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為一起單親媽勒死2子案的判決,引起輿論嘩然。當日,女星的一篇沉痛的臉書發文更是引來網友兩方不同意見的言語攻防,當然還有陸續幾位立委(小燈泡的媽媽)、知名律師、名人.....等呼籲正視悲劇底下的絕望。
隔日臉書一篇所謂的
事實真相又捲起了千堆雪,當然我們不是當事人,也非相關人士,無從得知事情原委;更沒有從頭參與整個法庭的檢辯攻防而有更細緻的細節瞭解。看到新聞報導有關合議庭的判決內容,當下馬上想到日劇《坡道上的家》的相似案件,在這,僅就兩個法官的不同判決來看判決下的思維。(純探討/沒有立場/請勿引戰/怕爆😣)
❍ 真實社會案件
【新北地院合議庭】
👨⚖️法官的判決: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理由說明:
合議庭認為,吳女僅因一時生活不順遂,無視子女對母親孺慕之情深厚,不顧子女哭泣反抗,斷然片面決定結束他們的生命,所為異常殘忍、冷血,極端惡劣,嚴重扭曲人類存在的基本價值,她如此輕賤子女生命,顯露她極其自大、自我、自私、無知的性格,已泯滅人性。
合議庭並認為,雖吳女坦承犯行,但未曾向家屬道歉或認錯,甚至正當化殺人犯行,未見她有對子女生命殞逝及家屬傷痛有何反省之意,且對於本身人格、心理上的重大缺失及泯滅人性的反社會人格,都沒有深切檢討,可見教化並非容易的事。
合議庭指出,吳女所為已符合聯合國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若不與社會永久隔離,日後重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特別是弱小的幼童)的生命權,若僅處無期徒刑,顯然輕縱,非但不足以還無辜善良幼小的死者公道,亦不足以撫慰死者家屬失親之痛,為維護社會秩序及確保民眾生命安全,並告慰死者之靈,認吳女所犯殺人罪,已罪無可赦,不判處死刑,有違天理。
- 補充:小孩身亡則觸犯刑法殺人罪嫌,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若小孩受傷,則觸犯殺人未遂罪嫌。
- 補充:兒少法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2分之1」。
❍ 日劇《坡道上的家》
劇情簡介:
此劇改編自直木賞作家角田光代的同名小說。專心在家育兒的主婦里沙子(柴崎幸),正為了小惡魔期的女兒頭痛不已,雖然丈夫下班後會稍微幫忙,但育兒的疲倦和旁人的意見讓里沙子日漸失去信心。正值焦頭爛額之際,意外被選為候補的國民參審員,得每天出席法庭聆訊。這次的案件,是一位和里沙子年齡相近的年輕媽媽「蓄意」將女兒溺斃的虐童案。在一次次的庭訊中,聽著被告丈夫與夫妻雙方家長的證詞,漸漸地,讓里沙子宛如看見自己的人生。
其中,關於案件有兩段發人省思的發言,其一是里沙子在量刑前的意見發表,其二是女法官的判決理由說明。
里沙子在陪審員們最後一次開量刑會議時,說出自己的想法:
在量刑之前,請讓我說出我的意見。 大家不知道有沒注意到,在庭審的過程中,我把被告和我自己的影子重疊在一起了,這不僅是因為我和被告都是育有年幼孩子的母親,更是因為我和被告有很多共同點。 我,承受著丈夫和我媽媽施加給我的精神暴力,並且我和被告一樣,都傷害過孩子;有人曾經問過,丈夫犯得著把太太逼上絕路嗎?我也不明白這一點,我甚至想過,我丈夫和我媽媽就那麼恨我嗎?
不過,我今天才明白,『貶低、傷害、控制對方,是不要讓對方離開自己的懷抱』,有些人只會用這樣的形式來表達自己的愛,為什麼我沒有發現如此簡單的事實呢? 這是因為我放棄去思考,任由別人決定我的幸福,遵循別人的價值觀來過生活比較輕鬆。
我不清楚被告是否和我相同,但是,我還是很同情被告,爸爸媽媽、丈夫、公婆、醫生、保健師,還有其他的媽媽們,只是在一個環節上出了錯,就會感覺到大家都離你遠去,遠到聲音都遙不可及,讓人無論如何都無法出聲求助,我覺得這絕不是什麼愛慕虛榮、孤高自傲,是她覺得自己一個人是個沒有用又愚蠢的媽媽,她再也不想遭到別人的指責了,她的身邊沒有人注意到,她想要求助卻無法開口。
同為人母,我發自內心地覺得很遺憾,明明想要照著理想的方式養育孩子,卻總是做不到,明明希望孩子能常常笑,卻常把他弄哭,這些小事慢慢堆積侵蝕著自己,被週邊的人們用正確的理論所打擊,覺得很對不起孩子,我作他的媽媽,讓我很自責。
『因為愛孩子,所以會做錯,因為愛孩子,所以會絕望』,我覺得被告所需要的,應該是能理解這一點的某個人的溫柔目光,還有共鳴吧,被告人所處的環境確實很艱難。 但是,就算如此,把孩子扔進浴缸也是不對的事,我不能同情的只有這一點。
安藤水穗是如此的普通,她生活的困境與我們又是如此的類似,我們與她之間似乎只有一條窄窄的紅線,一旦崩潰,便會似安藤水穗一樣直直地墜入深淵。
👨⚖️法官的判決:本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判決理由說明:
法院根據有證據之事實,認為被告在案發當時有責任能力,同時,作為母親本應保護被害者,卻讓被害者在這世上只活了短短8個月就離世,這個責任,不得不說是很嚴重的。
