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不同於它亮麗的書皮,《迷因:基因和迷因共謀的人類心智和文化演化史》(The Meme Machine)的內容非常深奧。以大眾書的標準而言,其論述過於抽象;以學術書的標準而言,其論證似乎又不夠嚴謹。但其大膽的宣稱仍然帶來了看待世界的不同方式。對於自認清醒的我們而言,科學家(或哲學家)的瘋狂假設即使稱不上是中肯,也絕對是發人深省的。
這本書出版於1999年,是上個世紀的書,中文譯本於2021年由八旗文化出版。在這中間的二十年,迷因逐漸從學院的論文上進到社會的文化中,成為受到廣泛使用的流行用語。作者蘇珊.布拉克莫(Susan Blackmore)致力於研究在意識邊緣的心理狀態,例如瀕死經驗,並且試著從演化心理學的角度來解釋人們為何相信超自然現象。在這本書中,她也試著從迷因的角度來解釋神秘經驗與自我的概念。在她看來這些感覺在本質上都是錯覺。
這本書的背景知識是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於1976年出版。就我所知,道金斯的基本論點是以基因為中心的演化論:從演化的觀點來看,在天擇中被留存的是不斷複製的基因,所以並非基因為個體工作,而是個體為基因工作。這可以解釋為什麼許多個體會做出不利自己生存的利他行為。因為這種行為對於傳遞和自己相似的基因是有益的,所以使人傾向於做出這種行為的基因會在天擇中被留存。除了基因,道金斯也提出了「迷因」(meme)的概念來解釋文化的演化,此後這個概念受到許多學者的討論。
在《迷因》的推薦序中,道金斯提到他提出迷因的原始目的是「削減自私基因的影響」,這個想法「比某些迷因學家(包括布拉克莫博士)所期望的更溫和」,但許多讀者「更積極地把迷因視為人類文化理論本身」。由此可以看出道金斯的看法和本書作者不盡相同,或者說本書有超出道金斯看法的觀點。不過,道金斯抱持開放的態度,他說:「我始終願意接受這樣的可能性:迷因或終將成為人類心智的適切假設,而我不知道這樣的假設可能會發展成什麼樣貌。」這本書即是發展這項人類心智假設的嘗試。
為了完成這篇書評,我試著不陷入書中的論述細節,而是針對整體的觀點來做出評論,並且在幾個我認為重要的理論環節提出我的看法。我把這本書的內容分為三個部份:第一,在前五章,作者介紹迷因的基本概念,並且回應幾個對於迷因的常見質疑。第二,本書的主要部份,作者從迷因的觀點來解釋人類的生物與文化現象。第三,本書最有趣但也是最瘋狂的部份,在最後兩章,作者從迷因的觀點來試著解構自我。
二、迷因是什麼?
基因是一種「複製子」(replicator),也就是會進行複製的單位。在《自私的基因》書末,道金斯提問:地球上是否有其他複製子?他認為有,這個單位能夠傳遞文化,其傳遞途徑是模仿。他從希臘字根得出「模迷因」(Mimeme)這個詞,進而將其簡化為「迷因」(meme)。布拉克莫跟隨道金斯的腳步,指出人類特有的模仿能力使得迷因學成為可能,而且迷因學並不從屬於基因學,因為其可以解釋某些難以完全被化約到基因優勢的演化問題。
除了會進行複製,迷因和基因有許多不同之處,這使得迷因學受到許多挑戰。布拉克莫整理出迷因學的三大問題:「我們無法指出迷因的單位」、「我們不知道複製與儲存迷因的機制」、「迷因演化是拉馬克式遺傳」。對於這些問題,她否認迷因演化是拉馬克式遺傳,並且認為前兩個問題不足以駁倒迷因學,因為我們也曾經不清楚基因的複製機制,而多長的核酸序列算是基因也是不確定的。我們不確定貝多芬第五號交響曲的前四個音是否足以構成迷因,但這不影響我們主張在這部交響曲中有可以被不斷複製的迷因。
我認為布拉克莫過度簡化了第一個問題,因為迷因單位的問題不只是規模的問題,更是關於迷因在本性上究竟是何種存在的問題。不論多長的核酸序列算是基因,基因都是由核酸所構成,而核酸的存在是在經驗上可被確認的。那迷因是由什麼所構成的呢?有幾種可能的答案。第一,迷因不是由物質所構成,這使得迷因無法被以普通的科學方法確認。第二,迷因有可能是一種理論假設。就如同燃素是一種理論假設,可以用來解釋燃燒現象,但燃素並不真的存在,頂多只能作為其他確實存在的事物(比如碳)的代稱,迷因也可能是某種實存事物的代稱,好讓我們去解釋某些現象。第三,迷因也有可能是一種類似「共相」(universal)的存在,例如紅色或圓形。倘若如此,關於迷因本性的問題就會被捲入在形上學中關於共相是否實在的爭論。我不知道答案是什麼,但認為這是迷因學必須回答的問題,回答這個問題對於作者後續的主張也會有幫助。
