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DCARD有人詢問一人法務的心得,剛好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上市櫃科技公司一人法務(已經是15年前的事了,茶~),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個人任職法務的經驗心得吧。
一、面試編:
個人大學是讀是私立大學財法系,快畢業時家裡有負債希望我趕快去工作幫忙還錢,當時大家都在準備國考,我則是趁畢業前想辦法找工作,希望一畢業就能上班,不能有空窗,雖然念法律當時又對英文滿有興趣的,我也不確定我要做什麼,只在104丟了一些職缺完全都不相關的,除了公司法務外,有找幼兒美語老師、貿易公司國外業務等等,剛好這三個都有錄取,但最後想到未來發展,還是選了公司法務這個跟本科學歷比較相關的工作。
我面試時公司原有的也是一人法務,剛好是同系學姊,學姊準備出國讀書,因此公司要再找人,科技公司最多的就是英文契約,第一關面試就是該學姊,面時直接拿給我一份英文NDA (Non-disclosure Agreement)要我當場看,我當時是個還沒畢業的大四生(5月畢業前面試)也沒什麼求職面試經驗,真是太緊張了,當下腦中一片空白,也產生閱讀障礙,完全無法冷靜下來讀那編NDA的一字一句,不過還好我在大學時剛好有修一堂選修課「財經法律英文」,上課時老師曾經發給我們一篇NDA帶我們看、抓重點,於是我就完全憑我上課記憶講出NDA的內容及重點,講到一半,學姊就突然打斷我說不用繼續講了,她已經瞭解我的英文程度很好(god我頓時鬆了一口氣,修課時真的沒想到會有這情形,當時的我真心感謝以前認真修課的自己),然後開始跟我聊工作內容以及詢問未來遇到問題的解決方式,因為是一人法務,有特別提及如果遇到不會的工作要怎麼辦,當時我也是學生在法律圈也沒什麼人脈,就老實回答:問老師。學姊問我找哪位老師,我就講了2個比較熟的系上老師名字。
再來就是直屬主管,當時是財務副總來面試,因為背景不同,沒問專業問題,他一來就簡單聊一下工作情形、未來打算,還有問一些假設問題、期望薪資就結束了。
隔了兩週,我被通知錄取,後來才知道我是備取上的,公司原本錄取一位有工作經驗的人,但那位面試者想到一人法務工作上沒有人可以討論而選擇放棄,所以才通知我,但我當時因為經濟壓力,有工作就很高興了,只能上了!
二、工作內容編:
通常公司法務最大部份的工作就是審核契約,在科技業尤其是英文契約,我當時公司工作大概可分為「審核中英文契約」、「回答其他部門提出之法律問題」、「商標、專利申請程序」、「法院的訴訟或非訟處理」,剩下就是其他例如公司內部法治教育、協助股東會等。
我上工後有跟學姊交接個幾天,然後她就飛出國了,接下來大主管財務副總就派一位會計師主管帶我,會計師人很謙虛的說她法律上非專業其實能教我的不多,一開始我們就處理一個跨國的貨款催收問題,需要國外的律師,我們都沒認識當地律師,於是我只好寫MAIL詢問系上老師能否推荐,老師也人很好的請人推荐該國律師給我們,因為外國訴訟費用、律師費很貴,所以先問清楚每個程序需要的費用,再跟大主管報告,再選定法律程序,案件進行就與外國律師溝通、了解進度,再定時再向主管報告。
