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正確目標的過程中,無關緊要的道德瑕疵可以被允許嗎?
下文涉及電影內容-尚未欣賞電影者,閱讀前請三思!
有太多的現實經驗和影劇題材,都在探討上述問題,壞教育的主軸也是如此,主角法蘭克(Frank Tassone,休傑克曼飾)和他的搭檔潘(Pamela Gluckin,艾莉森珍妮飾)將默默無名的學校壯大為人人嚮往的明星學校,還帶動附近的房地價格,讓董事會成員兼地主們也眉開眼笑,且法蘭克本人完美的形象:長相斯文英挺、對家長親切有禮、對學生充滿耐心,儼然就是「教育」的代名詞,當他中飽私囊的醜事被揭開,董事會、學生乃至所有相關人等該怎麼對待他?
這讓筆者想起以前在台灣政壇上流傳的笑話:如果非得從下述兩個總統之中選一個,你要選會做事但也會貪污的?還是選不會貪污,但也不會做事的?(此處不討論這兩句話的敘述到底正不正確,也請不要幫陳XX和馬XX對號入座!)筆者的選擇是前者,理由很簡單:我至少看得到我的納稅錢進了他口袋,如果選後面那個,我連納稅錢去哪了都不曉得呀!
但這問題擺到「教育」上,應該做出同樣的選擇嗎?
如果情況允許,大家當然都會選有能力做事又不會貪污的人,但現實偏偏就是這麼喜歡捉弄人:才能總會出現在不該出現的人身上!
說說一件筆者親眼所見的真實案例:某校校長積極任事,努力改善學校硬體設施,希望提供師生更理想的學習環境,但問題來了,這需要動用及花費大量的校務基金,而公務單位只要動到錢,就必須得到主計主任的核可,偏偏學校的主計主任是位行為極度偏差的人(偏差到難以想像的境界),從特定教職員能不能請假、教師研習讓哪一位老師去、職科要買東西要跟哪間廠商買、歡送離職同事之聚餐要選哪間餐廳等,所有非主計業務範疇的事,她全都要管,而且毫不掩飾自己就是憑個人好惡去管,看A職科不順眼,該科買什麼都不會准。B職科主任早上請購單才被退,中午請主計主任喝杯咖啡、吃塊蛋糕,下午請購單就准了!學校從上到下都知道主計主任是問題,惹出的爭端也從來沒斷過,但校長永遠站在主計主任那邊!主計主任違規犯錯校長可以視而不見,主計主任惡意攻擊教職員,校長也替主計主任全力護航,因為校長想做事、需要用錢,要用錢就得討主計主任歡心,就得讓主計主任天天露出笑臉!校內許多老師認可校長的努力,但始終無法認可校長的人品,因為他雖然改善了學校環境,卻犧牲了是非、弄得同仁間烏煙瘴氣,而這一切,是發生在以「教育」為宗旨的學校!
筆者天真地相信,每位校長之所以會成為校長,或多或少一定都有自己對教育的想法、或者想要改變的事、完成的目標,很有可能,在成為校長前,就是看不慣任教時學校校長的迂腐、理盲或無能,而想要讓自己擁有改變這一切的權力,但當經過一番努力,好不容易爬到當初夢想的位置時,自己卻變得和當初自己無法忍受的那位校長一樣,有意義嗎?
回到法蘭克身上,不可諱言,身為一個教育者,他幫助過許多孩子,如果沒人揭發弊案,他可能會在學校繼續幫助更多孩子,但無論幫助再多的孩子,將學校帶到再完美的境界,都改變不了他做錯事這一事實!對曾受過法蘭克幫助、啟發的孩子而言,當其發現深深敬愛的老師說一套、做的又是另外一套時,曾經深信不疑的是非判斷標準很可能因此崩壞,進而使其邁向錯誤的道路;對法蘭克自己來說,學校排名再好、學生表現再傑出,他也還是只能擁有一個不可告人的黑暗人生!永遠無法坦蕩蕩地站上講台、站在聚光燈下,向學生述說自己完整的成功歷程。
本片還有另外一個值得探討的部分:校刊記者瑞秋(Rachel Bhargava,潔芮汀薇思瓦納森飾)的行為能得到台灣家長的許可嗎?遇到這狀況,相信八成的台灣家長會告誡孩子法蘭克所為是錯誤的事,但同時也會叮囑自己的孩子少管閒事,因為這是別人的事,用不著你來發正義之聲!當然,家長這樣的舉措完全可以理解,保護處於相對弱勢的孩子絕對是每位父母的首要考量,更何況,對抗大鯨魚本就不是每隻蝦米都可以辦到,但千萬要注意,父母這樣的舉措抉擇,鐵定也會影響孩子日後對事物的是非判斷,某種意義上,這就是向孩子傳達「別人的錯是別人的事,你管好自己就好。」的訊息,那是不是同時也代表,錯誤的行為,不被別人發現就沒關係呢?
古有云:「勿以惡小而為之。」法蘭克最初所為,也不過就是刷學校信用卡買貝果這種「小惡」,但「小惡」其實就像毒品那般可怕,讓人不自覺地上癮,之後再也無法自拔,這次是幾塊美金的貝果,下次是幾十塊美金的鋼筆、到了最後可能就是改建房子的數十萬美金!
教育,應該讓「小惡」在孩子的腦海中無處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