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各種莫名其妙的原因,我沒有跟到台北電影節和臺灣國際人權影展的檔期,所幸片商釋出線上資源,讓我終於有機會看到這部會讓你思考、沉默,甚至會讓部分的人反省的作品《我的兒子是死刑犯》。而會反省的那部分的人就是我自己。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已經不乏有不少人寫過相關的影評,但對我來說,我想寫的不是影評。影評是一個人看完一部作品後,綜合自己所見所思的主觀產物,但紀錄片不一樣,比其電影的故事,它更像在說故事,甚至於,它就是故事。因此,我想說的是反省,也想說感受。
我們憑甚麼自詡為上帝,又憑甚麼草率決定一個陌生人的生死。
殺人是一段漸進的過程,在過程中自己也殺了自己
在《青少年哪吒》的評論中,筆者有提到,少年透過各種不堪入目的成就定義自己,以及自己活著的意義。為了存在做出的每件事,以及每一個選擇,都是開拓並完整自己生命的一種手段。但選擇的同時也必須為此負責。
那些死刑定讞的人,儘管部分已不再是少年,它們仍試圖透過某件事來定義自己。也許是在尋找的過程中迷路,也許是遍尋不得的宣洩,也或許是一閃而過的想法。總而言之,他們殺人了。
有些人也許沒想過砍殺別人的那一刀會反饋到自己身上,自己必須被死亡。有些人可能是有計畫的一心求死。但可笑的是,最終殺了殺人者的,不是其他人,是社會共識、集體意識、社會規範和法律。
他殺了人,誰殺了他
法律規定,殺人者誅之。沒有人想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殺人,甚麼人生歷程和脈絡讓他們想殺人。因此多數人都認為,他殺人了,他就該死。
我們只知道他們應該死,但沒有想過死刑犯它們想不想死。你只是意氣用事罷了,但法律也如此規定,就算我們冷靜,殺人者也必須死。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王赦說過
「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要靠殺人才可以撫慰人心,保障我們的安全。這個我沒有聽過,這太荒謬了。」「他殺了人就應該死,但是不代表要民主法治要跟著一起陪葬」
數年之後,也許在不同的死刑案前,這些話還會一再被驗證。
共犯結構
同學覺得他數學不夠好,所以你跟他們一起弄亂他的書桌、搶走他的餅乾,甚至在他上廁所的時候朝他潑水,然後讓他孤立於你們之中,讓他一個人回家。鄰居說他會帶壞小孩,所以總是跟他媽媽抱怨著他的不是,他長大一定沒甚麼前途。同事認為他工作表現欠佳,所以總在主管面前打小報告,說他是一個能力極差,浪費公司資源,多餘的職員。最後,在公司,他以為自己浪費公司資源,在社會,他又以為自己浪費社會資源。漸漸地,他開始討厭這個世界,希望所有人一起陪葬。
一開始,你只是跟著別人責怪他,忽視他,後來,你拉著別人一起責怪他,忽視他。你從羊群效應中成為了共犯結構,最後,你只說了他應該死。你從來不願花時間理解他為什麼殺人,你去脈絡的思考和結論是你成為共犯的證據。
在《我的兒子是死刑犯》中,微小又不易察覺的親情是主題之一。但最大的主題,我認為還是這個亙古不變的大哉問。
『我們都熱衷表象,卻忽視核心。這裡說的是少數非主流和極少數商業,或許有些主觀的電影筆記。不區分受眾,不顧及特定族群喜好。更新速度極慢,頻率極低,且品質難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