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絲孟若辭世,享耆壽92歲。幾天沒上臉書,看到消息很震驚。雖然一直知道她很老了,遲早會離開。前幾年金庸走時我恍惚了好幾天。
希望更多人能知道她,這麼偉大的作家。好希望所愛的人都能沒有病痛、長長久久。
謝謝您給世界留下這麼美麗的作品。
以這篇,兩年前課堂導讀的文章,作為對她的致敬。
加拿大當代短篇小說大師,曾獲2013諾貝爾文學獎。作品以女性視角為主,描寫日常中的刺點。
我看了一些她的訪談,記者問她最早開始寫故事是什麼時候,她說是在小學,因為看完〈小美人魚〉的故事,非常難過,就覺得「不應該是這樣的結局啊!」因此替它續寫了一個自己能夠接受的結局。
我覺得這很有趣,因為我自己也是這樣開始寫東西的。我很好奇各位最開始寫作是由什麼去激發?這種「對故事的不滿足感」是一個很大的動力。
因而孟若說,她剛開始寫作完全是為了自己而寫,不干別人的事,有沒有人看見無所謂,她就是滿足於寫故事這個過程。
In quiet, elegant, pitch-perfect prose, Munro puts daily life under scrutiny, finding the extraordinary within the ordinary, the way in which any life is a layering of secrets and lies, a meshing together of disparate elements, of how we cannot ever really know anyone.
她的特色在於對日常的細膩刻畫。但她的風格又有一種矛盾性在裡面,就是看似很平凡的日常故事,其中埋了一些小脫軌和小失序,就像這句話裡面提到的,去審視這些日常,並發現平凡中的非凡。
很多生活中的小欺騙與小背叛,所以讀她的作品不會無聊(但會膩是真的),並不是那種大江大海流的作者,常常被拿來與她相比的愛特伍就是,她寫戰爭、寫末日、寫病毒,但孟若不這樣,她就是很穩定地去寫(老師說:烘焙她的磅蛋糕),寫出這麼多基調很相似但幾百篇都不一樣的作品。
我會覺得「童年經歷」對她來說是很重要的,許多篇章都有提到主角的小時候(即使只是片段),例如〈家具〉、〈蕁麻〉童年的佔比就蠻高的,童年經歷、包含主角所遇到的人和事,兒童的視角是不尋常的視野,它還沒有被世俗化(胡淑雯老師語)。「童年經驗」都因此塑造了人物,並影響著人物在故事裡的行動和選擇。
女人的溫柔是貪婪的,她們的情慾是狡猾的
women’s tenderness is greedy, their sensuality is dishonest
有時候讀一讀會覺得「天啊女人好可怕」。畢竟她被視為女性主義代表作家,她對女人心思的洞悉和刻畫細膩到讓人驚恐,而且即使幾乎大部分的作品都是以女性視角為主,但你並不會覺得她們「很像」,很難去搞混每一篇的主角,她有辦法掌握女性多樣的姿態、心態,在不同年齡段中去呈現。像這句話就很一針見血,並且在許多篇章中都能得到印證。
表面:安靜、優雅、音調完美。quiet, elegant, pitch-perfect
內裡:生命的無恥、奇異、顫抖、荒唐。the shameless, marvelous, shattering absurdity' of life
就像我剛剛提到的「矛盾性」,她的作品表面上看起來是「安靜的、優雅的、曲調完美的」,但是翻開內裡,可以看到所謂(她所說的)「生命中的無恥、奇異、顫抖,以及荒唐」。
關注事情的複雜性、事物內部的東西
the complexity of things, the things within things
她很擅長「用鏡子殺死梅杜莎」這件事(胡淑雯老師語),她的筆調是節制的、由多重的感受積累而來的理性,來描寫生活中的「怪」。「事情遠比你以為的複雜」。
因為我的導讀作業是負責報告這本書,所以本篇會專注在談它。
Hateship, Friendship, Courtship, Loveship, Marriage
