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到,公寓隔套被檢舉了,雖然六神無主,雖然慌張無比,但是遇到了,也是只能想辦法自救。首先想到的就是打電話給那個花瓶代書,結果她一副很冷淡的樣子,只說叫我去看合約書,然後叫我要通知買方。事後我才知道,一個代書叫客戶自己去看合約書,真的是廢物。我自己去看合約書還要花錢請你陪我一起去做交易幹嘛?由此可見說那個代書是花瓶還真是高估她了。
研究了一下合約書,裡面有提到有關違建被檢舉如何處理,就是交屋前被檢舉或是報拆,責任算賣方;交屋後被檢舉或是報拆,責任買方須概括承受。坦白說這個條文和規定,應該不在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版本的規定範圍之內,換言之,這是可以協商看要怎麼寫的。看到這個規定心裡也覺得大概涼了,但是還是得通知買方吧,結果通知買方之後又是一個令人拍案驚奇的反應。
首先,買方那位W小姐也是慌張地問怎麼辦,我說我上網研究過,以及請教過建管處、工務局、和拆除大隊,他們建議我趕快去找建築師補辦手續,因為我態度良好又完全配合稽查,因此還不會開罰。我自己煩得要死,還要安慰那個買方。
坦白說,這份買賣合約是皮朋哥平生吃虧吃最大的合約,這位W小姐後面會露出她的真面目,也更顯得那位花瓶代書的無能!但是此時W小姐尚未兇相畢露,皮朋哥目前也還沒有心力去與她週旋,待之後律師出場之後再行記述。
接下來就是到處去找看看有沒有建築師願意承做,幸運的是有找到一位在汐止的建築師T先生願意幫忙處理,其實在與T先生合作之前,還有好幾位建築師(我也沒要求對方出示建築師執照,所以坦白講也不知道有些人到底是不是正牌的建築師)都有去場勘,有的是看完之後人間蒸發直接消失不見、有的是直接說紅磚牆隔間承重計算不會過所以直接拒絕承作、有的是說只承作新建工程,補辦手續這種不承作...
建築師T先生其實是我唯二的選擇。他到場之後先是讓助理丈量,然後與調閱出來的使用執照上面的尺寸做比對,接著對照現況與使用執照的不同,指出哪些地方與原始使用執照不合,換言之即是違建,如果要合法申請簡易室內裝修許可和合法竣工證明,需要將違建處理恢復原狀。這些專業建議讓人覺得安心可以信賴,因此皮朋哥就決定將這個案子交給這位專業的建築師了。畢竟有些人是來了連丈量都沒做,走走看看沒十分鐘就走人了,或是人連來都不來,直接傳合約過來要業主簽名,對照之下T先生的專業和誠意令人願意相信他了。
接下來建築師T先生提到,這些建築方面的事情,講起來都不難,就是花錢花時間而已,但是最難的一點,必須業主自己去搞定的,就是直下層同意書。換言之要有樓下鄰居的同意,所有申請步驟才能開始動起來。
要去求別人這件事情一直是皮朋哥的罩門,俗話說得好:『登天難,求人更難。』在此時真的令我害怕極了。但是為了拯救我的房子,硬著頭皮我也是只能下樓去拜訪鄰居看看會不會有奇蹟發生...
樓下鄰居是個老奶奶,但是作主的是他的兒子,一個中年男人C先生。對方態度倒是非常和善,在我道明來意之後說可以幫忙,只是有個小條件。皮朋哥心裡一驚,不知會是甚麼難題...還好C只是叫我抬頭看看天花板,說天花板水泥都剝落,鋼筋也外露了,希望我能幫忙修繕,並且要提供一年的保固。
這真是一個令人驚喜的反饋。坦白說,在鄰居屋子裡面繞了一圈,皮朋哥發現,好像有這問題的,似乎剛好都是樓上廁所的位置...換言之,這真的是我隔套所造成的...當下真的覺得,我實在是造孽啊...所以這一條不管多少錢,我都無庸置疑必須要負責。
於是又回去請在這麼艱難的情況下,一直對我不離不棄的仲介L小姐幫忙介紹一下工班,也順利安排場勘之後進行施作,以益膠泥這種極有黏性又有一定強度的水泥材料修補鄰居C大哥的天花板,益膠泥是添加樹脂成分的磁磚黏著劑,其具有抗龜裂與抗位移的特性,比起利用傳統的水泥砂漿做接合黏著度更好,費用的部分也讓我鬆了一口氣,因為只要三萬元。
於是C大哥也很爽快的同意簽署直下層同意書。讓皮朋哥可以回報建築師去申請簡易室內裝修許可。先有了這張紙貼在門上,至少可以保證六個月內不會被政府找麻煩,換言之可以有六個月的喘息時間,或者說是金鐘罩護體,再來去處理其它更煩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