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位讀者傳訊:「你好,我是一個目前很迷茫,對這份工作幾乎一無所知的高二學生。我很想走這條路,但網路上的資訊實在太過混雜,請問我可以問問社工的一些事嗎?」我在線上答覆了他的問題,之後我覺得還有些可以補充的,把我們之間的問答稍作整理放到這裡,給有類似疑問的朋友參考。
Q1 我想問問,我查過的資料都說民間機構社工手上案件差不多40幾個,但公家社工可能到1、200個,我能請問一下這麼大的負荷量是怎麼調適過來的嗎?
答覆:不同機構會有不同的處理規則,一般說來,先處理緊急的、迫切的案件,其餘就押後處理。
是否能夠調適,也要看個別社工的狀況,更重要的是組織在專業上是否支持。但這也就是社工流動率高,很多專業工作者待不久便離開這個領域的原因了。
Q2 有文章說社工證考出來根本沒甚麼實際作用,但如果忘記去加入公會之類的就會被行政罰款,這是真的嗎?
主要看是否請領執業執照,也就是用「社會工作師」的頭銜和名義執行社會工作師的業務。
要請領執業執照的要件之一,就是要參加公會。社會工作師的執業執照,是由縣市社政單位發給的,要檢附加入公會的文件才能拿到。只是考上社工師沒有執業也沒加入公會,不會被罰。
有的社工師會被罰,是因為異動沒有向主管機關報備,依照《社會工作師法》第 11 條:「
社會工作師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行政區域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如果有相關異動,卻沒有在期限內辦理,依《社會工作師法》
第40條,就會被處罰3,000~15,000元。
Q3 我有上政府官網找到薪資公告,請問所謂「七階段」是怎麼分的?社工本身體系又是怎麼分專業的?
社工通常依服務體系、服務對象,劃分專業領域,如醫院有醫務社工、服務身心障礙者有身心障礙社工、從事家庭暴力防治有保護性社工等。
Q4 有些地方的房價物價真的很高,如果薪水無法維持日常生活怎麼辦?
薪水無法維持日常生活就省吃儉用、找兼差、增加業外收入、當斜槓中/青年,忍受不了就只能改行。不只社工,每一個行業都是這樣。
Q5 在案例中遇到緊急危險,是要直接跑還是可以反抗自保?
社工在案例中遇到緊急危險可以逃跑,不建議反抗,那會有更大的危險。
Q6 如果案例最後還是失敗了,有甚麼需要追究負擔的責任?
案例最後還是失敗要看狀況,如果是社工刻意或故意傷害,也或許是嚴重的怠忽職守,可能會有法律責任,有社工被服務對象控告,也有政府的社工被監察院彈劾,甚至整個社政單位被監察院糾正。
如果是社工已經盡他在專業的能力,案例狀況沒有改善,社工沒有法律責任。如何認定,要看行政或司法機關的裁量。但這只是國家法律,社工可能還會有道德、心理上的壓力,或專業倫理的責任。