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或多或少都聽過「情緒勒索」這個詞吧?近年來在心理學的普及,腦神經科學對於人腦「認知」的測量技術不斷上升,及因心理與精神疾病數量攀升造成以西方為領的大眾對於心理健康之重視,原本從不被劃進科學範疇的「情緒」也越來越多人爭相研究。可以說在這個趨勢下,「情緒」逐漸被重視,不再只是「情緒化」、「敏感」的同義詞。鑒於它仍然是個新興研究領域,或許很多人會好奇研究者們如何定義、測量和概念化情緒,就讓我們用這篇文章簡單地體會家庭諮商/治療者如何以家庭系統觀點來解釋關係內的情緒互動,以及它與個體的互動關係吧!
「情緒」是什麼?
我們在生活上似乎較少直接提及到「情緒」兩個字,取而代之的是更熟悉的「心情」--你可以常常聽到別人或自己說「我現在心情不太好」,但較少聽到「我情緒不好」。情緒和心情都在形容一個人的情感狀態,但學術上兩者之間有著不一樣的定義和內涵。
在心理學的「組織行為」中,情緒(emotion)以及心情(mood),以及壓力反應(stress response)三者都包括在「情感(affect)」裡:
- 「情緒(emotion)」指的是個人帶有主觀的短暫、隨時間變化情感狀態,情緒不僅包含心理層面,同時也涉及帶有或觀看該情緒時的個人生理狀況。
- 「心情(mood)」與我們平常說的不同,指長期存在、擴散的情感狀態,或許用「心境」來稱呼會更加容易理解和貼切。
- 「壓力反應(stress response)」顧名思義指涉當個體受到壓力時產生的情感狀態。每個個體因成長環境、性格和行為模式的不同,從因壓力受挫,到樂於接受挑戰壓力事件的人都有。
家庭系統理論
家庭系統理論(Family System theory)出自於家庭諮商/治療大師Bowen,因此又稱「Bowen家庭系統理論」。其理論利基於將家庭視為一個「系統整體」,認為在家庭這個系統中,
人們不單是作為個體存在,個體如何「知覺」其他個體,如何受其他人的影響都會再度回饋給系統中的其他人
那怕是個體微小的情緒變化都足夠有能力撼動整個情緒系統。不過要是每個人面對任何系統變化,即使那並不與你有關,都會產生強烈的生理心理反應的話,他必定會被過多情緒和刺激給淹沒而產生嚴重的精神與心理疾病。
因此Bowen認為雖然家庭是一個情緒系統,每個個體在家庭中成長都必須建構出適當的「家庭界限(family boundary)」。家庭界限除了作用於整個家庭、保護並隔絕外人,還作用於「家庭次系統(subsystem)」--由家庭中兩人以上成員組成的關係。次系統內個體透過互動學習人際關係,分化自我與他人,形成成員間互相相處的規範,稱為「界限」。
Bowen進一步認為家庭界限可以光譜表示,呈現「黏著(enmeshment)」--「清楚但可滲透」--「僵固分化(disengagement)」,其中只有「清楚且可滲透」的界限才是健康、能促進正向發展的界限形式,代表家庭間個體不但清晰地分別自己與他人,還能夠保持適當的親密與扶持關係;相反地,若界限「黏著」時,個體容易形成矛盾糾結的狀態,例如侵犯隱私、「多管閒事」;而界限「僵固分化」時,個體間少有親密互動、彼此疏離。
同為家庭諮商權威的Minuchin則用「結構觀點」來詮釋家庭互動,他重視次系統內個體形成的規則,認為個人狀態能夠反射到整個系統,系統產生改變後再反饋到個體身上,個體再影響系統,以此形成循環。Bowen與Minuchin不同點在於Bowen重視個體於家庭中的「自我分化(self-differientiation)」,個體能夠察覺自己的身心靈並能夠分別自己與他人的能力,認為家庭界限不清應藉由改變個體自我分化能力來改善;而Minuchin則致力於釐清次系統界限,讓家庭成員「歸位」到應扮演的角色,透過改變次系統界限來解決問題。
