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國中之後,我從小學時期只是接受與觀看權力運作過程的位置,進入到被分配部分權力、並代替掌權者執行它的角色。嚴格說起來,那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權力,現在回頭看甚至會覺得有點小兒科。但對當時的我來說,就好像站上了世界的中心一樣。不是在全球擁有千萬歌迷的巨星站上舞台表演的那種世界中心,而是秘密的,曖昧的,因為與權力的中心達成了一種隱而不宣的默契,感覺自己比其他人都要更接近這個中心,而誤以為自己也變得相當重要。
在這個階段發生這樣的事,對身為青少年、頭腦正在逐漸定型的我而言,影響是很深遠的。
那所國中位在一處風很大的位置。我入學時是第四屆,座落在新開發區的全新校區正在趕工,禮堂前方還搭著鷹架,校門前方一大片空曠的野地,後方則是與整個校區差不多寬廣的池塘。由於前後皆無遮蔽物,夏天風大很涼爽,冬天則是凍得讓人恨不得全身包著棉被再去上課。學校裡的老師也都是新聘的,一個個都很年輕。我的班導師才26歲,個頭矮小、笑容稚氣,看起來跟班上女同學沒兩樣。訓導主任剛滿三十吧,跟我同個學期進校園。整所學校躍躍欲試的要找到一個符合他們理想治校的新方向。
國一的時候,作為菜到不行的新生,我們被耳提面命一定要準時進教室。訓育組長會在鈴聲即將結束的時刻,像閃電一樣走進來,比他晚到的學生先吃一記棍子再入座。另一件事情是段考任一科低於60分者,少一分抄一遍考卷。我們的點名表一天一張,每一堂課都有自己的欄位,所有人的名字依照座號密密麻麻排列在那張擠滿黑色小格子的紙張上頭。每次段考成績出來後,點名表上的課堂名稱會被改成科目名稱,寫上不及格者需要抄寫的考卷份數。訓育組長也會用校內廣播叫各班的副班長到訓導處前方的廣場集合,發下抄寫用的薄紙,傳達何時需回收抄寫成果的命令,要副班長回各班轉達。等到集中回收的那天,副班長會再到這個廣場邊集合,並帶上尚未完成的同學,向訓育組長報告誰還欠幾份。這些人接著就把課桌椅搬到廣場上終日抄寫,寫完了才能回教室上課。至於抄完的那些紙張,檢查過後就一份一份被撕掉,丟在透明的整理箱裡頭。
因為這是我們入學那年才開始推行的新政策,「抄低標」在當時成為一種流行語。訓育組長有著武俠小說男主角般的姓名和身體,在學校裡成為鮮明的標記。身高185,臉龐與手腳都很修長,五官深邃,眉毛濃又黑,眼睛是很有個性的長型橢圓,鼻形堅毅,嘴唇淡薄,人中和下巴留著小鬍子,衣服只有黑白兩色,夏天全白(是走起路來會隨風飄逸的那種手染布材質),冬天永遠一件黑色皮製短夾克隨身。笑起來優雅,走起路來伴隨灑脫的氣息,明明是帥到難以忽略又神秘感十足的藝術家(他是學美術的,行政職外是美術老師),卻又是學校裡兇起來最狠的那一個。大家都怕他,卻又都想靠近他,對他充滿好奇,可是大部分時候只能乖乖聽話。
我卻被選中了。打從二年級開始,我擔任班上的副班長,上了三年級就被他選為校內所有副班長的「隊長」。他規定副班長必須輪流擔任糾察隊的職務。為了創造集體性,特別訂製了一款鮮紅色的厚牛仔布鴨舌帽,帽沿特別長。隊裡每個人一頂,凡出勤時一定要戴上,他自己在校內巡邏時也比照辦理。糾察隊的任務有:早自習之前要負責在距離學校最近的十字路口指揮交通,在校門口登記遲到的學生;早自習時間巡邏全校,為各班的整潔及秩序打分數;放學時再交通出勤一次。另外就是負責處理抄低標的所有事務。我比其他人多做兩項工作:替所有副班長排班,確認每週交接工作進行(交接時要傳遞評分表格的資料夾和銘黃色的臂章);每週統計評分表中的分數,供他在朝會時宣佈競賽名次。排名前三的班級,可以在校長室上方的旗桿升上自己的班旗,隔週才會被替換下來。我們班從國一開始就把能升班旗視為一項榮耀,全班團結一心、每週都想贏得這個名額。所以,能握有評分的權力、代替組長統計每週的分數評比,讓我覺得自己很厲害、很能幹、很特別、很重要。
為了做好這項任務,我需要比其他學生提早到校、延後回家,也經常進出訓導處和導師辦公室。幾乎所有的老師都認識我,看到我就「猛妹、猛妹」親暱地叫。(猛妹是國一的歷史老師替我取的綽號,當然也是她幫忙宣傳出去的,起因是我交了一份她認為很猛的報告──其實,我只是把書上的一篇長文一字不漏的打進電腦中印出來交出去而已!)每當我戴著那頂紅色鴨舌帽,走在空盪盪的走廊上,所有學生都坐在教室裡溫書,我卻做著「理論上來說只有老師才能做的事」,總讓我有種特權感。統計分數的時候,會到訓育組長的座位旁坐著計算,也帶給我一種特權感。站在所有副班長面前,嚴肅而專制地下達指令,也帶給我一種特權感。在那個功課名列前茅、老師異口同聲稱讚、同學們也喜歡(或因為我分享到的權力而尊敬?害怕?反感又不敢說?)自己的時期裡,我一點懷疑自己的理由也沒有。很理所當然地,我在潛意識裡認定了這種狀態與模式是能帶給自己價值感的途徑。是能讓自己變得重要的途徑。只要夠聽話而且表現夠優秀,讓握有權力的人注意到你,開始把權力分配給你,你就會變得重要、有影響力,大家就會聽你說話、會關注你。
至於打分數有沒有意義?我分享到的這份權力在本質上它的內涵是什麼?符合公平正義嗎?如果我沒有被這個權力指定,我可以發展什麼樣的模樣?這份權力真的是我的嗎?他為我裝扮成的模樣我真的喜歡嗎?這些問題,我一次都沒有思考過。也沒有任何一個大人提醒過我、問過我。
那時候的我很少覺得自己會是錯的。只要跟老師一樣,那基本上就是對的,不用懷疑。而只要是對的,就可以大聲跟別人吼叫,怒斥錯誤的那一方,不用溝通,不用講道理,不用聽對方的想法,更不可能有「尊重差異性」這種念頭存在。我不曾覺得「我重要是因為我是個人」。我重要是因為我有用,我聽話,我受到老師(權力來源)的重視。
這種真實自尊內涵的欠缺,此後一直沒有被導正。我帶著前面提到過的那種潛意識,一路跌跌撞撞,摸索了好久,不管在感情上或工作上都撞得全身是傷,當然有時候也不小心會傷到別人。一直到三十多歲,我已經第N遍撞上權力,發現自己深深恐懼與權力對抗,卻又怎樣都不願意放棄自己真實心意,因此被權力輾壓、剝奪我的所愛時。我才終於開始正視這個問題。我得把我自己的價值,從權力手中拿回來。我得賦予我自己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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