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性熬夜」,是因為現在忙碌社會,我們總是「留太少完全屬於自己的時間」,只能每天藉由熬夜,「偷」一些時間,來恢復白日耗盡的「心力」與「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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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熬夜這件事,真的是讓人心有戚戚焉哪。
就如同文章裡面所說,總是希望能夠從忙碌的生活中偷一點時間,彷彿這樣子自己才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尤其是在被工作或者是其他瑣碎的雜事壓榨的擠不出自己的時間時,這種忙裡偷閒的感受實在讓人欲罷不能。
但是如果真的想要讓大腦得到休息的話,滑手機是沒有辦法辦到的,因為這個時候大腦還是在被動的、或者說無意識的去接收資訊,雖然這些接收來的資訊我們也不一定能夠把它確實的記住,但是因為並沒有停止讓大腦接受資訊,所以大腦其實還是無時無刻的持續活動著,這也說明了為什麼滑手機並沒有辦法讓我們真正的消除疲勞。
記得曾經看過一篇文章寫道,當大腦真正在放鬆的時候,其實就是大腦最有創造力的時候,而創造力通常可以通過下面這個狀態體現出來:當大腦真正在休息的時候,它就會把今天所吸收到的所有資訊,開始用各種方法串連起來,或者是透過讓我們突然回想起今天發生的某件事的形式,而這個現象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胡思亂想。
所以當發現大腦在進行發散性思考、而不是在專注的思考某件事情的時候,就可以知道大腦現在正在休息了。
但我想之所以會有熬夜的這個想法,就是因為總是想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去處理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是真正想讓大腦休息,所以這個時候也許滑滑手機、看看朋友的動態,做些可能無關緊要但是就是很想做的事情,才是我們想要熬夜的原因吧。
但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熬夜,還是希望一天能夠有48個小時,這樣就可以做更多想做的事情、也不用擔心睡眠時間不夠了(也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