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哲筆記(5)_學派之爭:誰的觀點為真?

2019/11/1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常態研究傳統的連貫性源自科學家所共有的典範,而不是規則、假定或觀點的理由。我認為規則源自典範,但即使沒有規則,典範也能指導研究。」(頁58)
上述文字來自第四章的最後一段文字,但我想這很適合用於第五章的開場。
CH5 典範的優先性
這一章節,作者想要解析規則、典範與常態科學之間的關係。從科學史的脈絡檢視每段時期的重要事件,作者發現要找到科學社群的典範,甚至是共有的典範,其實非常容易,但是擁有共享的典範不代表就擁有共同遵守的規則。
為了嘗試將內容簡化,以下我會擷取書中的文字,適時穿插我的解讀與類比,希望能成功傳達書中的意思,並順勢帶出我的想法。
我想以地質學來舉例:地質學上可稱之為典範的一項應為「板塊構造學說」,它說明了地球表面的側向運動是如何發生,也連帶說明了地表地貌、地體構造、岩石生成等現象的成因。
現在的學生通常不會了解這個典範誕生的過程,事實上,在學習過程中,他們是直接被灌輸這套理論,所以更古老的地槽學說、陸橋說等概念就很自然的「被消失」。這也是作者在書中的一段文字所要傳達的:
科學家根據他在教育訓練期間,以及日後不斷地閱讀專門文獻所學的模型工作,經常他不知道(也毋需知道)這些模型究竟有什麼特殊之處,能登上社群典範的地位。
儘管地質學者能接受這個典範,但是探討其中的問題時,並不是大家都使用相同的解題規則。這概念像是:檢視板塊構造學說的方式有很多種,包含學者可以藉由野外露頭的觀察、搭配沉積學古生物學等知識,拼湊出地塊的運動方式;可以用岩石礦物學的解析,回推一個地區曾發生過的地質事件;可以用震波、GPS等數值資料解析地體構造與運動等。
上述這些方法,構成了以「板塊構造學說」為核心典範的學派:構造地質學、沉積學、古生物學、岩石學、礦物學、地震學、測量學等。因為解決問題的規則不完全相同,得到的答案也不盡然相同。以書上的例子為例:
問一個聞名的物理學家及一個著名的化學家:一個氦原子到底是不是分子?…對這個化學家而言,氦原子即是氦分子,因從氣體動力論的觀點看,它的行為與分子無異…對這個物理學家言之,氦原子不是分子,因它不顯示分子特有的光譜…
不同的解題規則,看待問題時得到的結論也不會相同,但他們仍然是建基在相同的典範之上,而且面對的問題相同。
回到地質學的案例,我所能想到最適合,也是我在學習生涯中最困擾我的一個問題,就是:「花東縱谷到底是不是板塊的邊界?」
在我進入大學以前,我所學到的答案都是「是的,花東縱谷是板塊邊界」。但大學期間,有位教授以古生物學、地層學的觀點,強烈反對花東縱谷是板塊邊界,反而將板塊邊界向西推進到西部麓山帶前緣(這其中考量構造帶的分布以及地質時間的落差);當然,同時間以地震學為基礎的學者相信花東縱谷為板塊邊界,證據來自震源的分布…
針對相同的問題,這兩派學者提出完全不同的結論,但他們共同的部分在於都接受「板塊構造學說」,而非過往的「地槽學說」。這或許也呼應了作者所說的「典範的運作不一定需要相同的規則」。
在進入我自己的結論前,我先整理四點作者認為典範不需規則就可運作的理由,但詳細的意思與案例,或許你可以再去閱讀書中內容:
  1. 指導常態科學傳統的規則是極難找出來的。
  2. 科學家所學的所有思想工具(觀念、定律、理論)一開始便在具有優先性的單元中教授的,且都附有應用實例。
  3. 科學社群對於什麼是正當問題的正當解答有充分的共識後,研究才能在沒有規則的情況下進行。
  4. 儘管某學說是許多科學團體的典範,但對不同團體來說,典範的意義並不相同。
在閱讀這章時,我更加感受到過往在科學教育中強調「事實與觀點」的重要性。就算科學是「先建基在事實的觀察之上,再架構出自身的觀點」,但每個人探索的方式不同,所觀察到的事實的片段就不會相同(是的,事實的全貌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能看清)。現在的主流觀念希望大眾能分辨真科學與假科學,那假設眼前的兩個論點都是「真科學」,又要你進行二選一的遊戲時,你要怎麼抉擇呢?
以上論述看起來非常深硬,但若你仔細檢視生活中時常出現的環境議題時,你會發現原來我們大多處在「真科學與真科學」之間的戰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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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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