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黃馨慧
在上一集的節目當中,我們前往屏東禮納里(Rinari)永久屋部落,專訪霧台鄉民代表 Ngedrelre Druluan 李金龍,以及莫拉克災後原住民族人權促進會會長 Daganau Dalbathane 陳毅民,討論永久屋議題的現況與問題,透過在地族人的角度檢視重建政策。
莫拉克風災過了十三年,在地族人多年來訴求的土地、居住、就學就業問題仍未解決。永久屋的政策對現實生活有諸多限制,爭議層出不窮,居住空間不足、部落自力發展的盈利公共空間慘遭政府拆除、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讓族人彷彿「寄居」在永久屋,政府是否能看見這些問題,提供更完善的法規與機制?
本集節目繼續關注永久屋,邀請兩位長期關注原民議題的學者,分別是屏東大學文化發展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副教授、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主任林慧年,以及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夏傳位,探討永久屋政策究竟該如何改善?在地居民又如何面對當年強制遷居的政策?
政府有意誤導 災民遷村竟充滿資訊落差?
阿禮部落位於海拔1200公尺高的霧台山上,是西魯凱族最古老、最高也最遙遠的部落。八八風災後,阿禮部落近半崩毀,與同樣受創嚴重的好茶、吉露部落共計300戶村民一同遷村至山下永久屋居住。
然而,這個堪稱魯凱史上規模最大的遷移行動,竟然充滿欺騙與資訊不對等。夏傳位以阿禮部落為例,莫拉克風災過後,阿禮下部落已不堪居住,但上部落仍算完整,所以當時願意遷村的居民以下部落為主,上部落村民則希望回到原鄉重建。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卻將阿禮部落希望個別劃定的共識視為「過半數」居民同意,直接宣布阿禮部落全區劃定,此舉也成為後來阿禮部落至高等行政法院抗議的導火線。
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第2項「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與原住居民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取得永久屋則是《災害防治法》保障災民的權利。然而,政府卻有意將「劃定特定區」與「取得永久屋」建立不當的連結,讓在地居民誤以為,若要取得永久屋,則一定要同意將家鄉劃為特定區域。錯誤的資訊引發部落之間極大的衝突。
與此同時,政府也祭出強硬的手段,強制居民遷居,例如強制徵收土地、斷水斷電、道路不予修繕、農地降限利用等等,引起當地部落強烈反彈,經過一連串抗議後,政府的態度才轉圜。夏傳位表示,起初幾乎所有的原住民部落都希望以中繼安置取代永久屋政策,在風災過後回到原鄉重建家園。
短短二十天政策大轉彎 從「離鄉不離村」到「強制遷居」
其實原住民在被殖民之前,就曾因為土地、水源、耕地的需求而自主遷居。但從日治時期開始,原住民的遷居大多是由政府主導,起初是日本政府的理番政策,再來是國民政府的山地平地化政策,這次的莫拉克風災可以視為是自國民政府以後第三次政府主導的原住民遷居行動。
莫拉克風災的重建政策,政府並未採取九二一大地震災後重建政策的中繼安置方案,而是直接以興建永久屋的方式取代。起初,政府本主張「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原鄉重建原則,但在短短二十天內,政策方向就與九二一地震或他國的救災經驗大相徑庭,轉為以搭建永久屋作為主要的安置政策,並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強制遷居,即使許多部落長老都曾在會議中不斷提出中繼屋的要求,政府仍不改這項快速拍板定案的政策。
林慧年說,許多部落長輩其實聽不太懂中文,他們在遷居下山時並不知道會一輩子遠離家園,長居永久屋。且多數原住民下山後會選擇依親,當他們分散在不同親人的住所,沒有共同的場域讓大家一起討論、開部落會議,造成訊息不對等及認知落差的情況更是雪上加霜。