仇敵、朋友、追求、相愛、相守
整本書,我常常在內容中去找標題,如果一直沒有出現我會感到不安。我發現好多篇的標題其實跟他們的內容並沒有那麼深的相關,例如〈家具〉為什麼叫家具?關於家具只有出現一兩段的描寫(她阿姨的父母留下來的家具都沒丟),要叫「家具」的話好多篇也可以這麼取啊,例如〈相愛相守〉也提到家具,為什麼偏偏這篇叫「家具」?又例如〈樑柱〉是因為主角當時住在樑柱式建築裡,但從頭到尾樑柱的意象好少,倒不如叫〈討價還價〉呢。
作者都有自己的命名風格嗎?孟若讓人無法直覺地從標題去想到內容,我覺得這很可能也是一種「繞路」「避開字眼」,作者不會很重地去安排故事的意象,編織也不是特別地緊密,但又很難讓人詬病說「不完整」,標題與內容的錯位,別有一股神秘感。
遺棄、欺騙、背叛
這是整本書故事的共通特色,這麼多出軌在日常裡發生(孟若的所有故事裡有多少出軌的女人?),例如〈相愛或是相守〉本身就是一個大騙局,但是她有辦法將這些故事寫得舉重若輕,並不存在一些崩潰的大喜大悲,而是理性、克制、冷感,甚至有種「沒關係」的不在意。
視角的切換、時間的拼接,體裁切片、由小見大
其實除了第一篇,其他的時間拼貼都有點混亂,但大致上有一個規律可循:主角透過回憶過去,不斷地去審思,然後在現在的時間中去做出抉擇。其中不少對失落的過去的遺憾,有一些則是企圖擺脫過去,和當下有點焦慮的、失控的生活(大部分是婚姻)做出對照。
「多年前,那時候許多鐵路支線都還有火車行駛。某天有個額頭高高(上面還長了雀斑),一頭毛躁紅髮的女人走進火車站,問是否可以托運家具。」
「你不許問,我們不應當先知道,你我未來的命運如何⋯⋯」
開學的時候老師說讓我們導讀報告時,多觀察一下,文章它是如何開頭、如何去收束的,所以我就將我選的三篇小說,把開頭和收尾的段落找出來,檢視一下。
關於起手式,這很有趣,他說「多年前」,但其實我看到中間早就忘記這是一個預設「多年前」的故事,從她買洋裝開始,我的思緒就一直是沈浸其中的「現在式」了,一直到故事最後,才意識到這整篇小說是一個「多年前」的倒敘。我想這是漢語和其他有時態的歐洲語言最大的隔閡吧,我們閱讀過程中其實不太會去注意精確的時間、時態。包含它結尾用一個「未來」的像讖語的東西收束,我們也很難在腦中有一個清晰的「時間的直覺」。
相愛相守這整本小說都在玩弄時序,但開篇,我覺得是整本書結構最工整的一篇。它整篇概括起來,就是一個小朋友搞出的大騙局,為了慢慢揭開它,作者運用了很縝密的技巧,首先是視角的切換:火車站長(觀察)>喬漢娜(行前準備)>麥考利(遭到背叛的不快)>伊迪絲(由鞋店老闆切入)>喬漢娜(來到薩比莎爸爸的家)>伊迪絲(多年後的收尾)。
跟隨不同的第三人稱視角,循序漸進地揭露,慢慢拉大的張力,整個故事彷彿走向失控,卻又在結尾給出了一個(伊迪絲說:乾我屁事)的「乍看不錯」的好結局。
這篇小說好看而不狗血不俗爛的迷人之處就在於,作者包裹與揭開的技巧很高超,不得不說,很多時候小說的討論常常注重形式大於內容,就是因為透過形式的包裝,它可以將一篇小說的閱讀體驗玩弄到極致(讀起來會爽的那種),當然內容和故事是核心,但你要怎麼「好看」怎麼「爽到讀者」,怎麼「把故事講出來」,形式太重要了。
作者肯定已經想好整個故事(以及時間發生的順序、因果關係),她要決定這個包裹好的東西,該從哪裡(哪個時間點、哪個觀點)去撕開那條縫隙,慢慢地把整個真相揭開。
這整篇充滿惡作劇的快感、秘密的刺激,還有最可怕的「即將失控」的不安感。她因為幾封別人(小孩!)杜撰而出的信件,而放下所有,去投奔一個根本沒有寫信給她的人。整個故事超荒唐,就連伊迪絲聽到的時候也覺得「完了完了」,劇情越揭露開,就越走向失控的懸崖,但是最後一個撲空,「欸?」以為會發生的悲劇或尷尬場面,沒有發生耶。這整件事要靠多少的「偶然的巧合」才能成真呀?首先喬漢娜要相信伊迪絲杜撰的信,再來喬漢娜寄給薩比莎爸爸的信要剛好比她到達的時間還要晚讓他讀到,接著要不是那個爸爸剛好臥病在床,是最脆弱的時候遇到一個從天而降來照顧她的人,不然他怎麼會這樣輕易接受突然闖入他生命的一個女人?
