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了蘇州盃全國高中職辯論錦標賽的裁判,今年的題目與勞動權益相關,談罷工和外送員的權益。
因為時間的安排,這次只評了前者:
「我國大眾運輸業罷工應增設預告期」。
本題的爭議很簡單,對勞工來說,要藉由罷工來讓雇主虧損,取得談判可能,進一步提升勞動權益。
但要怎麼樣才能造成雇主虧損呢?就必須先造成消費者的不便。
買票時不理不睬、上車後不進不退,勞工的不做為,能夠破壞雇主與顧客之間的契約關係,讓顧客沒辦法得到服務,那公司就要致歉、賠償。
在辯論場上,有些選手提到,勞工其實是將大眾做為籌碼,換取自己的福利。
這樣講很刺耳,但這也是為什麼會出現預告期,藉由提前告知大家「我們要罷工」來讓大眾提前應對,可以退換票、選擇其他方案。
不過,預告期既然降低了對顧客的影響,也讓雇主的影響被降低了。
只要提前知道罷工時間,雇主大可準備好備用方案,而客人們提早退票、改訂其他業者,也讓該雇主不需要負擔賠償的成本,反對者認為,這會讓罷工難有效果。
對於這種「降低罷工效果」的主張,正方的回應很簡單:顧客是第三方,他們是無辜的,本來就不該被傷害。
這讓我想到紀錄片《死亡列車終點站》。
片中敘述了日本2005年時發生的一場列車出軌事故,其中最核心的省思,就是對於「守時」的反動。
紀錄片中的日本有著嚴苛的守時要求,其實背後的理由很好理解,一旦不能符合時刻表,那就會造成許多人上班遲到,顧客的不滿也會讓公司受到波及,這些負面能量最終都會凝聚成壓迫,讓車掌必須一肩扛起。
「守時不是應該的嗎?」
確實,說好幾點到就應該幾點到,看起來天經地義。
但那時的日本,列車使用率高達兩百個百分點,乘客的上下車時間十分緊迫,一旦有過多旅客造成擁擠甚至有人不顧關門硬闖,那必然會造成時間延遲,對車掌來說,加速也就成為了避免誤點的必要選項。
乘客眾多、時間延誤、列車加速,種種因子構建出一個籤筒,裡面有著準時抵達、安全下車,也有著延誤班次、受到責罵。每一個車掌都在抽籤,三次五次、千次萬次,直到2005年4月25日,人們才意識到,原來有一支籤帶來的災厄,會讓我們不得不重新檢視這個結構。
故事的尾端,列車公司的三位社長皆判處無罪。
想當然而,許多人對法律感到失望與憤慨,怎麼會沒有人該為這場悲劇負責任?
面對種種質疑,法官說:「沒人被究責或許很奇怪,但法律並不允許我們把企業犯的錯來對個人定罪。」
如果一間公司從管理、風氣、經營都出現問題,那社長必然有錯,但或許不是刑法能夠究責的範圍。
是甚麼造就了一間鐵路公司會需要壓迫一個職員?
是甚麼讓車掌們必須繃緊神經,為了幾秒乃至幾分鐘的誤點而犧牲生命?
回到社會上,每當遇到罷工、遊行,總會有人抱怨這些勞工:害我塞車、讓我遲到,但罷工所爭取的勞動環境,真的與普羅大眾無關嗎?
就如同場上的選手所言,或許比起遲到與塞車,我們更不想要坐上疲勞駕駛開的班機與列車。
所以,有些事情的確是不能退讓的,比如安全、比如生命,但面對這些真正不能退讓的事物時,我們總得犧牲某些相對不重要的價值,可能是準時、可能是效率。
說的直接一些,我們可以將勞動環境的惡劣怪罪在資本家的血腥,但也只有嗜血的社會,才會創造出需要吸血的企業。
當然,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合理化遲到與怠惰,人們依然有權憤怒、有權生氣,但可以重新衡量情緒所指的對象。
實際上,總該有人負起製造困擾的成本,而很直觀的,罷工的人會是眾矢之的。
但仔細想想,我們其實也能將眾人的成本轉嫁到雇主身上。
遇到班機不飛、行程延誤,這既可以是勞動者罷工所致,也可以是資本家貪婪而生。
做為普羅大眾,我們就是結構,決定了誰才應該負起責任,解決糟糕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