情緒與界限
有許多研究指出家長的界限混淆時會負面影響子女身心健康,例如當親子界限的可滲透性過高、界限黏著,家長在爭吵時時常會把子女拉入婚姻衝突,形成「三角關係」。「三角關係」分為「跨世代聯盟」、「攻擊/支持式迂迴」以及「親職化」,分別代表父母一方與子女結盟對抗另一方;父母藉由攻擊或照顧子女形成表面合作;以及子女代替一或雙方父母責任。無論是哪一種三角關係,由於其成因為婚姻界限混淆,介入婚姻的子女面臨的都是「必輸結局」。研究者認為無論子女如何努力修復、補其父母關係都無法成功,且面對「必輸」會使子女感到更多的壓力、無助與絕望感,進而影響其情緒發展及身心健康。
客體理論者則認為當個體間「分離個體化」(類似於前述「自我分化」)不完整或不成功時,個體容易與其他的親密個體產生「不良共生」模式,彼此間過度糾纏到難以分辨自我與他人,無法獨立生存。舉例來說,「媽寶」就是很典型的「不良共生」。媽寶子女仰賴母親生活,誇張點的例子甚至不靠自己的手腳吃飯,但媽寶並非單向地依靠母親,母親其實也汲取著媽寶對她的依附形成強烈的保護心理,建立出自我賴以維生。不良共生關係就像走在鋼索上,任何一點微小的風吹都能引起鋼索巨大的震動,由於個體間密切地糾纏,不良共生者出現情緒波動時十分容易影響對方,因而產生許多以憂鬱為主的情緒問題。
其他情緒影響因素
除了影響巨大並養成我們情緒模式的家庭外,還有許多影響情緒的因素,例如「個人內在」。個人內在因素包含人格特質,人格特質類似於「個性」,它影響個體如何知覺、體察、分析、處理和反饋自己與他人的情緒,另外還有自我要求以及自我概念,例如一門考試總分100分,完美主義者會要求自己考到100分否則就算失敗;但隨遇而安的人可能認為60分有過就很足夠了,個人內在因素因此影響事件如何對個體產生不同情緒,產生情緒後如何處理和相關反省等形成情緒過程的要素。
「人際與社會關係」也是影響情緒的重要因素。無論初級或次級團體、團體規模大小和成員組成,人際關係例如同儕、職場同事和社團對我們有很大的影響,與某團體或某段人際關係的依附越深時通常對我們情緒影響的也越大,影響有可能是正面也可能是負面的,例如關係緊密的職場當一個人很難過時可能其他人會團結起來照顧、分擔他的職務;但也有可能責怪該人拖後腿耽誤進度。
社會關係則與社會制度,或說「他人眼光」有關。每個人根據其職業、家庭出身和人際網路等因素在不同時刻成為不同的「角色」,而社會關係對每個角色設下不同期待與責任限制,例如台灣學生被要求有好的課業表現,同時身為未成年少年被父母與旁人要求要聽從長輩和家長等。
個人內在、人際與社會關係和家庭系統三者交織影響我們的情緒,當情緒長期累積、成為一種固定模式時就形成「心情」,接著我們的心情會影響如何察覺、解讀和處理自己的情緒及造成該情緒的事件、個體,並藉由處理情緒的過程產生行動,當我們於系統內產生行動會影響到除了自己以外的他人,他人感知自己的情緒後也反饋到系統再影響我們對系統的感受。自己的情緒、系統、環境、他人的情緒和社會環境就這樣形成一生生不息的迴圈不停地影響系統的樣貌及處在其中的個體。因此我們必須培養覺察與分析情緒的能力,學習如何更妥善、不傷害他人地描述並表達自己的情緒及需求,使系統能夠處在良性的情緒流動平衡之中,讓關係能夠妥善無害地持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