信件往來是騙局構成的關鍵,書信的後設感建立於兩個青春少女的惡作劇,最後「虛構成為真實」的荒謬感,只有她們最受到衝擊(那個出生的小嬰兒是由她們促成的耶),好玩的是,作者又來一個反轉,伊迪絲的反應是那樣冷淡「跟我無關」,作者從來不給出一個重拳,她總是把東西輕輕放下。
作者選擇用交叉的視角、跳接的時間線、書信的後設性,去將這一連串的事件扣合起來。
本篇還有許多迷人的細節,也是「不疾不徐」的主因,作者並不急著揭開故事,反而很細膩地繞去寫其他事情,例如年少時期朋友間的「掌控權」、小孩子無端的惡意(並不是真的壞而是頑皮),還有喬漢娜購買綠色洋裝的過程(出逃的儀式感),都非常引人駐足。
作者用兩個小孩的字母遊戲「仇敵、朋友、追求、相愛、相守」當作標題,又是另一個別有諷刺感的巧思。
「她曾經離開過他。那個算是導火線的理由簡直微不足道。」
「她心中湧起同情,徒然感到一陣輕鬆,簡直想笑。溫柔的歡樂感受,超越她身上一切的疼痛與創傷,在僅剩的生命裡盪漾。」
整本書我最愛這篇,讀到最後有種豁然開朗、胸口舒展的快活感,特別美。這篇是一個「小出軌」,整篇起始於主角「不安的生命狀態」,得了重病(可能是癌症、有做化療因此頭髮沒有了),對身邊的一切都感到不耐煩。很難搞,不想這樣也不要那樣,就突然對這種狀態很有共鳴,「我不想社交別來煩我」。
故事很簡單,就是一對夫妻載她的看護回家拿東西,丈夫受邀進去喝點茶,妻子很孤僻地說要在外面等,然後看護的哥哥回家了,他倆看對眼,一起開車去兜風的故事。
作者把焦點放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上,琴尼獨處的時候,所思考的、所發生的一切,轉過彎去寫玉米田裡的迷路、站在車子前面撒尿,那種百無聊賴的感覺。突然有另一個(讓她「叮!」的)人出現了,好像一個出逃的缺口突然打開,然後她抓住了。
我很喜歡看她寫這種「邂逅、際遇」,像是〈記憶〉這篇也是,突然遇到一個人,突然地就出了幾個小時的軌,然後一切又回到原本的軌道去,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但是心態上已經有所不同了。我很愛這種「出逃」、「瞬間的轉折」、「一念之間就訂了主意」、「衝動的岔路」。
誒那個英文網站的評論寫說「在這本作品裡,『希望』是存在的,故事充滿轉塑和再造的可能性。」她的故事裡有許多狀況是「與另一種人生擦肩而過」,很輕巧,好像瞬間見鬼一樣,看到一個平行世界的裂縫,特別有意思。「思考另一種人生的可能」(頁316)
Hateship, Friendship, Courtship, Loveship, Marriage (2001) shows women’s lives in sudden focus through the 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 sudden single memories arriving as unexpected jolts to the present. These stories are full of regret at youthful naivety, at marriages entered into with a surfeit of trust, but, in marked contrast to Chekov, and to her own earlier work, there is hope; the possibility of transformation and reinvention.
「萊諾告訴他們,媽媽死前的情況。」
「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北溫哥華,那時他們住在樑柱式建築的房子裡。那時她只有二十四歲,剛學會與生命討價還價。」
這也是一篇「失序與拉回」的故事,交換條件、討價還價,一種「沒關係」的腔調。孟若所有的故事裡到底有幾個出軌、外遇的女人?
寫女性的「惡」、「複雜」、「害人之心」、「罪」,胡淑雯說:「孟若的寫作,不是反女性主義,而是讓女性主義『不夠用』,她豐富了女性書寫。」
因為是導讀作業,所以有列問題,跟同學朋友討論看看。
(一)如果故事裡出現一把槍,我們真的非要把它發射不可嗎?將子彈留在槍桿裡的技巧是什麼呢?
例如孟若特別強調的「綠色洋裝」、「所有純正蜂蜜都會結成顆粒」,這些小細節都不是後來出現的、回收的支線,有如沒有發射的子彈。
(二)故事的靈光與發動?如何寫「別人的事」?
《相愛與相守》談到了一個寫作的發動,成年後的女主角去阿姨家,聽到了一個故事。關於「道聽途說能不能寫成故事」有一個倫理界線,就像故事中的阿姨看到女主角把自己的事情寫成小說,她就不太高興。你也可以說說看你對「寫別人的事」是怎麼想的。
這是和朋友聊天討論孟若《太多幸福》,我的一些想法:
我喜歡裡面安排的那種人與人的微妙關係。喜歡那句話「假如某人的極大幸福,無論多短暫、多脆弱——是來自另一人極大的不幸,那或許是說,在這世間的感情清算中,彷彿必有某種隨機且必然不公平的撙節。」
那天和叔夏咪挺,她形容孟若的結構使我覺得很有意思。
她說孟若地故事像是擁有一幅畫,其他的作家會慢慢將畫揭開來,但是孟若選擇用不同的小框當作鏡頭在畫上移動,只讓讀者看到小框而非整幅畫,而這些不同小框之間所看不到的地帶,它們的聯繫是很微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