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好?還是被愛好?這是大家在成長過程中一定會是與同儕、同事間、朋友間討論過的問題!這一個問題簡直是天底下的無解。
對我來說能夠愛人的那一方,必定足夠愛自己,並且具有保護他人的能力,可以把自己照顧好,才得以擁有愛人的能力,但是不管什麼樣的精神、物質,只要過量就會變成毒藥,同理情感也一樣,愛人的那方如果愛的自己愛的太超過,反而會變成「情緒勒索」了,這是我自己設想的,也是我在回想我跟男友相處到分開的這段過程。
被愛之所以可以被愛,也一定是有足夠的溫暖,像在蚌殼裡的明洙一樣,他只要展現它的光彩,你就會小心翼翼的呵護他,但同時就像我說的,過度的被愛會產生自卑感,會讓另一方覺得自己毫無能力,像是我只有珍珠般的價值般可以利用的優勢一樣,但珍珠是經過千錘百鍊才形成的,所以你雖然是被愛的人,但是你也是很強大的,有足夠的支持才能在難關時展現光芒,讓值得擁有人的擁有你的這顆心。
大家最理想的狀態一定是雙向奔赴的愛情吧?從不去計較雙方的獲得、失去,雙向奔赴的愛情其實不難,只要可以看到、想起當初在一起的那些優點,小缺點也不見怪了,一起和舊的人不停地去體驗新的生活新鮮感,像破關一樣,兩個人一直在變強,互相照顧扶持,就像下路的輔助與射手,不就是這樣簡單如此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