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誌自2016年6月開始,預計進行三年半,也就是將在2019年的12月結束。在本文發出的當下時點,差不多已進行兩年左右,因此之後展開的新系列文章,應該都算是最後一批的專題了。
在各種我打算推出的主題之中,有一個需要比較多的篇數才能完成(所以必須搶先推出),就是回歸我投入新媒體的「初衷」,專門探討負面的社會現象。
雖然「人渣文本」已形同我的筆名,但這其實是我原本部落格的名稱。我從2012年中開始經營人渣文本這部落格,旨在針對負面社會現象提出淺顯的倫理學分析。雖然我在部落格中嘗試了多種走向,有些的確也開花結果,但因為我之後偏向商業專欄寫作,該部落格的更新也因此停頓。
我一直都有重啟相關工作的想法,而渣誌這個專案可算是部落格的延伸,那於此做個「了斷」,也算是有始有終囉!
若要回歸「初衷」,那就該來討論「人渣」,也就是惡人、壞人。這是個很大的主題,因此我打算以十餘篇的文章來慢慢處理。我會討論那些常被定位成壞人的人格特質,帶著大家思考「壞人」到底是什麼,他們為何會如此,我們又應該如何面對他們,或如何面對自己。如果自己就是壞人。
集中焦點
第一篇要來介紹一下本系列抱持的立場或原則。
首先,本系列的目的是探討「壞人」這概念,而不是「壞」。為什麼呢?
壞人是由「壞」和「人」這兩個概念結合在一起。雖然很多哲學家熱衷討論「人」的定義,但在本系列中這並不能算是個問題,因為我探討的就是最平凡可見的自然人,不涉及其他生物與機械,因為就算在科技倫理中他們有一席之地,但在普通倫理學中都還只是「假設」而已。就先跳過。
「壞」呢?這是個和「善」相對的概念,我認為這類價值概念沒那麼容易釐清,相關討論很容易退入後設倫理學的層次,不如就只針對這概念與人連結時的情境來進行探究。
舉例來說,通常我們觀察到某些人事物現象後,會讓我們覺得某個人是「壞人」。
就算我們不清楚「壞」是什麼,甚至他也不見得有做出什麼「壞事」,但就是會讓你判斷他是個壞人。可能是外表特徵,可能是「氣質」,也可能單純就是他出現的時空會讓你覺得怪怪的。
最誇張的例子,大概就是那些一流小說家筆下的反派角色。有時他們還沒出現,光是個「名銜」(東廠太監)或「關係」(後母),就能讓你判定他們是壞人。
我要梳理的就是這種細微的感覺,這代表我必須從各種「壞人現象」出發,透過概念分析慢慢來找出路。這將會是條繞來繞去的「九彎十八拐」,而且顯然不是只有主幹道,還存在許多小巷和岔路,為了避免遺漏,我全都會走一趟,再想辦法爬出來。
就算這分析工作最後有個終點,我仍未打算建立一種簡明的道德判準以確定誰是壞人,誰不是。這態度有兩種面向:一、就算你看完本系列,你也無法確定「我個人」認為哪種人是壞人,哪些人不是。二、就算你對我的論述持批判立場,「你自己」應該也難以生出一套穩固的判斷標準。
這好像會讓本系列看起來很廢、不知所云,目的是要探討壞人,但結論卻「探討不出個鳥」。但如果「壞人」這個概念本來就沒有共通或核心定義呢?那麼上述的狀況才會是正常的。
這是因為與「好人」相對,「壞人」在價值上所處的地位會更邊陲。就算「好人」具有核心定義(但其實是沒有。就先假設有),那圍繞在「好人」這個集合之外的壞人,還是可能沒有核心定義,因為兩者之間並不存在明確的界線。
這不是說好人同時也會是壞人。若好人同時也是壞人,那就代表這一組概念不是對立或對照的,這會和我們日常使用這兩個詞的方式有所出入。我認為倫理論述不應該跳離日常語言太遠。
那為什麼會出現「好人之外並非壞人」的現象呢?這是因為在好人與壞人間,還可能存在一些中間地帶,即「不好不壞人」。就算你能確認什麼是好人,只要有不好不壞人的存在,你就無法確定壞人是誰。
此外,我認為有些「壞人」的存在可能是孤絕的,就是和外在(環境)部分沒什麼連繫。這不太好說明,但你應該能理解能被多數社會成員接納的好人,通常是社會中的某種角色,或是能在生活中展現利他傾向。像是一個好爸爸,好上司,好計程車司機。
但有些人是脫離這個關係鏈的,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沒注意到這些人的存在,像是深山老農或都市低調隱者,甚至一位不知何時出現、何時消失的自助旅行者也算。
這些人可能是某種定義中的壞人,卻不是相對好人概念而生的那種壞人,他們的行動可能未納入社群理性,而成為某種不安的因子。這須要更多的說明,我們之後再來談。
整體來看,「壞人們」不具備某些必要或充分條件,更不見得屬於社會結構的某個部分或一種角色,其成因也沒有什麼明確的共通性,所以壞人除了壞人這個名稱之外,沒有什麼共通點。
這說法或許會和你過去人生的所知所學有點矛盾。壞人,不就是因為做了不道德的事,所以被稱為壞人嗎?所以他們至少有個共通點,就是「做了不道德的事」吧?
