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命愈來愈長,人人可以活到百年的人生裡,伴侶的重要性越來越高。幾乎所有的研究也顯示,對絕大多數人來說,與伴侶的關係是一個人幸福快樂最重要的關鍵因素。
因此,人到中年後,就必須開始思考:要跟誰共度餘生?最近才出自傳的管理學大師韓弟寫說:「近來,我有時會開玩笑,說我現在正處在第二段婚姻,只不過娶的是同一個女人。」當他們夫妻倆進入空巢期,也開始調整雙方的生活方式,藉此維繫雙方的友誼、婚姻以及珍視的一切。
我同意他的看法,成功的婚姻需要經歷多次的戀愛,但對象必須是同一個人。但是很多人會嘆一口氣,想到家裡那位,覺得對他一點感覺也沒有,不知該如何談戀愛。其實愛從來不會自然死亡,但是我們必須不斷為它補充活水,不然愛會在我們疏忽下逐漸乾涸。
熱戀中彼此的「共感」或者「心有靈犀」,往往是兩人認定「就是他」,就是命中註定的靈魂伴侶的關鍵時刻,這種共感也是雙方親密感的最重要基礎,但是婚後,尤其孩子出生,雙方為家庭而打拼奮鬥,在疲憊與壓力之下,這種「共感」不但消失,連所有心動的感覺都不見了。
這些老夫老妻忘掉了,當初兩人的「共感」是創造出來的,是一起看電影、旅行、徹夜長談……等等我們以前覺得浪漫,婚後覺得幼稚,這些兩人用心共同營造出的「魔幻時刻」,但是只靠婚前累積的浪漫,很難撐得過婚後生活壓力的消磨,必須在漫長人生裡,不斷持續創造「共感」的時刻,也就是讓愛的活水不斷。
簡單講,就是雙方要持續保持「幼稚」的浪漫情懷,也就是哲學家尼采說的「膚淺的深度」,這是從深度出發的表面功夫,比如忽然買朵花送另一半;伴侶在廚房為自己準備晚餐時,過去摸她一下屁股或親一下;在平淡刻板的日常生活裡創造一點驚喜;總之要認真回想當初是什麼事情讓你們點燃愛的火苗,什麼舉動最令對方感動……只要用心,找到五個十個「幼稚又膚淺」,但是會令對方內心激起漣漪的舉動應該不難。
生活有變化很重要,就像很多婚姻諮商師強調的,保持令人期待的性生活很重要,但是結婚久了,往往連這件年輕時最愛做的事也變成不得不的例行公事,就像作家王文華建議的,要避免婚後每次上壘都是全壘打,無須防守快快結束,不再有奔回本壘被刺殺的刺激,因此要多跟電影學習,比如在城市鄉巴佬第二集中,男主角和自己的太太上床,卻假裝是偷情:「你丈夫今天晚上到遠地出差去對不對?」
有一次跟大學同學閒聊時,他也嘆一口氣:「假如我太太偶爾裝扮成小護士或兔女郎,那我一定夜夜熱情高漲!」專家也分析說,愛包含三種元素:情慾、親密及承諾。可惜的是,太多老夫老妻都把對方當親人,只剩下承諾,而失去了情慾,而當雙方都沒有生理上的吸引力時,親密感也會逐漸流失。專家甚至強調,美好的性行為會把伴侶之間許多無法用言語表達的鴻溝填補起來,換句話說,身體的良好溝通比言語的溝通來得有效且重要。
另外,根據研究,點燃伴侶激情最好的方法,就是雙方一起去做新鮮事或者有挑戰性的冒險,這遠比兩人一起去本來就喜歡去的地方,一起去喜歡的餐廳,一起去看電影聽音樂會……來得有效。重新燃起「激情」跟「自在喜歡」兩者的目的與結果是不同的。
另外有人建議,每天要有愛的大餐,比如睡醒起床前或出門前摟摟抱抱三分鐘,也要有愛的小點心,比如說寫個甜蜜的小紙條,一句甜蜜的話語都可以。也有調查發現,伴侶最能夠感受幸福的三件事,一是互相按摩,二是手牽手睡覺(哇!這個難度也太高了吧),第三是一起做家事。
還看過某個婚姻專家的觀察還蠻有趣的,他說伴侶關係的維持通常不在於擁有共同偏好,而是在於有沒有共同討厭的人事物了。我猜這或許是俗語所說的「兄弟鬩牆,共禦其侮」,國家有外敵時,容易促進國內民眾的團結?不過我相信夫妻兩人共同批評某個朋友某件事時,其實也是在確切彼此的價值觀。
說到朋友,倒是有一個研究發現,夫妻倆共同認識的好朋友愈多,婚姻關係會愈穩定。我覺得這很有道理,從二十多歲我開始辦的讀書會民生健士會,到三十多歲成立的荒野保護協會,到五十多歲的夏瓣生俱樂部,比較熟的,認識二、三十年以上的朋友,大概有五六十對,大家都是從未婚,然後看著彼此結婚生孩子,這五六十對都是夫妻一起參加活動,大家都是一起成長的朋友,最後好像約好了一樣,這五六十對裡沒有一對離婚的,這其實遠遠落在統計的正常範圍外。
有個專家曾建議,遇到感情問題時,最好帶著伴侶多跟其他人相處,因為在眾人間,我們必須注意禮貌與口氣,這時怨偶間慣性的負面互動模式或情緒會被壓下來,然後我們在人群中,那個情境就像是當初你從人群中辨識出對方一樣,或許會讓你回想起一開始對方吸引你的特質。
總之,伴侶兩人要重新約會,離開舒適圈一起探索未知的世界,另外也一起跟一大群老朋友共同成長,這是我們在走過青壯年,邀約老朋友「蝸行台灣」的原因,也是我跟我太太兩人今年起開始進行的「大叔大嬸逛大街」的計畫緣起。
總之,夫妻關係裡的承諾與陪伴雖然很重要,但是少了浪漫的愛情,其實是很可惜的,甚至可能很難維持長久的婚姻關係,因此,中壯年以後,創造浪漫,找回熱情,就必須列入我們的待辦清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