三、迷因的觀點
儘管不清楚迷因到底是什麼,作者認為我們只需要掌握迷因作為複製子的特性,就可以基於這個概念來解釋許多基因無法給予很好解釋的現象。不只是社會文化的現象,作者認為某些人類在生物演化上的現象也和迷因這種複製子有關。「基因被迫創造出能傳播迷因的大腦」作者直截了當地說。這是很吸引人的觀點:在不斷自我複製的基因之海中,有其他也會自我複製的存在與其抗衡,使基因的演化朝向特定的方向,例如更大的大腦。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不只是認為迷因是獨立於基因的變因,更強調腦容量的演化是由迷因所驅動的:「基因的皮帶反轉了,狗成了主人。」我不確定作者所提供的證據是否足以支撐這麼強的結論,畢竟如果沒有遺傳的幫助,則由迷因所驅動的大腦擴增就只會是拉馬克式的,無法跨世代傳遞。我認為誰是狗誰是主人的問題可能只是字面上的爭議,用「共同演化」來稱呼也許更為適切,雖然作者認為在共同演化中仍然是以迷因的影響力為主。
從迷因的觀點出發,作者接續去解釋了語言、現代世界中的性、宗教等人類社會的文化現象。其中,特別值得討論的是利他主義的迷因。跟隨道金斯的腳步,布拉克莫也用迷因的機制來解釋利他行為。她認為利他的迷因比自私的迷因容易被傳播,因為利他者在群體中通常較受歡迎,所以其身上的迷因有更多被複製的機會。但因為利他行為會降低個體的基因適存度,所以有些學者認為人類是否會傾向於做出利他行為有賴於迷因和基因之間的競爭。對此,布拉克莫認為迷因的影響力在人類身上相當強大,基因未必能阻止人們去模仿利他行為。
同樣地,我無法準確評估作者所提供的論證是否足以支持這個結論,而只是粗淺地認為利他與利己的競爭可能比作者所描述的還複雜,因為不只基因和迷因的影響何者較強大是有爭論空間的,而且即使迷因的影響較大,利他的迷因是否真的比自私的迷因更容易被複製也是值得討論的。我們似乎更常看見人們模仿他人的自私行為,而非利他行為。在我看來,縱使利他的迷因更容易被「傳播」,也不代表其更容易被「複製」。這似乎是兩回事。作者提到其他學者的主張中也有類似的看法:普瑞茲(Du Preez)認為「自私和利他的論述是不斷演化的迷因」。這似乎是另一個有意思的思考方向。
四、迷因與自我
作者認為自我是「終極迷因體」。她借用哲學家休姆(David Hume)認為自我是「一束知覺」的說法,主張自我是「一束迷因」。我們認為自己有內在自我,是因為這種想法有助於我們去傳遞迷因,但這是迷因的詭計,自我其實只是迷因的複合體,為迷因服務,就如同個體為基因服務。這本書的原文書名「迷因機器」所指的就是人類個體。至此,原本被用來對抗自私基因的迷因概念,走向另一種極端,成為了自私的迷因,揭穿了自我的假象。在這個命題下,作者認為許多對自我的關注或選擇的焦慮都是不必要的,因為根本沒有自我的存在。事情會自然發生,我們會變得更果決且更輕鬆。
質疑自我或自由的實在性在哲學上並非驚人的主張。但如果是以迷因為論述基礎,我認為作者所給出的論據還不夠充分:如果我們連迷因到底是怎樣的存在都還搞不清楚,要如何能宣稱自我「完全」是由迷因所構成,沒有其他概念介入的空間?承接我在本文第二節的疑問,迷因並不是物質,有可能是理論假設,也有可能是類似共相的存在。我們必須先搞清楚迷因處在哪個位置,才能描繪人類作為迷因機器的模樣,並且指出這台機器裡沒有類似自我的鬼魂存在。
對於迷因與自我,我認為至少還有兩種作者沒討論到的可能性。第一是人的大腦中有些不是迷因的部份,其中有自我的存在。這個自我可能掌控著自己身上的迷因,也可能沒有。第二是人的大腦中沒有不是迷因的部份,但自我的概念和迷因複合體相容,即這個複合體的某些部份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自我,兩者互不衝突。如果要主張自我是假象,就必須反駁這兩種可能性。對此作者沒有多做討論,但無論如何,人是迷因機器的主張確實給予我們許多想像空間。
從以上討論不難看出,我比較傾向於道金斯的看法,認為迷因理論不必走到那麼極端。不過,布拉克莫延展了迷因作為人類心智的基本預設的可能性,也是富有意義的理論嘗試。她所提供的論據相當豐富,無法在書評中盡數呈現。如果對於迷因學有興趣,建議還是自行閱讀,或許會有和我不同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