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飯店自去年起即多有各種"優惠方案",1折、2折、3折屢見不鮮,故縱使看到飯店有不同以往的跳樓式大特價,也不會太為驚訝!!消費者自趨之若鶩~~~
但是,網路交易迄今仍常見"標價發生大錯誤"之窘境!!!!像10年前戴爾電腦網路標價錯誤(電腦螢幕一台免千),今年本月還有蝦皮購物的肯德基蛋塔6顆35元標價錯誤,今天更有六福萬怡飯店1元入住之標價錯誤乙案,造成消費者瘋狂搶訂,甚至有一次訂120晚房的狀況。
在過去戴爾電腦乙案,曾有法院判命戴爾電腦仍需以網路低價出貨,因為法院認網路標單已經是要約(要約就是說我要賣了,你說好就定了),消費者在網路下單付錢為承諾(承諾就是說照你的意思,我買了,契約就定囉),契約就成立了,當然要出貨。
但是,在最新的判決,才沒這麼爽!!!!法院認為網路標單是要約引誘(要約引誘就是說我要賣了,你看看要不要買跟我說,但是你說要買,我還是得再想想,等我說好才定案),所以商家發現標價錯誤後還是可以不賣(新北地院109簡上213 );還有法院說,就算契約已經成立,就算網路標價錯誤因賣家過失所致而不得撤銷,但是你買家根本明知市價不可能這麼低,人家要給你補償還不要,僥倖心態強行要求出貨,而有權利濫用,判商家可以不用出貨(臺北地院 109北簡16448 )。
由法院判決演變可知,網路標價錯誤的狀況,已經不是消費者可僥倖而予取予求了,當然這也是因為戴爾案發生後,賣家越來越聰明,會有一些附註(像是要詢問有無現貨.保留取消訂單權利等等),而且賣家可能會給予一些補償方案(像是相較市價仍有優惠之價格)等,在此前提下,賣家方能成功取消訂單。
所以說,在今天
六福萬怡這個案件而言,1元方案這真的是不可能的事,一般人看到也不可置信,有人還連訂120晚,這根本僥倖到爆,人家飯店也說會給補償方案,如果哪個訂房者還要提告什麼的,法院才不會理你勒;但飯店還是要小心,系統發生錯誤甚麼的,不是你的過失是誰的過失,而且飯店訂房是確有空房才能訂成,還可能要線上完成刷卡,要說契約沒成立也有困難,事後說要撤銷也不容易,只能對於消費者的予取予求主張權利濫用而為規避,可商譽是否已受直接或間接傷害,不言自明,戒之慎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