「做了不道德的事」這話聽起來是蠻明確的,但實質很空虛。在我近一年前展開的
倫理學系列中,我曾多次討論道德原則的客觀性或絕對性,原因就是我們面對的道德現象非常多元,如果真存在標準答案的話,我們也很難確定誰的主張才是標準答案。
如果我們對於「不道德的事」無法講出全人類都能接受的標準,那對於「做了不道德的事的人」,也就更難有共識。
不過,雖然我們對於道德原則的看法沒有一致共識,但多數人會有類似的道德主張,我會從這些最常見的主流觀點出發,再慢慢看向那些比較罕見的觀點。
解決方案
本系列的第二個基本原則,是我不會對去除或改造壞人提出簡單易懂、「一招萬用」的解決方案,但會對各種狀況提出一些值得嘗試的改善建議。
因為壞人的定義不穩定,所以其成因也就會相對複雜,若壞人成因很複雜,那「對治」的方法也就不可能簡明、單一。
在多數人的成長過程中,都學過一些「萬用」的道德規範,像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有一些自我檢討的建議,像「吾日三省吾身」,還有就是教條式的集成,如「弟子規」等等。先聖先賢推出這些萬用寶典,就是希望你面對任何情境都能修養自身,甚至「渡化」惡人。
這些道德規範雖然有點道理,不過主要都是針對行為者自身的,因為倫理學或道德理論發展到一定高度之後,就會發現道德是「自己的事」,道德要求主要也是律己,而不是律人。因此像「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或「君子報仇,三年不晚」這種專治惡人的規範,其重要性就會快速下降。
所以我們就只能期待壞人自己悔悟,開始吾日三省吾身嗎?如果這種期待有效,那也不用開法院了。就實務角度來說,倫理學可以幫助好人變得更好,但要讓壞人變好,還存在不小的技術空白。
我認為要解決壞人的問題,需要對症下藥,需要針對不同類型的問題人物專門設計一套控制或糾正的做法,或至少是建置一套防止「災情擴大」的防火牆系統。
我認為古人的道德規範並非全然不能用,但對於當前的道德病癥並沒有非常完善的療效,有時還會藥到命除,所以應該採用較現代化的方法來處理當下的道德困境。在之後的討論過程中,我將一一介紹這些新演化或發展出來的道德互動模式,這或許是本系列最有價值的部分。
我要再次強調,不同類型的「壞人」需要不同的解決方案,有些解決方案的效力也非常弱,但再弱也應該試著做看看。不然你要一直放著擺爛嗎?
講到解決方案,就來談談本系列每篇文章的進行模式。從本系第二篇開始,我每篇都會專注探討一種「壞人」,因此每篇文字都可以獨立閱讀理解,但其討論的過程和暫定的結論,會和前後的討論相關。
我會從一些最常見的「壞人概念」(像是「偽君子」)開始,一步步走向多數人沒意料到的狀況(像是「堅守崗位的勞工」),透過分析過程讓讀者瞭解許多常人直覺上不認為有關的道德表現,其實存在相近的道德困境。
於此要補充一點。在前面的介紹中,學過哲學的讀者應該不難看出我「去本質化」的企圖,也就是反覆強調好人壞人這兩者不存在明顯的本質差異,他們的存在先於本質。他們是先做了一些事,或展現了一些現象,而再被我們判斷是好人或壞人的。在這種情境之下,我們會碰到很初階的知識論困境,就是對於真實事件當事人的資訊蒐集可能永遠無法詳盡。
所以在討論的過程中,碰到有好壞人概念的對比爭議時,我會避免使用明確的個案為例子。這不是因為擔心被告,而是這些「真人」說不定沒有我們想像得好,也沒有我們想像得壞。
因此我的推論將會依以下的模式來進行:第一,這讓我必須使用大量的思想實驗來幫助推理。思想實驗就像一般的自然科學實驗,會控制許多可能的變因,也能讓我們討論的主題更加鮮明。
第二,我討論的會是「偽君子」、「賣國者」、「奸商」之類的概念。為了說明這些概念,我有時會講一些故事來讓你一次掌握內容,有時則會採用比較模糊的方法,不先定義這個詞,而是慢慢協助你抓到這概念的感覺。
在介紹過這些「壞人概念」之後,我會進行其道德結構的簡單分析,並運用倫理學概念加以批判,最後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案。至於這後面的部分要怎麼操作,等實際篇章推出時就能瞭解。
這「介紹-分析-批判-解決方案」就是本系列的架構設計。雖然和大多數的倫理個(通)案分析有點不同,但我認為在處理壞人這個議題上,這種模式會更有效率。
許多倫理個案競賽或應用倫理辯論賽都旨在處理「壞人」,但在方法上,往往卻是用處理「好人」的方法或模式來面對這些問題,或是只想判斷對錯並提出解決方案,卻忽略了探討「壞人之所以壞」或「壞人為什麼壞」的問題。
舉例來說,看到了無差別殺人魔,就是急著判斷他是壞人,然後應該處死或關起來或想辦法教化,卻沒思考「他無差別殺人到底是壞在哪?」與「他是那邊壞掉了,以至於會無差別殺人?」的問題。
這種解決,不是真的「試圖解決」。接下來我就要花一年多的時間,來好好試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