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編章︰第五編 繼承\第三章 遺囑\第一節 通則(§1186~1188)立法沿革︰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民法第1186條(行為能力欠缺人之遺囑能力)(19.12.26制定公布)Ⅰ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Ⅱ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您可能也感興趣【民法法典_物權+親屬+繼承編】最新民法條文(民法法條)、條旨及公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