林慧年也以印尼為例,2010年默拉皮火山爆發時,印尼政府將當地危險程度劃分為三級,而非安全\不安全的二元分類,即便是危險程度最高的三級,政府也僅是不建議居民返回,並未阻止居民回到原鄉,且印尼政府在異地重建的政策上,不僅重建地點距離原鄉非常近,災民也擁有永久屋的土地所有權,而這些在我國的重建政策中都是被遺漏的。林慧年建議,特定區域的劃設可以效仿印尼,以危險程度的分級取代安全與否的二元分類,也該更加相信原住民族長久以來與土地相處的智慧。
忽略族群差異 永久屋園區成為抹殺部落文化的殺手
災後重建是複雜而漫長的過程,而政府提出的永久屋政策,僅停留在漢人對於「住宅」的想像,缺乏部落集體的概念,也忽略了原住民與土地之間的情感連結。原住民對於傳統領域的劃分包含了四個部分,第一個核心區域就是家屋,家屋外圍的第二層是耕地,再往外的第三層是狩獵區,原住民族的生計、社會文化、祭典儀式都與耕地和狩獵區息息相關,最外圍的第四層則是零星空間,有關原住民的祭典與禁忌。永久屋劃設後,由於此處沒有耕地,當地人就把周圍的零碎土地作為「心靈耕地」,提供長輩耕作以撫慰心靈,然而,心靈耕地缺乏水源,居民想在當地打一口井的心願,過了十年都無法實現,無奈之下,他們只能用自來水澆灌,可是得到的小米與紅藜,價值遠不及支出的自來水費。原住民族在如此狹隘的土地劃分政策下,生活、傳統文化、經濟都受到諸多限制。
原住民族對於永久屋政策的抗議,也引來許多質疑聲音。政府將災民遷離危險區域、提供永久住宅的政策看似合理又完善,實際上卻忽略了族群文化的差異性。夏傳位舉例,永久屋的住宅面積屬於小家庭的規模,然而魯凱、排灣族卻是以家族為單位共同生活的「家屋名制」,永久屋園區的設計不僅讓親族成員被迫分居,住宅地址的分配甚至不是按照各自的家族關係,而是完全隨機的抽籤制度,同族成員無法以家屋為中心向外繁衍血脈,必須四散在永久屋園區,完全抹滅原住民族的傳統社會與文化關係,斬斷了原住民族部落文化的延續。
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 永久屋議題有哪些盲點?
2020年,因為盧長老自焚事件,立法院開始關注、討論永久屋議題,監察院也於今年四月釋出相關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究竟誰才是專家學者?為何進行安全勘查的特別調查小組中,僅採納地質學或水土保持專家的意見,卻沒有社會學或民族學專家的意見,此外,當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倉促地拍板定案,原本應該經過在地居民的集體諮商同意,然而,整個諮詢過程卻是十分匆促而混亂的,調查報告中也質疑,為何八八風災當年的安全勘查與民國110年的復勘皆是書面審查?
夏傳位補充,阿禮部落在當時共經過三次的安全勘查。第一次安全勘查時,部落道路不通,調查人員無法上下山,竟然僅就著空拍圖就斷定阿禮部落上下部落都不安全,引來當地居民的強烈抗議;第二次勘查,災後道路陸續搶通,專家學者上山勘查,卻僅用半小時目測環境,未做嚴謹的地質勘查,得出和第一次勘查一樣的不安全結論,在地居民紛紛質疑對勘查結果質疑;到了第三次勘查,農委會終於找了專家學者實地探勘,結果兩位學者發現上部落其實地盤堅固,當場即做出不劃定危險區的意見,僅有嚴重坍塌、地滑的下部落應該被劃為危險區。然而,重建會為了方便管理,最後仍然忽略第三次安全勘查結果,將阿禮部落全區劃定。
政府言行不一 民間、學界皆盼解決永久屋議題
永久屋問題至今步入13年,林慧年表示,整個議題涉及多方單位與國家政策,屏東大學於八月初舉辦莫拉克災後原住民族人權工作坊,提供中央主管機關、立委、永久屋主人代表得以互相溝通的平台,她也建議,永久屋議題涉及原住民的永續權和文化發展權,事關重大,應該要設立一個明確的主管機關來統籌、整合。而夏傳位認為,永久屋的現況是政府缺乏權力制衡的結果,例如,原鄉的各種生態旅遊、觀光發展已重新恢復使用,只要政府有需要,就可以開闢出一條十分美觀的觀光道路,但強制族人遷居的法規與手段仍舊強硬,言行不一的作為就是政府缺乏權力制衡的最佳寫照。他建議政府應該與原住民好好地協調,取得雙贏的共識並不會耗費太多的資源,原住民部落也已經提出了不錯的解方。
管中祥認為,關鍵點其實在於政府到底有沒有心要解決問題,原住民族與學界都已經提供許多具體的方法,而政府究竟願不願意傾聽民間的聲音,向民間智慧學習?
我們深信,透過群眾的涓滴支持,才是媒體真正能夠獨立的重要碁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