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厲害國」中,一些具有賽博龐克風格與魔幻寫實色彩的事件經常上演,其中一件聽起來極為瘋狂的事件,出現在江蘇南京市金陵中學。在這樣的國家之中,校園內有數架配有人臉辨識系統的閉路電視並不稀奇--事實上,哪怕是台灣,桃園市的大有國中也曾以「智慧校園」為由在走廊上加裝帶有人臉辨識的閉路電視(在2019年前後,除了大有國中,也有不少大學在圖書館、校門等地加裝人臉辨識系統,受到了人權與教育團體關注。我並未查到後續發展,不確定這些措施與相關設備是否至今還在使用。相關的話題有機會的話再另外討論)。
但在金陵中學,他們還加入了「校園早戀預判系統」,相關論文宣稱,當系統檢測到一對在室外保持較近距離一段時間的異性學生時,它們會進一步提取對象情緒值中的「開心值」及「笑容值」,從而判斷他們是否存在「早戀傾向」。在匹配當事人身分訊息之後,校方便能更好地在「早戀」還是幼苗時,盡早連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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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技術層面(與瘋狂程度)與金陵中學相匹敵的學校或許很少。但在「反對早戀」這件事情上面,整個「華人社會」似乎都有著相當穩固的共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布的《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第21條中,中國政府明確地將「不早戀」與「不吸菸」、「不酗酒」並列,將其視為確保學生「自尊自愛、儀表端莊」的其中一個重要環節。
而在台灣,即便2014年發布的《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中已經明確地規定「不得僅籠統將情感(男女)交往、情感(男女)關係曖昧、情感(男女)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要件。」。直到今天,仍然有高中明白地施行著違法的「禁愛令」。
今年五月,新北市南山高中的生輔組長經過兩名用餐中的學生後,因為他覺得兩人互動不單純,隨即前去調閱監視器。並在發現兩名同學「罪證確鑿地」有身體接觸、親吻等親密互動後,要求其中的男同學到學務處寫自述表,並以「人際互動行為失檢,肢體接觸逾越分際,影響班級、校園秩序及風氣」為由,記了該學生兩次警告。
該名學生向學校申訴、向新北市教育局陳情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甚至新北市教育局還給出了「為免學生肢體逾矩而衍生性平事件」這樣荒謬的贊同理由。讓該學生不得不繼續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才讓這起事件真正地被正視。
在評議委員會最後的決議中,他們撤銷了校方「警告兩次」的措施,也明確指出南山高中的相關校規違反了《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第十條中關於「不能籠統懲處情感交往關係」的規定,也不符合第三條中指出的,校規應該具備的「明確性原則」。除了「還學生一個公道」外,也再次提醒了我們,當前的校園中還有許多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規範存在,需要我們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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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規範與師長對「早戀」的反對,一方面很大程度連結到「華人社會」對考試制度的重視--在這樣的觀點裡,學生時期唯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唸書準備考試,其他事情,無論是玩遊戲、談戀愛還是發展其他興趣愛好,都是學習的絆腳石,應該要被從這段時光裡拿掉。
就像一名家長在回答藍佩嘉教授的訪談時說的「我跟他們說:國中你就是拼命地讀三年,這一輩子都會因為這三年而有所改變,……,國中三年不要跟我講什麼自由不自由,你就是放棄你這三年的人生……」。你遲早可以去「處對象」,但不是現在。
於是,我們看到的現象是:學生不會因此不喜歡上他/她的同學,但是,他們必須要偷偷地談。遇到感情糾紛或疑惑的問題,也不可能有成年人可以跟他們一同討論、解決。如果你讓師長知道了,那得到的結果多半會是網路鄉民朗朗上口的那句--「感情問題一律建議分手」。
另一方面,在「華人」的觀念裡面,交往就像在學校上課一樣只是一個為了要抵達下一階段的過程。要談戀愛就是為了要結婚、要結婚就是為了要生孩子。所以在這個藍圖裡只存在著異性戀的「男女朋友」,同時,還沒到結婚生子時間未成年人,當然也就沒有談戀愛的道理。
於是,有太多人直到大學時、畢業後才第一次與人發展親密關係(或第一次發展「可以公開的親密關係」)。第一次學習如何和與自己從不同背景中成長起來的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並第一次因為這些磨合的困難而失落、受挫、絕望……。
於此同時,帶著那些觀念的長輩卻在年節期間,以一種「你已經到適婚年齡了喔」的態度對著你問「怎麼沒有交男/女朋友啊?」,在他們仍然禁止你交男/女朋友的不久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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