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你情我願的,兩情相悅才是愛,因為愛你,所以想對你好、想要你開心,而這無關負不負責,而負責、責任,那都是個人的事。
我們稱A是一位負責任的人,並不是他對「你、你們的關係」負責,而是他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個人能承受得起他所做出的行為,才是一個負責任的人,例如:我對我的行為負責、我對我說的話負責、我對我的承諾負責。換個角度,若A不是因為想對自己行為負責,而是想對「你、你們的關係」負責,我認為他只是「很在乎別人怎麼看待他」罷了!擔心名聲臭掉,所以再怎麼辛苦,也會為了「好形象」撐下去,但這樣的愛是溫暖、是快樂的嗎?我想答案在你我心中。
沒人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是要A怎麼負責呢?負責「未知」嗎?這責任涉及太廣 … 無法計算,這比公司「責任制」還累,而且還沒有加班費 …。
▌在兩人相愛的關係中,從來都不需要為了避嫌而避嫌。
常說:「再純的友誼也要避嫌」,是想避什麼?避開做出會讓另一半不開心的事?避開做出會讓他人暈船的事?避開做出自己會暈船的事?說真的,如果真的要避,就避免自己暈船吧!你若敢玩,那就要玩得起,所謂的玩得起,就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能負擔的起後果,若玩不起,那就不要玩,因為別人需要為「你沒有能力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問題擦屁股。實際上,沒有任何人有責任、有義務為任何人擦屁股(負責任)。
▌你說另一半會難過?那就要看你愛不愛他了。
如果愛,就會因想疼惜他、呵護他、不想看到他難過,所以自然不會做出讓他不開心的事,基本上連「想」都不會想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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