其他主要工作就是契約的審核與修改,接到契約後除了自行審閱,將有疑慮的條款修改或標註提醒,有時候也需要與需求單位開會討論契約,例如業務跟客戶接洽後拿到了一份OEM代工契約,契約通常是客戶提供的定型化契約,內容大多是保護客戶自己,對供應商則是要求應負許多責任,這時候可能會需要先檢視修改完傳給業務後,法務與業務開會討論,法務先提出修改的理由與考量的點讓業務了解,以利業務後續向客戶提出修改意見,有時候業務與客戶開會時,也會想要法務一起參與,這種會議我們可以列席參加,但建議我們在會議上主要還是讓業務自行與客戶溝通,有些業務為了省事想直接把我們推到第一線自行跟客戶溝通契約,這是錯誤作法,因為法務是幕僚人員,主要指出契約的可能風險跟考量讓業務知悉,但通常許多客戶都會回覆不同意修改,業務不敢得罪客戶,就想拗法務完全放行直接核簽,這種情況千萬不要傻傻的幫業務背書,法務應該如實提出契約條文可能的法律風險,如果業務單位為了接下這筆訂單,應該要讓業務自行評估風險成本是否可承受,業務承辦人員不能決定,就請他自行上簽呈或是詢問單位主管意見,而不是來靠北法務,一定要讓他知道來拗法務是沒有用的,否則到時候真的出問題,我一個小小法務是能負三小責。
再來就是專利申請,我那年代科技業間還滿流行申請專利的,通常是由工程師提出申請,我們是有找外部配合的專利事務所,他們會派專利工程師來與公司內工程師開會了解技術內容,然後提出建議、撰寫申請、說明書,法務可以陪同參與了解技術內容、幫忙審閱說明書,然後請工程師確認內容是否正確,如果有核駁須提出答辯(請專利工程師寫),最後核准、領證後,再協助維護,並注意公司現有的專利繳費期限,避免使專利失效。
公司法務偶爾也會有一些須上法院的相關案件,曾處理過勞資案件、貨款催收、採購產品瑕疵涉訟、強制執行等等,有些會要法務自行出庭,或委任外部律師處理等等,建議如果認為無法自行處理,一定要提出問題請示主管委任外部律師,千萬不要硬幹,不然勝訴是應該的,敗訴一定是法務的鍋,公司就是這麼現實!像是聲請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勞資調解等可以自行處理,但涉及上百萬元的貨款、機台等訴訟,最好還是向主管提出問題、建議委任律師。
三、工作技巧編
(一)沒看過的名詞要確認
遇到第一次審閱的契約,可能有很多我們不會的、沒聽過的東西,這時候務必要跟對口確認清楚,尤其是不同產業界可能會有專有名詞,例如我第一次拿到模具開發契約時,裡面有寫到「治、夾具」,我第一次看到還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還以為是寫錯,後來確認後就知道是什麼東西(但我也不會形容,就是治夾具啦!!)。
(二)多充實自己
審核英文契約遇到問題,除了不懂的單字要查明這是基本的之外,建議多看書充實自己,我一開始遇到問題時都會拿出以前大學上課的講義、筆記起來看,也有買了很多相關書籍,在這邊推荐一本《如何閱讀英文合約》作者劉承愚,小小本的但很實用,書中的說明都很直觀、白話,看完以後可以對於英文契約有個完整概念。
也可以利用公司資源,公司會有預算讓員工進修,有一些工會、商會、協會等會不定時舉辦課程,與工作相關的就可以多參加學習,有些甚至是免費的,可以利用上班時間充實自己,好不快樂啊!
(三)建立工作伙伴
公司法務工作可能會需要常跟會計、財務、稽核、股務部門接觸,建議跟這些單位打好關係,有問題也可以跟他們互相交流,而且有些會計系的,公司、證交等商法可能比你還熟,例如遇到計算公司持股比例問題、關係企業有哪些,我們還要請教他們呢。
(四)有必要還是要諮詢專業律師
遇到沒辦法解決的法律問題,如果公司內無人可問,建議還是諮詢相關專業的律師,不過要先問清楚諮詢費用以及公司有無預算,先向主管提出獲同意後再諮詢,我之前剛上工時,學姊曾經打電話去諮詢某大所,學姊離開後公司收到帳單才知道有這回事,被抱怨了一下。
以上,先跟大家分享一下心得,祝大家工作順利,如果有問題歡迎留言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