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山東老兵王迎先死亡的當天淩晨,臺北三重區警局接到檢舉山東老兵李師科的電話,檢舉人是李師科房東的女婿。
原來,李師科將四百萬新臺幣,用牛皮紙袋包好,交給已嫁至三重區的房東女兒,說是要寄放在她家,房東女兒覺得奇怪,問他,裡面裝的是什麼東西?他只說「錢」,又說,「沒有什麼關係的,有事我負責!」房東女兒更覺怪異,再問他「這個錢是要做什麼的」,他只是搖了搖頭,眼淚突然落下來,什麼話也沒有說,走了。
房東女婿是一家報社的工作人員,淩晨一點多下班回家,看到牛皮紙包,打開一看,是厚厚的鈔票,趕緊報警。三重區警局立即派員上門查看,鈔票十萬元一捆,上面蓋有「土地銀行古亭分行」的戳記,整整齊齊,共四百萬。警方又驚又喜,案情終於有了重大線索。
老兵李師科
當警方瞭解到李師科是計程車司機,開的恰好是05開頭的紅色計程車時,立即兵分兩路,一組在三重區守株待兔,另一組荷槍實彈趕往臺北市和平西路一段李師科的租住屋。
那一帶有違章建築,員警脫掉鞋子,以免打草驚蛇,控制住四周後,到達李師科的門外,正欲踹門而入,卻有同事不慎踢倒瓶罐,發出了聲響。
屋內人開口說:「我知道你們來了。」
員警拔槍問屋內:「你是誰?」
屋內答:「我是李師科。」
員警衝入屋內,將李師科銬住,在他的床底下,找出黑色小型旅行袋,內塞滿滿的一百三十萬元鈔票、一把手槍和若干子彈;床墊下,又找出三萬多元。
警方將李師科押往地檢署,負責訊問的檢察官羅明通甫見李師科,難以置信,眼前的老兵,因病退役,個頭瘦小,相貌和善,沒有強悍氣勢,根本不像江湖老大,無法想像眼前的老兵會犯下臺灣第一件銀行搶劫案、會是一個殺人搶錢的兇犯。
事實上,大安區警局發文讓管區內計程車司機於早上九時到警局報到時,李師科即於次日早上六點就前往警局,員警見他走路呈老人步態,身分證顯示已五十五歲,乃請他蓋上私人印章,具結離開。
不久,因李師科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在同一個管區,兩個管區派出所皆請他把戶籍地與居住地弄到同一個管區,再帶上私人印章,到派出所接受車牌號、年齡、四月十四日下午在哪裡等詢問,他仍以佝僂老人的姿態出現,並問員警:「我像不像搶匪」,員警跟他開玩笑:「你再年輕個二十歲就像啦!」亦讓他蓋章具結離開。
在檢察官的訊問下,李師科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坦承兩年前即開始籌畫搶劫案,並犯下兩年前的殺警奪槍案。
他認為,若和銀行警衛發生正面交鋒,必須要有一把好使的洋槍(他稱左輪手槍為洋槍),一九八零年一月七日,淩晨十二點半左右,前往臺北市金華街199巷的教廷大使館,臺北警察局保安大隊員警李勝源正在門前站崗值勤,李師科佯裝問路,李勝源便向他靠近,他則持自製手槍,將李勝源打死,搶走李勝源的左輪警用手槍。
兩年間,李勝源被害案一直未破,李師科則不斷在土地銀行古亭分行四周勘查地形、窺視運鈔車流程、警衛工作方式,並多次用鈔票換一元硬幣,以瞭解櫃檯作業情形,最終形成了縝密計畫。
犯案後,李師科將李勝源的手槍扔至河裡,給自己購買了新衣、新褲、新皮鞋、電視機、電鍋與電鬍刀、瓦斯爐;四百萬元則給房東女兒,他對房東女兒很有感情,希望她不要再像自己那樣過苦日子,剩下的錢打算作為自己出國之用。
警方出動蛙人部隊,尋獲手槍,打撈出來,犯案槍支和贓款全部成為呈堂供證。
李師科一九二七年出生,山東省昌樂縣人,小學肄業,娃娃兵出身,隨國軍由海南島撤退來臺。一九五九年,李師科因病退役,以開計程車維生,單身一人,租了房東不到三坪的小房間。和眾多老兵一樣,李師科節儉自甚,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租住房東的房子幾十年,看著房東的女兒長大、結婚生子。
記者問李師科:「你搶劫銀行的動機是什麼?」
李師科:「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我早就想搶銀行。」
記者:「那天如果銀行警衛在場,你會下手搶劫嗎?」
李師科:「不一定,也許會把警衛打死。不過,我曾考慮到警衛薪水沒多少,他們的妻兒可憐,所以我問明警衛不在才下手。」
偵訊時,他亦對檢察官說:「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
民國七十幾年(一九八零年代),臺灣「錢多淹腳目」,實際上,官員、政客、商人相勾結的經濟犯罪金額驚人,報紙上經常刊載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的報導,卻無人因經濟犯罪受到制裁。
在李師科看來,你們這些執法者,對那些犯罪的人沒有辦法,我一個開計程車的,車子停在路邊,去吃個飯,員警就來開罰單,拿著便當衝出來,員警也不肯撤銷罰單,我一天辛辛苦苦才掙多少錢?
籌劃、實施銀行搶劫案,是為了「報復這個不公不義的社會」,李師科在跟朋友聊天時,曾經講:「要搶,也不要搶老百姓辛苦掙的錢,如果是我,就搶政府的錢。」
李師科搶了五百四十萬,卻把四百萬送給了房東女兒,記者問房東女兒:「李師科說他只打算留一百多萬花用,放在妳家的四百萬是留給妳的小孩作教育津貼的,妳知道嗎?」
房東女兒黯然無語,只是低著頭。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