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列王紀下2章23-24節「以利沙從那裏上伯特利去。正上路的時候,有些孩童從城裏出來,譏笑他,對他說:「禿頭的,上去吧!禿頭的,上去吧!」 他轉過身來瞪着他們,奉耶和華的名詛咒他們。於是有兩隻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當中的四十二個孩童。」
我的理解:我想很少人會對這段經文去著墨的吧!以利沙是以利亞的學生,兩位都是以色列王國(希伯來王國)時期很有名的先知,也在他們的手中發生了許多的神蹟奇事。上段經文所列的就是發生在以利沙身上的奇事:可能以利沙長的其貌不揚,又有禿頭吧!他在路上碰到了些小屁孩,那些小孩就笑他說:「禿頭的,上去吧!禿頭的,上去吧!」於是他盯著他們,奉耶和華的名詛咒他們,結果他們真的碰到不好的事,就死了。當然這件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角度來看:1.那些屁孩就只是譏笑他一下,有這麼嚴重以利沙要奉上帝的名去詛咒他們:我認為以利沙當時已經是先知,是屬神的人了,神的靈常常與他同在,很有可能當那些屁孩譏笑他時,神的靈激動以利沙自己的靈,讓以利沙奉上帝的名詛咒那些屁孩,結果這些屁孩發生不幸的事。2.詛咒真的那麼靈驗嗎,可以使不幸發生在被詛咒的人身上嗎:我自己的經驗是非常有效的:我自己在職場上曾碰過一位非常吃乾抹淨的同事,欺負起人是從不留餘地,對於他所想得到的利益更是吃人夠夠。某天,在我實在感到受夠了時候,就詛咒了他一聲,沒想到,不好的事情居然就接二連三的發生在他的身上。我當然後來有在上主面前懺悔說不該詛咒我的同事,但也開始警覺自己口中的言詞是非常有力量的,以後一定要小心自己的發言。3.上主不是愛嗎,為何會允許這樣不幸的事發生在那些屁孩身上:可是換個角度想,上主也是公義的,祂為了維持世界的公義、公平,祂有時也必須使用特殊的手段以表達上帝的主權。
感言:對於我而言,突然發現自己參與到上帝對其他人生命的掌權裡(或者讀者會說這也許是碰巧發生)是非常令人緊張的。首先,我感謝主祂這麼看得起我,讓我能夠參與到祂的工作裡面;但另一方面,我也深深感受不能再隨隨便便的隨便說話、隨便行動,這不僅表現出我是一個怎樣的基督徒,也可能對別人的命運有重大的影響。我深切感受到自己的責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