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寫作十五年了,除了報導,就是籠統稱為純文學的類型。當然無論謂之純,或者嚴肅,現代或當代,終歸就是一些心得、情感或生活瑣事,表述得美、細膩或至少有娛樂性吧。不過「娛樂」也有不同定義,採用最鬆散的,就說聊以打發時間。
放肆點說,我很早曉得,自己擅長使用文字。大學也好,職業也罷,多少都與文字相關,說是特長恐不為過。妻是年輕時用傾巢般的情書追來,也寫過職業作家肯定的作品。然則,沒有得獎,沒有工作以外的出版物,也沒有名氣。所以能夠如此斷語:我的人生是我一字一字寫出來的,我得以自滿;我除自滿外毫無所得,我當有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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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解釋這種自卑呢。你是個好,但不夠好的人。作品不是其他人能寫出來的,卻也不到好得獎、要出版的程度。但都是寫,也很用力,權威或體己人都有讚譽呀。那為什麼?是我的書寫缺乏什麼奧義般的質素,或者不夠風格嗎?不曉得呢,大概是運氣吧。曾與妻拜訪素有名望的算命仙,批命:幹啥都好,不要寫作。為什麼。不會成。成是什麼意思。就是當興趣可以啦。
所以,是的。這個帳號既有,又或未來所示,就是我多年養成的興趣。
光是這麼寫,就令我淚流滿面。
我不努力嗎。不。我不夠努力嗎。不知道。也許我終究是個沒有韌性的人。我每天閱讀,每天書寫,然後頻率淡了,終究不了。我本來很喜歡這些事,但你鎮日揮鋤,辛勤灑水,一季一季,所望仍然只是荒土,就想去喝酒,不要耕作了。可是人需要軸心來生活,換些行當,又不快樂。你看,書寫很快樂,書寫很痛苦。你他媽說得也太矛盾了吧,我就是那麼矛盾。
於是我退一步,練習什麼也不寄望地書寫。說到這裡,客官也很明白:你不就是頗自矜,眼高手低,最終放棄了嗎。是啊怎麼著,這事難道罕見嗎。我想要從心而欲地讀寫,看作品,批評作品,不想投稿,不要出版,拋卻欽羨過的身分與生活,放下挫敗感及自我厭恨,好繼續喜歡活著,有什麼問題。
也許有,就是為什麼要公開。因為妻說,你寫了,不公開,就像沒寫過。積少成多,或許還有其他出路呢。我笑笑,開個帳號丟作品。起初不以為然,漸漸心思又活泛了,開始想配圖,刻意看電影,用出版專題把文章分類整齊,如廁時刷網站,困惑於不對稱的愛心及閱讀數,至今動念參與徵文。這是很可笑的,之於我的人生,就像重蹈覆轍。哎呀有人喜歡我,哎呀沒人喜歡了。
社群時代,無關緊要,無關緊要的不是社群,而是對社群在意。媚俗與否,我也想得還算坦然:你總要媚得到俗呀。醜怪歸醜怪,眼神還是要交會。他人目光,真香。書寫很快樂,被閱讀和回應很快樂,必然想要多,少也很快樂。如此卑微、輕淺的快樂。滿足於此,收穫療癒,也沒什麼不好。不驕傲。不貪心。我是潰逃來此,無恥感到滿足。說起來就是接納自身不堪,練習欣賞美好的瑣碎,很當代很小資,再多一點布爾喬亞,就說:但請共看遠方斜陽,尚有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