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反《逃犯條例》引起的大規模群眾運動,特區政府一直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撰寫獨立調查報告,官僚理據是「已有既定機制處理」,私下則有說援引南丫海難獨立調查令海事處助理署長坐牢的案例,擔心前線警員一旦負上刑責,引起反彈,只會令政府最後一支力量也失效。後說是否屬實,筆者不敢妄言,但所謂「既定機制」則明顯掩耳盜鈴。
在國際社會,任何地方遇上重大事故,都會突破常規處事,以最高規格作出宏觀調查和回應。參考港英時代,二戰重光後,曾遇上1956年雙十暴動、1966年天星騷動、1967年六七暴動,分別帶來社會巨變,事後都有獨立調查報告,而且報告觸及管治的敏感問題,完全沒有迴避。2019年香港出現的群眾運動,性質自然不是特首曾錯誤形容的「暴動」,但面對的挑戰,比2014年更嚴峻,涉及多方範式轉移,和上述三例不遑多樣,特區政府卻依然當作一條普通法例的爭議處理,或交由警監會了事,無論持甚麼立場,也會覺得這政府活在平行時空,已經出現的「群眾鬥群眾」也不會停止。
港英那幾次獨立調查,本來都可以一句「外部勢力干預」結案,1956、1967那兩次也明顯存在「外部勢力」,但始終集中精力正視了內部結構性問題,這是嚴謹的管治態度,值得學習:
- 三大案中,1956年的雙十暴動由右派發起,動員了地上地下勢力,港英一度擔心這是否國民黨拿香港「反攻大陸」的訊號,調查後得出的結論卻是右派居住地方人滿為患、環境欠佳,只要以民生疏通,就不會演變成政治危機,結果完全正確。
- 1966年的天星騷亂期間,葉錫恩的國際左翼聯繫一度成為港英懷疑對象,事後港英對所有當事人,由警方到示威者到記者到被定罪者都進行了訪問,報告坦承是港英政權忽略本地人利益、被視為只為倫敦服務,也承認青年對英屬香港的「非永久狀態缺乏安全感和歸屬感」,對策是推進費邊主義福利社會,成立社區民政系統,葉錫恩也得到和港督的直線聯繫。
- 1967年的六七暴動後,港英撰寫了兩份報告,除了利用暴動後的民情推進反共意識形態,也對自身管治的社會不公深切反省,除了深化本來就要落實的「六六報告」,也慢慢鼓勵以廣東話為主體的香港本土身份認同,希望製造一種長期居留的安全感。
類似調查報告,在全球屢見不鮮,而事實上,除了嚴謹態度調查這類深層次矛盾,任何在官僚框架內的形式主義、不平等對話,都是本末倒置的。假如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特區政府現在傾向的討論,定調已呼之欲出:通識教育失敗、國民教育不夠、土地問題、社交媒體;唯獨青年在運動真正關心的、涉及價值觀的深層次問題,例如怎樣重啓政改,官員的討論卻付諸闕如。假如港英政府當年每次都訴諸官僚、斷錯症,後果早已不堪設想了。
小詞典:南丫島海難調查報告
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海域發生海難,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傷,事後行政長官梁振英成立「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任主席,報告對事故成因、責任、建議作出詳細敘述。根據報告,警方檢控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其對肇事船隻沒有足夠救生衣負刑責,最後蘇被判監16個月。
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