傾向接受威爾遜的「十四點原則」並提議奧地利聯邦化,「卡爾一世」也願意接受美國干預帝國重組,但威爾遜最終拒絕了這些提議。1918年9月,隨著軍事潰敗,「保加利亞」首先簽署停戰協定。
五、 戰後責任與反思
戰爭結束後,「德國」被《凡爾賽條約》判定為發動戰爭的罪魁禍首。隨後,德國成立議會委員會調查「戰爭罪責問題」(Kriegsschuldfrage),試圖檢討「和平嘗試」失敗的原因,藉此修改條約。
調查委員會審查了威爾遜的提議、教宗的照會以及各種秘密談判(如 Briand-Lancken 事件)。許多證詞指出,「軍方高層」(如興登堡與魯登道夫)的阻撓是「和平失敗」的主因。此外,各國外交上的「不透明」與缺乏誠意也受到批評。對於「德國」而言,揭露這些「和平嘗試」的失敗是為了說明「德國」曾有求和意願,但卻因內外因素被葬送。
結語
「一戰」期間的「和平嘗試」如同一場在狂風暴雨中試圖點燃的微弱火苗。雖然各方(尤其是奧皇與教宗)曾多次嘗試透過秘密管道或公開照會尋求「停戰」。但「國家主義」的狂熱、「領土擴張」的野心以及對「勝利」的盲目堅持,使得這些努力始終無法轉化為實質的「和平協議」,最終只能任由「戰爭」在耗盡所有資源後才走向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