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結構很簡明的書,討論的是幾個有關核能、能源、經濟與安全的問題。在首章即以就所欲解決之八個問題簡答,而於後之各章節再以問答之方式予以逐一提出數據詳細說明。
如核四是否安全這個問題,核四的主機是「先進型沸水式反應爐」,雖說理論上較傳統的廢水反應爐安全一千倍,但實際上運轉的書錯率卻劣於後者,此乃因新技術尚未經過實作可能忽略一些實務細節導致出錯,再加上施工品質不良且有驗收瑕疵,其故障率反而大於其他核電廠;
而核安議題上,日本國會乃係將福島事件歸咎於日本的核安文化,也就是誇大安全、監督機構被核電廠綁架因此未進行認真監督,在台灣這問題更是嚴重,即原能會隸屬於行政院,且國內僅清大有核工相關科系,台電、原能會到清大個單位都是同門,故難期待獨立性;
距離台北40公里就有三座核電廠,若有輻射外洩可能就要疏散雙北,將造成上百萬的人失去社會生活,包括失業與失學及後續對於核災區人之染色體有無異常之負面歧視;
核廢料的處理也是問題,地下永久儲存場是最安全的,然而全球都已難尋永久儲存場了,台灣又身處地震斷層帶,更加困難,且更無可能將核廢料委託外國處理,且最該受到注意的是被欺騙的蘭嶼人現在亦正因核能公投被消費;
而缺電也不是個會對生活產生重大威脅的問題,蓋因政府經常在預測未來電力需求時高估經濟成長率使得電力需求亦且被高估,且若採取有效之電力管理,不僅能有效督促省電之觀念,且能免去核能風險及省下大筆經費;
而有關減碳,固然核能可以減碳,但除此之外,再生能源、碳捕捉及封存技術、馬達效率及照明效率之改善、廢熱回收等等皆是可以有效減碳的措施,若再加上生活各方面的能源有效利用,包括住宅、商業、運輸、科技等,即已能大幅產生減碳之效果,亦能節省經費;
而對於廢核造成經濟下滑的迷思,其實是因為高估經濟成長率與用電量增加的比例,亦即實際上用電量的需求並無如此大,更不會造成無法滿足虛構的龐大需求造成經濟下滑之疑;
最後則是產業升級的問題,影響製造業全球競爭力的因素中能源成本僅排第七名,居前者有人力素質、國家經貿、金融、稅務及勞動力等等,換言之,先進國家的關注點著重在人才創新與財稅問題上,而國家對產業的過度補貼使得資本家缺乏升級之意願,亦且使得競爭力逐漸消弭。
以上是我就本書所做之彙整,本書乃2013年由彭明輝教授寫作出版,書中之反核立場固然鮮明,然就如作者於始處說明,事實問題與價值問題是不同的,其所提出之各種數據可作為事實基礎供讀者印行判斷,因此,固然距今有些時日,惟並非過時,因現下正面臨著台灣廢核或是擁核之爭議,也正在公投議程中。
對於該公投議題我是支持廢核的,就雙方之主張而言,以核養綠之能源配比乃係燃煤40%、燃氣30%、核能20%、再生能源10%,相較於非核減煤為燃煤30%、燃氣50%、再生能源20%。這之間的差別在於前者多了10%的燃煤比例,同時還有使用核能。一般會認為火力發電造成空污,這樣說只對了一半,也真的只剛好對了一半,同時也是錯了一半,因為火力發電分成燃煤與燃氣,而真正會產生空氣污染的乃是燃煤,故可明顯得知前者不僅使用了核能,而必須面臨多10%燃煤的空氣污染量。
而以核養綠的口號下,實際上是種定義上的語言魔術。所謂之綠能(green energy)指的是來自自然的能源,諸如太陽、風、雨、浪、植物、藻或地熱,這些能源的共通點在於他們皆具備可更新的(renewable)性質。然而核能(nuclear power)則是利用核反應來獲取能量,而其明顯的代價就是核廢料,潛在的代價就是輻射外洩。就此可知,定義上核能並不具備有可更新的性質,更且,用核廢料發電的技術於現下亦不存在。然而以核養綠就其之義似為核能僅為過渡,終局目的仍為綠能,但其終局目的不僅非為綠能,因其第三點主張:「避免大規模開發再生能源」,更且在第一點主張即提出:「核能就是綠能」這種混淆定義的修辭。惟若簡單就其分析可知,這內裡所傳達的訊息並非以綠能(真正定義上的)為目標,而是以其等所稱之綠能(創設定義的)-即核能作為最終目標。
而核能所帶來的問題,除了台灣身處地震斷層帶因此建造核電廠已經是下下之策,當應於期滿除役,因無論是何處使用核電都將面對輻射外洩以及爆炸之風險,而這所帶來的不僅是當下損害,還有日後的社會成本(例如前所提及的社會關係斷裂),而這些都更因台灣之地理環境更加嚴峻。而在使用中也要面臨核廢料的儲存問題,蘭嶼人在此承擔了這不幸的後果,甚至近期還被消費係因回饋金不夠,或將核廢料戲謔式地比喻為鋼彈模型。
106年發電結構上核能佔9.3%而已,核災之機率理論上都不高,但實際上卻已經在近幾十年來發生幾次了,然而光是一次的核災所帶來的損害已是住民無法承擔的,何況其機率之非低,福島事件是剛好季風的吹拂與洋流使得日本受害巨幅減低,但我們能妄想往後的核災,甚至是發生在台灣的核災,有這麼剛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