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管不了別人,但卻可以善待自己
一個團體中—不管是社團或者球隊等等—有人家中有了婚喪喜慶,團體中的其他成員應否有點表示?之所以提此問題,乃因這是團體一定會碰到的問題,如果這個團體是正式的—例如同事、同學、同好等—或許會有個正式的章程,團體做何表示,其他成員再看個人交情做出自己認為合適的表態。
那如果團體中—非正式的社團—有人明白表態:她是因興趣而參加,不會參與其他團員的與社團課程或活動無關的任何活動,那要怎麼辦?這幾天內子就碰到這樣的狀況,有團員的母親過世了,因為她平常熱心公益,熱情有加(那如果不是如此呢?)因此團中成員都想略有表示,然因某團員而不好公開表態,結果該團員事後知悉後,公開揚言:那些表態者其實都是矯情、造作,她仍然不會參加,她要做個不矯情造作的獨立個體給大家當示範。
內子應該頗有感觸,問我如何看待?我的看法很簡單,每個人都對自己負責,也許管不了別人,但可以管好自己,也應該善待自己。人際之間,看法不同,做法有異,這很正常,她認為自己對,那很好:你同意與否都影響不了她,她也不需要取得你的認可;同樣的,你認為自己的做法才對,那做就是了,有需要得到她的同意或允許嗎?有需要因為她的不同或公開表態而感到內疚,不安,不平,不滿嗎?當然不需要,那你幹嗎在意她說什麼或做什麼?她之所以公開表態,自認高人一等,會否正因為她也感到有點不安或心虛呢?不管如何,你做也做了,自己也覺得心安理得,那又有什麼值得耿耿於懷,憤怨不平的呢?有必要因為別人與自己不一樣,就不善待自己了嗎?
你看看,我上面的說法很有道理,對吧?然而,理論上是如此,實際上要做到:完全不受別人跟自己不一樣的想法和做法的影響,可也沒那麼容易,所以才要”事上修”,遇到煩心事,正是檢討、省思,修心養性的最佳機緣。
內子提此事提了兩三遍,我會以之為題材,表示我也受到影響了,也表示:這也是我內修的機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