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已經看過,當時只覺無聊,看一個如同自己之人在書裡耍猴,就像是看著自我的影子。只覺人天性本就如此,人生本就不可理喻,更何況我自己都覺得自己不可理喻,還需看別人的不可理喻幹嘛。總而言之沒辦法get卡繆的精神,不知他說的荒謬是什麼荒謬,也不知他說的疲憊是什麼疲憊,還以為每個人本就生活在疲憊的荒謬。說實在,我那時已經覺得自己活得夠荒謬了,也難怪看這本書時一點都不覺荒謬,反而不知卡繆在表現荒謬方面有啥了不起。
上上個月參加親人的婚禮才發現,其實人人既荒謬又疏離,表面功夫一個做的比一個好,看到別人家小孩一定稱讚可愛,就算在我眼中遠不如我家小狗可愛,就算眼歪嘴斜也大讚可愛,就算人人都知道那小孩並不可愛,但也沒差,反正下次遇到也不知幾年以後,小孩長歪干我屁事。原來荒謬要人與外在社會發生交集才會發生,在人人被強制消耗能量來維持情緒的婚喪喜慶上就更容易看見了。
我因為外在感受到的荒謬又重啟本書。本書開頭就從主角莫梭參加母親的葬禮開始,他茫然,但表達不出傷心,畢竟母親住養老院已久,久久才見一次面,但這種情緒表現被眾人看在眼裏,反而成為日後被判刑的依據。悲哀也就在這兒,一般人做做表面功夫之後並不會放在心上,很快就過,本書主角莫梭卻把疏離當成他的人生內核,把任何事都當成表面,在母親喪禮上如此,談戀愛也如此,與人交往亦如此。
當然,這種與人交往的態度也不一定沒有好結果,至少有人還是吃這套,有回應總比一點回應都沒有好,就算漫不經心,還是有人take it seriously。也因如此,在審判席上,還是有人幫他說話,像是那個黑道小混混雷蒙簡直把莫梭當兄弟,還有愛他的人瑪莉,就算他不愛她,只想要她的肉體;還有他的鄰居,那個丟狗的老頭。那我有個疑問,殺了阿拉伯人也是因為與他人疏離,慣於做表面功夫所造成的結果嗎?
我覺得是,因為天氣炎熱,陽光刺眼,汗涔涔的不斷往眼睛流。他只因為嘴巴隨口說說的提議,幫黑道小混混帶著槍走在沙灘上,遇到阿拉伯人,天氣太熱又一陣暈眩,就不自覺地的開槍了,可沒有經過任何思考,沒有經過大腦裡的煞車機制。這就是做表面功夫做到無意識的後果,可說是做表面做到極致了。
又有個問題,怎麼這群存在主義作家都那麼喜歡用「暈眩」來表達個人與外在接觸時,所產生的那種不協調感。卡繆,沙特,海德格,好像還有一大堆人都是這樣,一天到晚都要暈個幾次,是不是貧血和感知自我存在的感覺特別相似?像是齊克果說的那句「焦慮是自由引起的暈眩」,一天到晚看見,人人在用。對此我沒有解答,懶得找。
這種與人疏離的內在也帶來嚴重的後果,審判期間,主角常常有機會與法官談話,但話一到嘴邊,他就心想算了,常失去自我解釋的機會。我有時分不清這到底是懶的說,還是這就是疏離,還是兩者是同一件事,還是疏離是憊懶的一種表現,還是就不會表達,還是這就是壓抑自身帶來的後果,還是疏離+憊懶=荒繆?
我有段時間憂鬱症也常常懶得跟他人解釋心中的想法,就算自己吃虧也不想解釋,常想著就由他去吧,連一個字都懶得說。不知這是不是這就是荒謬的表現?憂鬱症=荒謬?其實想想兩者很多現象很類似。
想想也有道理,一般人只要感覺到荒謬或不合理的事物,往往就有慾望想更正它。但我憂鬱症期間,一般就任憑荒謬發生,長久積壓在心裡,反而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壓力。所以看來有話直說的人身心比較健康,是有道理的。
這樣看來,主角莫梭也不是看不出外在事物荒謬之處,他只是用一種對自身而言敷衍的態度來面對外界,那他為什麼要用這種態度面對外界?
我現在沒有解答,書中也沒有給出解答。但卡繆在《薛西弗斯神話》中提到要怎麼面對荒謬,他說要學習那個不斷推著石頭上山的那個神,就算知道前路永無止盡,還是只能推著石頭上山,坦然的面對。
另外我想到在Daniel Kahneman的 prospect theory裡說到,人天生就是風險趨避者。當需要付出相同的金額來避險或是逐利時,人們往往追求避險,除非投資所獲得的心理預估利潤比心理預估損失高兩倍。追求風險其實要經過不斷學習,當人面對外在不合理時,其實就是面對風險,當需要付出同樣代價,人往往選擇趨避風險而不去奪取利潤,這就是人的天性,這是否荒謬的來源?
上次看《拖延心理學》,書中將生活分成了財務、社交、家庭、健康等幾個片段,彷彿將這些面向做好,生活就會不再拖延一帆風順,實務上可能也是如此,但這些面向就是生活的全部嗎?
人生是由各式生活片段組裝而起,但把生活過好,就等於人生過得好嗎?大致如此?
之前看《非理性的人》,裡面有個關於托爾斯泰小說中人物如何面對生活的片段。他說,生活即是一道深谷,我們用各式規範、社會準則來做為一道橋度過它,但如果橋斷了,就如同《安納 ‧ 卡列尼娜》裡面對妻子外遇的知識分子丈夫一樣。他面對妻子那麼理性且忠誠,因為社會告訴他,人結婚了就該忠誠於妻子,但可沒教他,老婆外遇了怎麼辦。就像是橋梁突然斷了,他墮入深谷,此前都過著虛偽的生活。
托爾斯泰無論小說還是人生的終身志念都在於「面對生活」,但所有社會上的抽象公式還有理性都只能讓人無限逼近生活,作者說,我們最終只能認識「生活的影子」。我們無法得知生活的全貌,只能逼近它。那我們到底如何理解生活?真理在於「面對生活本身」,如果用哲學上的定義,最接近的應該是海德格為真理下的定義:向存有開放。
也就是說,我們最終只能接受生活各面向朝我們襲來的各種衝擊,無論是理性還是非理性,虛偽還是正直,開心還是想嘔吐,先不必判斷各種物件在我們心中的必要性,全拿全取就是,take it all,拿來再判斷何種該丟何種該存吧。
《異鄉人》中最後當主角面對神父來做死前宣教時,他崩潰了,對著神父大罵一頓,所以嘛,其實他壓力也挺大的,只是一直累積起來,無從逃遁。人阿有時候也是要反擊的,不能總做縮頭烏龜,結果最終在一個無關緊要的地方爆發自己的情緒,結果一無所獲。
但最後的轉折十分有趣,當他發洩完對神父的憤怒,卡繆跟我們說:
莫梭躺在床上,在布滿預兆與星星的夜空下,第一次敞開心胸,欣然接受這世界的冷漠。體會到我與這份冷漠有多麼貼近,簡直親如手足。
當他接受了生活帶給他的一切,被判死刑也只是生活一部分,所以就算死亡陰影就在面前,他也終於能安然入睡了。
結論,無關緊要之事可以大做表面,但要緊之事還是要坦蕩以對。但要如何分辨要緊不要緊,看來要下功夫了。當然也可以感性判斷,隨意。總之不管用什麼方法,都要分類,過得去心裡的那道檻,可不能將所有事情都看成無關緊要。生活嘛,對自己真誠,對他人虛偽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