但是,被告因為初次育兒常感到困惑,又被周圍的人無心的言行所影響,進而喪失了自信心,沒有人來幫助自己也無法求助,這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被告人的罪行是由被告人獨自犯下的,但追究其根本的理由,和本次案件有關係的丈夫、婆婆、家族成員等,包含在內的所有人,種種情況交織在一起,最終對被告人所造成的『巨大心理壓力』才是根本原因。
在此意義上,被告人的罪行屬不可避免之行為,其所有責任都由被告人一人背負,未必妥當。
法院認為,這責任應該是由所有相關的人們共同承擔。
❍ 日劇觀後感:
劇中每一集所穿插的專家訪談都很犀利地點出婚姻中女人的困境,看似被告安藤水穂的案子所做的陳述,又暗示著女主角里沙子的縮影。
根據我的經驗,母親苦於育兒,把她們逼到無路可走的,是『一般』這個概念,是這個社會所追求的一般,自己認定的一般,以及,親生母親所渴望的一般。
被禁錮在別人的常識裡活著,太辛苦了。
我覺得她已經拼命逃跑了, 但是又被困住了。
編劇很高明的用一起已經發生的遺憾與一個正在崩解中的家庭來相互映襯。當被告在法庭上只是不停的喃喃:「不記得了」,我們卻從女主身上看到了事件的可能輪廓。相反地,正走在相同軌跡的里沙子究竟會不會成了另一個安藤水穂?或是幡然醒悟而重新修正?也許都是一剎那的選擇吧。
另外,劇中國民參審員裡的每一個家庭就是日本很多家庭的縮影,每個人都或多或少被傳統社會的價值觀所束縛或是承襲原生家庭的教育而來。男主角的家庭、父母親的相處,從小到大便會潛移默化影響到他對家庭功能的認知與期待。
因此,才會結婚前就認為女人在家相夫教子是理所當然,針對女主口中在職場上獲得的成就感並未真正尊重,表面上雖沒有義正辭嚴地說教,卻無形中用自己的價值觀間接剝奪了對方身為「人」的權利與慾望。
在他的觀念中,女主是一個「女人」,是一個即將成為他妻子或者未來孩子的媽的女人,理當以家庭為重,因為他的母親也是這樣子。(連一罐啤酒都要正忙著下廚的太太去拿來給他……是能期待什麼?)
而女主為什麼心裡明明不是滋味卻沒有當下反駁,反而順應了男主的期待?當然也是與個人成長所受的教育與家庭影響有關。
一開始會很辛苦沒錯,但我也是這樣熬過來的,大家都是這樣熬過來的,要努力成為男人的後盾。
有時候母女關係也是個很微妙的存在,成長過程中越是受到思想壓迫與過多期待的女兒,反而會有一點反叛的心態,即使婚姻與育兒中已經心力交瘁,為了爭一口氣,反而會下意識排斥別人插手,尤其是自己的母親。
這樣的壓力,有的妻子會選擇自己消化,如里沙子,所以她更能對被告產生同理。說不定誰都有可能因為精神耗弱而做了憾事,站在法庭上的被告也有可能是未來的自己。
其實不管是被告安藤水穂還是女主角里沙子,要的也不過是同理而已。
- 啊,原來我並不奇怪,也不是所有的小孩都是天使。
- 雖然無法盡善盡美,但我真的很努力了...…
哪怕只有一個人,只有一個聲音可以同理她育兒的艱難,我相信所有的悲劇就不會發生,就如同被告最後雖然還是被判十年重罪,但法官意味深長的一番話卻輕易擊破了她的盔甲,讓她卸下了心防而淚流滿面。
原來被人理解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代表你並不孤獨、不會無助,可以在絕望的時候被給予撫慰。
而這些本來理應是身邊最親近的人該做的事,她的老公視而不見,她的婆婆軟語規勸,甚至連自己的媽媽也隔岸觀火。其實很多時候某個念頭的起心動念不過是頃刻之間的事,若能適時地喘口氣、偷懶一下、甚至耍賴也好,只要身邊能有個理解的聲音支撐她,很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辛苦就能慢慢被撫平了。
雖然最後結局收得有點太平和,但整齣短短6集的劇還是相當引人深思,建議每個有個育兒太太的男人都應該看一下。另外韓影《82年生金智英》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後記:
回頭來看新聞事件,同樣是弒子命案,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判決不知給你的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姑且先不論被告本身是否真如判決書所說的「異常殘忍、冷血,極端惡劣,嚴重扭曲人類存在的基本價值」,孩子本來就不是父母的財產,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孩子的生命,不管你有多麼過不去或陷入絕望,更不能因為判決書所指的「一時生活不順遂」而做出無可挽回的憾事。
但,在這之前,整個社會是否也要修正社會價值觀?不要把女性為了照顧孩子所犧牲的一切視為理所當然,更別認為「每個媽媽都是這樣過來的,妳當然也可以」,請同理每個苦於育兒的母親,每個人的天生個性、生長環境與所受教育……都會影響對育兒的忍受度與受挫力,不是撐過了就海闊天空,撐不過就來世再修。
當妳萬念俱灰時,請再想想孩子的笑容;當妳徬徨無助時,要懂得先拋下自尊,是自救,也是他救,給別人拉妳一把的機會,也給自己與孩子多一個生機,多一個以後可以互相擁抱說愛的機會。
請記得——妳先是生而為人,然後才是一個母親——在成為母親之前,請妳先好好成就心目中的自己。
(首發於2020/11/28探路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