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這起訴訟案最後是判女高中生勝訴、大阪府敗訴沒錯,但是法官並沒有全部採納原告(女高中生和她的辯護律師)的說法
法官最後會判大阪府必須要賠償女高中生 33萬日圓的原因是,學校後面不讓她參加校外教學,甚至把她的名字從班級座位表、班級名冊上刪掉一事。法官覺得學校這樣做太超過了,所以判大阪府必須賠這個女學生 33萬日圓。
但是關於髮禁的部分,法官的立場基本上是,學校教師依據校規,可以「口頭勸導」學生髮型必須要符合校規規範,但如果學校教職員作出超過「口頭勸導」的程度(例如:不讓不符合服儀規定的學生參加校外教學,或因為服儀不合規定就把人家的名字從班級名冊上槓掉),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