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要能夠跨過訂閱制門檻的創作者,並不是很多,尤其如果是寫作的類型又是比較冷門的,可能不具有商業價值而很容易就被邊緣化。但如果透過其他創作者的努力,也可以讓這些較冷門的創作者得到一些幣的鼓勵。如果能讓他們再走長一點,或許就有可能突破原有的界線,而能夠更上一層樓。
很高興自己也能貢獻一份心力,成為讚賞公民3.0,可以用自己的拍手贊助更多的創作者。只要把5000個以上的LIKE COIN委託出去就可以參與這個行列,而幣的來源則是每日的發文,慢慢累積起來,就可以幫助到別人。這就有點像是幫YOUTUBER觀看廣告,就可以幫助他們得到分潤,而有資金可以繼續拍攝他們想要拍攝的影片。也像是免費手遊,只要觀看廣告就可以獲得遊戲業者回饋的虛寶,讓自己的遊戲角色逐漸壯大,同時也讓業者得到廣告分潤。
LIKE COIN的營運模式,是透過創作者的不斷拍手的過程,進而強化了該虛擬幣本身的價值。當大家都認同這一款幣具有價值時,就能開始具有流通換取其他物品的價值。當一款虛擬幣的價值逐漸浮現時,管理的必要性也就跟著出現。因為擁有相當價值,各式各樣的使用方式就會成為一種考驗,原有的規則還能否適用,就會有疑問產生。
創作者末冰認為,為了防弊而阻止大家多拍手,怕是有人惡意組團去賺幣,而造成不公平的現象發生,這樣的遊戲規則很奇怪。而她認為看到喜歡的文章卻不能拍滿五下,這是違反人性的,反而要忍住不能拍太多下,把重心放在真正萬中無一的好文章上。的確,如果僅是得到越多拍手的創作者就可以獲得較多的幣,那只要少數人集合成一個團體不停的互拍就可以賺取幣了,何必去區分到底是好文章還是胡謅的文章?只要不斷拍手就行,還會發生劣幣驅除良幣的現象。因此,設定每個人的拍手會隨著量的增加而逐漸稀釋,以達到防弊的效果。
如果在能夠有其他防弊方式的前提下,當然是不希望用這種稀釋的手段,而是要鼓勵大家踴躍拍手才是,如此才能推廣化讚為賞,讓得到越多拍手的創作者得到更多的幣才是。方向是讓好文章能夠浮出水面,以鼓勵大家踴躍創作,讓各種不同類型的文章都能百花齊放。畢竟,要能夠跨過訂閱制門檻的創作者,並不是很多,尤其如果是寫作的類型又是比較冷門的,可能不具有商業價值而很容易就被邊緣化。但如果透過其他創作者的努力,也可以讓這些較冷門的創作者得到一些幣的鼓勵。如果能讓他們再走長一點,或許就有可能突破原有的界線,而能夠更上一層樓。
在得到拍手的同時,獲取相對應的幣,這是創作者們所期待的。但得到上千個拍手,卻只得到幾十個LIKE COIN這樣的落差是不是太大?如果粉絲本來就固定是那一些,也無法期望有更多人來幫文章拍手,固定的人來拍手就只能得到那麼少的幣。而以月光的角度來說,拍手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不應該怕被稀釋而不敢拍手,怕給出的獎勵過低,無法集中在自己認為的幾個好作者身上。月光認為,無論是不是所謂公認的好作者,只要是月光看過覺得可以的,就可以得到拍手。雖然多少會有那種互拍的社交形式存在,但那前提也要對方勤於寫作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