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閱讀一個故事,往往在潛意識中,運用「5W1H」的方法。這是在小學時已經學習的寫作方式。「5W1H」即六何法:何人、何時、何地、何事、為何及如何。其中「何人」是最基本,也是最要緊的一個元素。「人」在故事中,名為「角色」。 E.M. 佛斯特在《小說面面觀》裡,稱角色為「actor」(頁68),彷彿意味著角色是需要被演繹出來的,故事以戲劇形式表現時,角色就由演員演繹,以小說形式表現時,就靠文字和想像力了。無論是由人或腦海中的想像,角色本身就負載著故事,羅伯特.麥基(Robert McKee)說「角色就是結構」(註1)
結構指的就是故事的結構。
閻連科先生曾做過一個他形容為「無聊」的統計,發現十九至二十世紀初的偉大文學作品,以人物或與人物相關的事物命名的,數量多得成為一道文學風景。莫泊桑一生寫了三百多篇小說,其中以人物命名的,就多達一百零四篇;契訶夫寫了五百多篇,其中有一百三十篇是以人物和人物加事件命名的;《波赫士文集》的小說卷共收錄這位超卓作家九十三篇作品,超過四十篇亦是以人物命名的。這些數字反映一個簡單的現象,故事離不開角色,幾乎可以把故事和角色劃上等號。
每個角色皆有獨一無二的故事,而且故事或長或短,隨命運的擺弄而結束一個故事,或者開展新一段旅程。希臘眾神同樣是神,但由於性格與遭遇不同,故事亦大異其趣。如何塑造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坊間有不少書籍都有談論到,然而那些理論對孩童及少年人而言,實在難以理解和消化,郝廣才說要從「外在」、「內在」和「周圍」三度空間來創造立體角色(註2),已經算比較容易揣摩。歸根究底,要學習塑造獨一無二的角色,要從自己開始。
上帝創造人類,每一個都是獨一無二的,有些孩子的耳朵特別大,耳朵大的,在形狀上也會不同;有些長了暴牙,而暴牙的程度、牙齒形狀又不同。這些外貌的特徵,在故事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讀者未必記得角色所做的所有事情,但總會記起角色獨特的外貌、聲音和動作。這對電影、動漫來說,是基本的,但對於小說,就要看作者的觸覺,以及運用文字的技藝了,始終文字創作者只能用文字創造整個故事世界,包括角色的外在和內在世界,有時靠外貌來帶出情緒,有時靠動作描摹外觀,是一種充滿藝術性的表現。
按照上帝的創造,孩子的觀察力理應特別強,他們少受經驗和邏輯的限制,以直覺來認識人和事,反而較成年人更能觸摸到外部細緻的地方。當然,他們同樣受到經驗和邏輯的限制,較難觸及或想像精神層次的世界。我曾多次不厭其煩舉出一個例子,一個八歲男孩這樣形容母親:她是一個打火機,一撻(摁)即著。他的精髓在於動詞「撻」(摁),只要知道打火機是怎樣操作,就自然明白母親在男孩心目中是何等模樣。男孩用日常用品來作比喻,完全是來自生活的觀察和體驗,既不用成人指導,又不需花力氣構想,讀者一望而知,而且會心微笑。
那個八歲男孩的例子,啟發我們怎樣引導小孩子和少年人寫作,尤其是創作故事。從認識自己開始。
認識自己的意思並非要孩子進行一連串心理測驗,而是坦誠面對真正的自己。打從三歲開始,小孩子漸漸學會用各種方法來掩飾自己真正的想法和欲念,騙過大人的責備和阻撓,試圖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們既從外在環境來探索自我,同時亦因應外部世界的變化而隱藏自己,像變色龍一般。很多孩子不喜歡寫作,除了所謂的靈感和技巧等問題外,更因為他們不喜歡在寫作裡表露真正的自己。他們或會認為,寫作只是教育制度下的產物,要迎合制度、老師和家長的要求,寫出來的對他們自身都沒有甚麼價值。可是,他們也沒有興趣把真正屬於自己想法的東西寫出來,當然避免被師長看見後換來一頓批評與責備。因此,有不少孩子寧願用網名在網絡上發表創作,這是絕對可以理解的。
參與我的創意寫作班的孩子,一開始會感到詫異,因為我容讓他們暢所欲言而不加諸任何批判,於是我會聽見他們講述屬於「自己」的故事,大多數是把自己當下的想法和感受投射到故事的角色身上。故事的角色可以叫任何名字,也可以是人或動物,甚至無以名狀的怪獸,無論如何,從他們天馬行空而佈局混沌的創作裡,或多或少都可以看見埋藏在他們內心深處的自我,而從他們眉飛色舞、口沫橫飛的表現之中,感受到一種釋放,猶如把忍了許久的屁噗滋噗滋般放出來。
孩子在創作故事的過程中,必然會把自己的不同面向投射到角色之中。正義的主角當然表現他們善良的一面,而反派角色則代表陰暗的一面,諸如此類。我也會喜歡讓他們演出自己創作的故事,透過演繹,可以使他們投入在自己的故事裡,亦可從中指導他們怎樣把故事寫得更吸引。在演繹的過程中,他們身為演員,就要瞭解角色的性格和特徵,從而明白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有某種原因驅使的。這就是為甚麼E.M.佛斯特稱角色為actor。美國當代表演大師烏塔.哈根(Uta Hagen,1919-2004)說過:
我現在提議替角色譜曲的這件事,建構於探索六個步驟裡的所有事項:誰、時間、地點、原因、事件、如何做,而這些事和角色相關。你要永遠記得,就和你之前做練習一樣,直到最後一次的排練為止,這些事沒有任何一項會是「完成的」,它們會重叠、回溯、交織,直到最後一刻,當這些事產生必然的人類行為時,我們會忘記它們是怎麼被放在一起的。(註3)
烏塔.哈根所提出的六個永沒有「完成的」步驟,就是我在文章開首提出的5W1H,亦即是小學生學習寫記敘文的六何法。孩子會知道甚麼是六何,但鮮有在創作時運用得好,用在記敘文上,亦會變成一套生硬的公式。歸根究柢,就是孩子少有在寫作上被引導認識和表達真正的自己。
我曾經試過請班上的學生把自己的樣子套在一些動物的身上,然後畫出來看看,有些孩子會為那些另類的自畫像而感到驚訝,也有些會感到滿意或者不屑;我也會請他們替對方畫畫像,提議他們嘗試把同學的特徵略為誇大,看看效果如何。這個練習看似跟寫作無關,但實際上能夠提升他們的寫作水平。只有透過對自己和外部世界的深入和仔細認識,才能寫出令人難以忘懷的作品。每個角色都有一個或以上的故事,而孩子們本身就是一個角色,他們有權也有責任認識自己的故事。
註
1. 羅伯特.麥基:《故事的解剖》(台北:漫遊者文化,2014),頁105。
2. 郝廣才:《寫作教練在你家》(台北:格林,2017),頁211-216。
3. 烏塔.哈根:《演員的挑戰》(台北:書林,2011),頁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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